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场地出租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场地出租项目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出租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 ANNCJ *

委托方

安徽省 (略)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 * 年3月11日9:00始至 * 年4月1日17:00止。

2.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 年3月11日9:00始至 * 年4月2日10:00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场地面积(㎡)

租期(月)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

约 *

12

30

3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地位于 (略) 乐桥路、龙桥路、白果路、南外环路附近 4个地块;具 (略) 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2.标的权属情况:上述标的无供地和土地使用权证,场地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产权归安徽省庐江县台湾农民 (略) 所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 (略) 地租赁已经上级主管单 (略) 置,巢湖中信资 (略) 出具的巢中信评字[ * ]第02号《资产评估报告》,安徽省 (略) (略) 出租约 * ㎡,土方消纳量约30万m3,场地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0万元。

4. (略) 地无水电,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 (略) 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移交。

场地租赁用途要求

1. (略) 地的用途仅作为渣土消纳使用。渣土消纳(严禁堆弃建筑垃圾及淤泥质土,土质应为满足回填要求的素土),渣土回填后归安徽省 (略) (略) 所有;本项目要求意向承租人须为企业。

2.承租 (略) 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 (略) 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

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的年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 (略) 列 (略) 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 (略) 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土方量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 (略) 地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 (略) 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 (略) 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略) 地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 (略) 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略) 地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 (略)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 (略) 地结构。如擅自 (略) 地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 地的装修、装潢费 (略) 地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 (略) 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回填方量计算。

7.《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 (略) 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 (略) 地租赁合同时,承租人 (略) 地业态(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 (略) 地业态。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该标的 (略) 办理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须为该标的承租人;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标的 (略) 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承租人名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特别说明:

(1)严格道路污染及扬尘防治,中标单位必 (略) (略)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覆盖措施,避免泄露、遗撒,按 (略) 驶并在指定地点卸倒土方。运输过程中如造成路面渣土污染,必须按照相关镇(园区)城管、 (略) 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到位,如未能按照要求清理到位的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土方回填后 (略) 地并采取播种草籽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2)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规范。土方回填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开展回填作业, (略) 理施工前要做好相应的排水及清淤措施, (略) 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员,编制土方回填方案,方案中要对土方回填位置、堆放高 (略) 详细说明,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预防泥石流及山体滑坡等灾害,并对堆土及周边环境的安 (略) 计算,回填土方质量必须要达标且要经相关镇(园区)审核通过方可回填,如回填土方质量未达标,施工方必须无 (略) 地,并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00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的位置卸倒土方,或超高、坡度过陡回填土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如土方运输造成途径道路损坏的,应无条件予以修复,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道路修复工程款。土方运输过程中和土方回填作业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12.其他未 (略) 附《场地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预承租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租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道路运 (略) 管 (略) 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查验,若不能提交或查验不通过,则视为竞价无效,招租人有权其取消承租资格,预承租人还需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承租人资格确定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能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并查验通过的竞价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企业库注册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注册办理流程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2.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注:已注册入库的意向承租人无须重新注册。

项目登记

1.登录:完成注册及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 (略) 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 (略) 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请选择以下 (略) 递交即可)

户名

(略)

账号

庐江 (略)

(略) (略)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略) (略) (略) ( (略) 巢湖 (略) )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略) 庐 (略)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中国 (略) (略) (略)

点击查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仍查询不到 (略) 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 (略) 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 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省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承租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六楼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不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庐江县公共资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庐江县公共资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六楼 * 室

技术支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本项目意向 (略) ,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庐江县公共资 (略) 。

庐江县公共资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即视为接受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3)因庐江县公共资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庐江县公共资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庐江县公共资 (略) 。

庐江县公共资 (略)


附件2:

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出租方( * 方):

场地承租方( *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略) 地的地址、面积、用途

场地座落于间数

场地面积m2 租赁用途

* (略) (略) 地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 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场地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场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如 * 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 * 方(不计息);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场地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二) * 方将租金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三)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 * 方支付。

第五条:场地交付

(一)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个工作 (略) 地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 (略) 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二) *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三) *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场地收回

(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 (略) 地归还 * 方。

(二)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 (略) 地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四)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略) 地。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场地租赁期间, * 方因经营 (略)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 (略) 地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二)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在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场地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按期 (略) 地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二) * 方应为 *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 (略) 地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 (略) 地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四) * 方按现 (略) 地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在租赁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 (略) 地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 方。

(六) * 方 (略) 地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二) *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 (略) 地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

(三) * 方 (略) (略) 地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四) (略) 地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 *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 方承担。

(五)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略) (略) 地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如场地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 方须书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 * 方的权益。

(七)租赁期内 (略) 地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购买权; (略) 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 * 、 *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 (略)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 (略) 地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 (略) 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略) 地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解 (略) 地,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 (略) 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 (略) 地主体结构的。

5、 (略) 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一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未按约定 (略) 地,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二) * (略) 地 (略) 维修、维护,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否则须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 (略) 地的产权纠纷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未经 * 方同意, * (略) (略) 装修或在 (略) 地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三)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四)租赁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略) 地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 * 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 (略) 地后, (略) 地、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 (略) 理:

(一)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二) (略)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 * 方执份, * 方执份, (略) 门备查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出租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 ANNCJ *

委托方

安徽省 (略)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 * 年3月11日9:00始至 * 年4月1日17:00止。

2.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 年3月11日9:00始至 * 年4月2日10:00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场地面积(㎡)

租期(月)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安徽省 (略) (略) 场地

约 *

12

30

3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地位于 (略) 乐桥路、龙桥路、白果路、南外环路附近 4个地块;具 (略) 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2.标的权属情况:上述标的无供地和土地使用权证,场地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产权归安徽省庐江县台湾农民 (略) 所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 (略) 地租赁已经上级主管单 (略) 置,巢湖中信资 (略) 出具的巢中信评字[ * ]第02号《资产评估报告》,安徽省 (略) (略) 出租约 * ㎡,土方消纳量约30万m3,场地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0万元。

4. (略) 地无水电,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 (略) 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移交。

场地租赁用途要求

1. (略) 地的用途仅作为渣土消纳使用。渣土消纳(严禁堆弃建筑垃圾及淤泥质土,土质应为满足回填要求的素土),渣土回填后归安徽省 (略) (略) 所有;本项目要求意向承租人须为企业。

2.承租 (略) 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 (略) 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

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的年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 (略) 列 (略) 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 (略) 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土方量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 (略) 地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 (略) 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 (略) 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略) 地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 (略) 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略) 地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 (略)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 (略) 地结构。如擅自 (略) 地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 地的装修、装潢费 (略) 地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 (略) 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回填方量计算。

7.《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 (略) 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 (略) 地租赁合同时,承租人 (略) 地业态(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 (略) 地业态。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该标的 (略) 办理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须为该标的承租人;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标的 (略) 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承租人名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特别说明:

(1)严格道路污染及扬尘防治,中标单位必 (略) (略)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覆盖措施,避免泄露、遗撒,按 (略) 驶并在指定地点卸倒土方。运输过程中如造成路面渣土污染,必须按照相关镇(园区)城管、 (略) 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到位,如未能按照要求清理到位的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土方回填后 (略) 地并采取播种草籽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2)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规范。土方回填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开展回填作业, (略) 理施工前要做好相应的排水及清淤措施, (略) 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员,编制土方回填方案,方案中要对土方回填位置、堆放高 (略) 详细说明,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预防泥石流及山体滑坡等灾害,并对堆土及周边环境的安 (略) 计算,回填土方质量必须要达标且要经相关镇(园区)审核通过方可回填,如回填土方质量未达标,施工方必须无 (略) 地,并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00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的位置卸倒土方,或超高、坡度过陡回填土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根据情况每次扣除 点击查看>> 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如土方运输造成途径道路损坏的,应无条件予以修复,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道路修复工程款。土方运输过程中和土方回填作业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12.其他未 (略) 附《场地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预承租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租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道路运 (略) 管 (略) 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查验,若不能提交或查验不通过,则视为竞价无效,招租人有权其取消承租资格,预承租人还需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承租人资格确定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能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并查验通过的竞价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企业库注册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注册办理流程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2.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注:已注册入库的意向承租人无须重新注册。

项目登记

1.登录:完成注册及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 (略) 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 (略) 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请选择以下 (略) 递交即可)

户名

(略)

账号

庐江 (略)

(略) (略)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略) (略) (略) ( (略) 巢湖 (略) )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略) 庐 (略)

点击查看>>

庐江 (略)

中国 (略) (略) (略)

点击查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仍查询不到 (略) 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 (略) 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 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省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承租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六楼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不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庐江县公共资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庐江县公共资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庐江县公共资 (略) (略) 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庐江县公共资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庐江县公共资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六楼 * 室

技术支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本项目意向 (略) ,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庐江县公共资 (略) 。

庐江县公共资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即视为接受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3)因庐江县公共资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庐江县公共资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庐江县公共资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庐江县公共资 (略) 。

庐江县公共资 (略)


附件2:

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出租方( * 方):

场地承租方( *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略) 地的地址、面积、用途

场地座落于间数

场地面积m2 租赁用途

* (略) (略) 地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 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场地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场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如 * 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 * 方(不计息);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场地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二) * 方将租金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三)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 * 方支付。

第五条:场地交付

(一)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个工作 (略) 地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 (略) 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二) *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三) *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场地收回

(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 (略) 地归还 * 方。

(二)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 (略) 地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四)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略) 地。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场地租赁期间, * 方因经营 (略)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 (略) 地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二)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在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场地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按期 (略) 地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二) * 方应为 *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 (略) 地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 (略) 地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四) * 方按现 (略) 地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在租赁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 (略) 地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 方。

(六) * 方 (略) 地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二) *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 (略) 地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

(三) * 方 (略) (略) 地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四) (略) 地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 *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 方承担。

(五)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略) (略) 地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如场地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 方须书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 * 方的权益。

(七)租赁期内 (略) 地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购买权; (略) 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 * 、 *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 (略)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 (略) 地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 (略) 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略) 地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解 (略) 地,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 (略) 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 (略) 地主体结构的。

5、 (略) 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一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未按约定 (略) 地,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二) * (略) 地 (略) 维修、维护,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否则须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 (略) 地的产权纠纷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未经 * 方同意, * (略) (略) 装修或在 (略) 地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三)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四)租赁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略) 地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 * 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 (略) 地后, (略) 地、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 (略) 理:

(一)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二) (略)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 * 方执份, * 方执份, (略) 门备查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