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及5号线南段部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轨道交通3号线及5号线南段部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公告
项目名称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 ||||
(略) |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
委托方 |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租赁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合肥 (略) 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2年3月12日9:00始至2022年3月31日17:00止。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 | 5年(以装修免租期结束后次日起开始计算出租期限) | 9. 点击查看>> | 0.9 | ||
1.标的坐落位置:本项目标的位于合 (略) 、 (略) 站、 (略) 、云 (略) ,明细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2.标的权属情况: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地产权证,标的目前为空闲状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零售类,且禁止现场加工;禁止经营任何产生噪音、明火、气味、油烟、有害气体等影响地铁环境的业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采取“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按年支付。租金以承租人成交价格为依据,第一、第二年每年实际租金均为首年成交价,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委托方缴付第一年租金,每年租期届满前20日,预付下年度租金。 2.本项目给予装修免租期40日(以委托方正式交付日之次日起计算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赁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装修免租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对承租范围内的装修设计、施工报审、实施施工、施工验收等一系列装修工作, (略) 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为实际首年6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具备出租人格式条款的银行履约保函,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无息退还。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约违法行为的,委托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承租人须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注:上述费用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合同。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意向承租人(包括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与合肥 (略) 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违约情况。 3.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承租人没有因违法经营行 (略) 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意向承租人须具有不少于5家正在从事生活零售行业经营的直营网点(不含境外网点)。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最大荷载、体积、面积、配电等,并认可出租资产现状及租赁要求等,租金不因此发生改变,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标的实际移交面 (略) 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公共区域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按照委托方要求,不可违规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承租人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含对便民 (略) 墙体屋面及管道渗漏破损、卷帘门等维修),委托方给予协助配合。 5.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租赁便民服务空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便民服务空间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报委托方备案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便民服务空间的 (略)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如需增加电容量, (略) ,须书面申请,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可施工, (略) 责任与费用。 7.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消防要求,自行办理消防报验,委托方将对承租人方使用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杜绝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一经发现须及时整治。如情节严重的,将移 (略) 理并终止合同。 8.本项目委托方仅基于现有条件提供便民服务空间场地,剩余一切设施需要安装或更换的( (略) 装修、玻璃隔断、卷帘门、配电箱、灯具插座等),由承租人向委托方申报,取得书面同意后自行安装或更换,费用自理。 9.便民服务空间内若有废弃物由承租人自行清理。 10.各便民 (略) 由承租人自行安装独立水、电表,以计量营业用量指数,水、电表要确保质量须为供水、 (略) 门指定产品并提供相关合格证书,费用自理。经营场地的水、电为有偿使用。 11.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便民服务空间场地,承租人自行办理消防报验、审批,工商、 (略) 有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委托方协助。 12.承租人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承租人可办理退租手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经营过程中禁止现场加工、禁烟雾、禁明火及一切可能触发消防报警系统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同意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产品。 14.便民服务空间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委托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场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承租人报价进行租金调整。(结算依据:删减的场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点对应的场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站点对应的场地年租金底价详见公告后附表。 15.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现有网络接口,承租人自行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便民服务空间具体位置见公告电子附件图纸 (略) 分。 16.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委托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承租人不能正常经营,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第14条执行。 1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多退少补。 1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19.其他未 (略) 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合同。 20.除了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日”均指日历天。 | |||||
四、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1.合肥 (略) 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材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承租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意向承租人的澄清、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不得主动要求澄清、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承租人不得离开资格审查材料递交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委员会随时可能要求意向承租人进行澄清说明。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由现场监督人员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意向承租人报价,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承租人。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则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确定承租人。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 (略) 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优先承租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承租权人确定为承租人;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无优先承租权人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承租 (略) 顺序进行抽签,确 (略) ;第二轮按 (略) 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承租人)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金额 | 0.9万元 | |||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合肥 (略)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 (略) 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82),并至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合肥公 (略) 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合肥 (略) 往来结算收据。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 (一)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本项目相关手续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项)。 3.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4.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租赁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5.直营网点清单(格式见附件)。 6.根据直营网点清单顺序依次提供各直营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 1.直营是指,网点由 (略) (略) 开立, (略) 的,还应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www.g 点击查看>> ) (略)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若直营网点使用的房屋为 (略) (略) 自有的,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需附各直营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建议意向承租人对以上各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并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二)报价单(报价单需按《租赁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附件7),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封装。 | ||||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递交 |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封装: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报价单”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如果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未装订、签署或标记,合肥 (略) 将不承担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无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1送达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4月1日10:00 --10:3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2.送达地点: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合肥 (略) 将拒绝接收。 意向承租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承租人不得再要求撤回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055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附表:
序号 | 站点名称 | 编号、面积 | 面积 | 租金底价 | 竞价 | 履约 | ||
月租金单价(元/㎡/月)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合计 | ||||||
1 | (略) | S2 | 22 | 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6 元/年 | 0.9万元 | 实际首年六个月租金总和 | |
2 | (略) 站 | S1 | 21 | 20, 点击查看>> | ||||
3 | (略) | S2 | 25, 点击查看>> | |||||
4 | (略) | S1 | 25 | 23, 点击查看>> |
合肥 (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 (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略) )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2022BTTCJ 点击查看>>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 (略) 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略) 码:
联系方式 :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我方为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 (略) 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略) :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合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我方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 (略) 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 (略) 附租赁合 (略) 内容,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我方(包括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未与合肥 (略) 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违约情况。
6.我方承诺,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我方没有因违法经营行 (略) 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我方承诺,截至资格审查日,我方提供的直营网点 (略) 于正常运营状态,如有虚假,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直营网点列表清单
直营网点业绩清单
直营网点列表清单 | |||
序号 | 直营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注:
1.直营网点列表清单中直营网点名称须与意向承租人提供的直营网点材料一致,否则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后附各直营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3.若直营网点使用的房屋为 (略) (略) 自有的,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需附各直营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6:报价单封面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2022BTTCJ 点击查看>> )
报价单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7: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
(略) |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意向承租人全称 | |
最终报价 (人民币) | 小写:元/年 |
注: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为首年租金,租期内的租金递增情况按公告要求执行。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报价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请将此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附件8:
(略)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合
同
文
本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二Ο二二年 月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第1条 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 点击查看>> 方充分理解 (略) 为特殊经营环境的前提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2条 租赁商业场地位置、面积及经营范围
2.1 (略) 涉租赁商业场地包括:(商业场地位置见图纸)
序号 | 站点名称 | 总面积(㎡) | 业态 |
1 | (略) | 22 |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零售类,且禁止现场加工;禁止经营任何产生噪音、明火、气味、油烟、有害气体等影响地铁环境的业态。 |
2 | (略) 站 | 21 | |
3 | (略) | ||
4 | (略) | 25 |
2.2 点击查看>> 方在该商业场地内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3条 租赁期限
(略) 租赁的场地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最终以 点击查看>> 方移交标的物次日起满40日(该期间为免租金装修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商业场地装修完成后开业前 点击查看>> 方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如 点击查看>> 方认为 点击查看>> 方不具备开业条件, 点击查看>> 方应在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租金仍正常缴纳。 点击查看>> 方有权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交付日期, 点击查看>> 方调整交付日期不构成违约,租金不变。
第4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4.1 (略) 租赁的商业场地,第一、二合同年的租金均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从第三个合同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上年实际租金的5%递增。即:
租赁期限 | 年递增率 | 3号线租金(元/年) | 5号线租金(元/年) | 3、5号线租金合计(元/年) |
第一合同年 | / | |||
第二合同年 | / | |||
第三合同年 | 5% | |||
第四合同年 | 5% | |||
第五合同年 | 5% | |||
合计 |
4.2 点击查看>> 方须接受 点击查看>> 方和/ (略) 的统一管理,商业场地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 点击查看>> 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商业场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 点击查看>> 方报价进行租金调整(结算依据:删减的商业场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点对应的商业场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
4.3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 点击查看>> 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 点击查看>> 方不能正常经营, 点击查看>> 方须无条件服从,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第4.2条执行。
4.4 点击查看>>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 点击查看>> 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实际首年6个月租金之和)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4.1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提交。
4.4.2保函/担保有效期最晚不早于2026年12月31日,若保函/担保有效期满无法履约完成的,应提前一个月办理保函/担保续期或替换保函/担保,续期保函/担保或替换保函/担保有效期根据项目实际由双方协商确定。
4.4.3如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协商终止后,履约保证金由 点击查看>> 方无息退还给 点击查看>> 方。如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约违法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 点击查看>> 方须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5 租金采取“先付后用”原则,每计费周期按1年计算。 点击查看>>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点击查看>> 方须在第二个计费周期前20日预付第二合同年租金, 点击查看>> 方出具相应的票据;后期的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4.6商业场地的水、电为有偿使用, 点击查看>> 方代收代缴。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商业场地内的用水、用电费用,且须安装有独立的水、电表,安装及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电费按抄表数参照 点击查看>> 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收取。
4.7 租赁期内,通信、网络系统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
4.8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9 (略) 分笔转入指定账户, (略) 及项目名称。租金收取账户如下:
3号线全称: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瑶海支行。
(略) : 点击查看>>
5号线全称: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略) :1752 1784 6622
第5条 商业场地交付及进场装修
5.1 合同签订后 点击查看>> 方应及时将该商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交 点击查看>> 方使用,届时该商业场地现状交付,双方在交付时签署交付确认文件。 点击查看>> 方应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即时办理交接手续。若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交场地后7日内尚未办妥收场地手续,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业场地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略) 有已交费用。
5.2 点击查看>> 方应自 点击查看>> 方将场地交付 点击查看>> 方后尽快实施开业准备工作,装修完成后 点击查看>> 方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消防报验、 (略) 有相关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 方协助配合。装修完成后未通过消防审批擅自开业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3 点击查看>> 方应在装饰装修前(包括再次装修)向 点击查看>> 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如需要)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由此 (略) 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装修期间以及装修完成后 点击查看>> 方有权随时对装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装修不符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整改, (略) 有的费用及损失。
5.4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 (略) 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安全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服从 点击查看>> 方现场统一施工管理。
5.5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变或损坏该商业场地的建筑结构、 (略) 分、门头以及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场地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大门、走廊、设备用房)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妨碍其使用。对于设置于商业场地内或通过该商业场地的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
5.6 点击查看>> 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 (略) 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 点击查看>> 方的规定缴纳装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如 点击查看>> 方对该商业场地进行装饰装修造成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方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 (略) 赔偿。 点击查看>> 方须在 点击查看>> 方指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商业场地装修,不得影响他人。
5.7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商业场地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 点击查看>> 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改正。 点击查看>> 方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做出下述决定:(1)立即停工,(2)即时整改,(3)停止水、电等供应,(4)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该商业场地、终止合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8 点击查看>> 方承租的该商业场地不得遮挡火灾报警探测器、自动喷水系统喷头、消防排烟口、指示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得影响防火卷帘的启降。
5.9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以下接口(以实际能否提供为准);
5.9.1 供电:容量/KW;
5.9.2 供水:管径/;
5.9.3 通讯:/。
点击查看>> 方不得超负荷用电, (略) 应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私拉乱接。
5.10 经 点击查看>> 方装修后该商业场地的装潢、添附,在合同终止后,在不影响商业场地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拆除,恢复至 点击查看>> 方交房状态,否则应 (略) 置,拆除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11 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 点击查看>> 方当天及时 (略) 。
5.12 装饰材料、装修期间及竣工后如需经 (略) 门验收的, 点击查看>> 方应自行报验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合格后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6条 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6.1 点击查看>> 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门注册,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该标的招标时要求一致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如有)等与经营相关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
6.2 租赁期内, 点击查看>> 方保证已为其经营 (略) 需的一切审批、批准和备案、授权等手续,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变该商业场地的用途,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点击查看>> 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安徽省、合肥市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如要改变或增加上述经营范围,须经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同意及 (略) 门办理变更登记。 点击查看>> 方如擅自增加或变更经营范围,则视作违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4 点击查看>> 方保证在该商业场地内遵守国家、地方及 点击查看>> 方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大功率电加热器,执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规定,配齐消防器具。
6.5 点击查看>> 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轨道交通各项管理规定要求,经营范围的选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并通过 点击查看>> 方审核备案,同时必须满足消防、环保、安防 (略) 门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6 (略) 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流程,明确商品有合法来源。需要通 (略) 门审批经营的商品、服务内容等应自行申报,并将批准材料报 点击查看>> 方审查备案。因违反相关规定及未通过审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略) 承担,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品销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发票时, 点击查看>> 方必须提供,并根据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提供商品的售后服务。
6.7 点击查看>> 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号、标识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的、 点击查看>> 方应取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等证明文件,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
6.8 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须配合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相关推广活动,以保证轨道交通商业的对外统一风格和良好声誉。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免费将其品牌(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于举办的各类媒体宣传、活动推广等之用。
6.9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的租赁场地 (略) 内公共区域内大声叫卖、播放过大音 (略) 、音乐及做出影响其他商户利益 (略) 内运营秩序的行为,不得在承租场地内使用音响设备设施。
6.10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或影响其使用功能,不得在商业场地玻璃门、窗、商业场地外或其 (略) 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或其它任何物品。
6.11租赁期间, (略) (略) 实行“门前三包”管理,产生的垃圾应及时 (略) (略) (略) (略) 理,不得将 (略) 内垃圾桶或任一地点。
6.12 点击查看>>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服从 点击查看>> 方管理要求,营业期间若因消防检查不合格要求停止营业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1.1 点击查看>> 方应在合同履约期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场地经营期间的照明、供电、通讯等正常使用(突发事件或轨道交通运营调整检修除外)。
7.1.2 按时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的费用。
7.1.3 点击查看>> 方保留在紧急情况时随时进入 点击查看>> 方租赁场地进行观察、维修及保养固定资产和设施、设备的权利,以确保轨道交通安全可靠的运行,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7.1.4 点击查看>> 方有重新命名 (略) 、车辆段、停车场及 (略) 的权利,而无须对 点击查看>> 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7.1.5 点击查看>> 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关于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点击查看>> 方须遵照执行。
7.2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1 点击查看>> 方保证接受并服从 点击查看>> 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无条件配合 点击查看>> 方检查。
7.2.2 点击查看>> 方是该场地的经营管理者和直接责任者, 点击查看>> 方负责对 点击查看>> 方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 方应按月或季度向 点击查看>> 方提交经营报表,使 点击查看>> 方及时准确的了解 点击查看>> 方租赁场地的实际经营状况。
7.2.3 点击查看>> 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 点击查看>> 方或其他经营户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 点击查看>> 方或其他经营户正常经营的行为。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等, 点击查看>> 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消除整改。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等严重妨碍地轨道交通运营环境和周边经营户,且未根据 (略) 门的要求进行消除整改,经认定检测后,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7.2.4 对于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的水、烟等相关物质外泄或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 点击查看>> 方有不良经营行为的,则 点击查看>> 方应赔偿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略) 述 点击查看>> 方的责任同样适用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
7.2.5 (略) 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防盗等工作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负责, 点击查看>> 方协助配合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因第三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 点击查看>> 方蒙受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向 点击查看>> 方报备,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严格执行。在营业时间不得出现空铺或中途歇业或停业或私自撤柜等情形,不得在非营业时间容留其它人员。如有特殊时间需求,须经 点击查看>> 方认可。如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而出现上述行为时,一律视为 点击查看>> 方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
7.2.6 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对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7.2.7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时向 (略) 门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时向 点击查看>> 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7.2.8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工商、税务、 (略) 门及国家其 (略) 门的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租范围内的一切经营活动负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反, 点击查看>> (略) 经济、法律、行政责任,并承担 点击查看>> 方因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连带的经济责任。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及安全隐患问题的, 点击查看>> 方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应及时整改。
7.2.9 点击查看>> 方不履行其 (略) 应遵守的条款时,在 点击查看>> 方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改正后, 点击查看>> 方仍未改正,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点击查看>> 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7.2.10 点击查看>> 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 (略) 会新闻媒体曝光,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承担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11 点击查看>> 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点击查看>> 方应为其雇员、代表或合法委托人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包括参加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安全培训课程, 点击查看>> 方有权按该课程的培训成本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适当的费用。
7.2.12 点击查看>> 方在经 (略) 有非 点击查看>> 方原因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略) (略) 罚的,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如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处罚的,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2.13 在合同履行期间, 点击查看>> 方须服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车站出现紧急应急情况下,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配合轨 (略) 门做好 (略) 置工作。
7.2.14 点击查看>> 方有权进入该商业场地进行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商业场地相关事项,并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 点击查看>> 方及其营业造成影响)。 点击查看>> 方不得因此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7.2.15 点击查看>> 方应自费办理商业场 (略) 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 (略) 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在租赁期限内, 点击查看>> 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购买相应的保险,若有关的保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7.2.16 点击查看>> 方应安全合理的使用和爱护租赁物及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折旧除外)。因 点击查看>> 方使用不当导致 点击查看>> 方租赁物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点击查看>> 方经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拒不维修或拖延维修, 点击查看>> 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7.2.17 点击查看>> 方违约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封门、停水等方式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止违约行为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点击查看>> 方采取上述方式期间的租金仍应计算。
第8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补充或解除,须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不返还 点击查看>> 方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等一切已缴付的费用。若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索赔。
8.1.1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8.1.2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内,延迟缴纳租金、水电费用等超过30日的(其中水电费自收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算),或延迟缴纳此类费用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以上的;
8.1.3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变更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点击查看>> 方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做出限期整改的除外);
8.1.4 点击查看>> 方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而被国 (略) 罚或责令停业;
8.1.5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略) 租赁的场地进行结构改造、装修;
8.1.6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将租赁的商业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
8.1.7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擅自发布与自身经营无关的广告;
8.1.8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反 (略) 规定的相关条款,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双方完全丧失信任及完全丧失合作基础的;
8.1.9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限内,同一违约条款(包括合同附件相关规定)收到 点击查看>> 方开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单”达3次及以上的;
8.1.10 点击查看>> 方无论被强迫或自愿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为了重组、合并的目的除外)、被接管人接收;
8.1.11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或法律规定。
8.2本合同第四个合同年开始后,如 点击查看>> 方有意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60天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书面申请,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已交纳的当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后退还 点击查看>> 方,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8.3 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10日内, 点击查看>> 方须付清应承担的应缴费用并将该商业场地按第5.10款交还 点击查看>> 方。该期限为本合同项下该商业场地之交还期,交还期内, 点击查看>> 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应当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各项费用。若 点击查看>> 方不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的条件交还场地,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置,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
8.4无论任何原因,交还期满后 点击查看>> 方仍未能将符合前述约定交还条件的该商业场地交还 点击查看>> 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点击查看>> 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商业场地租金标准的双倍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商业场地使用费,并支付按照合同终止时该商业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费用,直至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商业场地为止。如因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商业场地而需承担违约金等费用,以及造成 点击查看>> 方其它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均应全额赔偿。
8.5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对该商业场地停止电等能源的供应、控制人员从商业场地进出、阻止 点击查看>> 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此种情况下, (略) 应承担的商业场地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
8.6双方确认完成交换手续后, 点击查看>> 方在该商业场地内遗留的任何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 点击查看>> 方放弃一切权利, 点击查看>> (略) 置( (略) 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赔偿,且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无权再进入该场地。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如逾期支付租金和其它应缴费用,须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从迟交日起,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逾期应支付金额的1‰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其它应缴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按实际应收款的3‰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滞纳金,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款项。
9.2 点击查看>>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点击查看>>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达到30%(含)且 点击查看>>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点击查看>>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方应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无条件撤场。
9.3 如 点击查看>> 方违反合同第5.5条,则赔偿 点击查看>> 方因此 (略) 损失,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4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擅自扩大或变更商品经营范围,除责令 点击查看>> 方限期整改外,同时 点击查看>> 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9.5 点击查看>> 方延迟缴纳租金、水电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30日,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催告, 点击查看>> 方仍不缴纳的, 点击查看>> 方可以对该商 (略) (略) 水、电供应或其他管理服务,直至 点击查看>> 方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为止。 点击查看>> 方无需因此向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损失。
9.6 若 点击查看>> 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 点击查看>> 方为保护或实现本合同项下 (略) (略) 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略) 有损失。
第10条 免责条款
点击查看>> 合同期内, (略) 门、轨道交通运营需要发出的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通知,而造成租赁场地商业场地撤销、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 点击查看>> 方应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系指“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最终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义条款为准。因不可抗力导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签订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点击查看>> 如因 (略) 门条令、政策变化等因素,不允许 (略) 属范围内经营该业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如因客流疏散、安防设备设置等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原因, (略) 分商业区域,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 点击查看>> 方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可办理退租手续,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及应缴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点击查看>> 如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发生有重大活动、突发客流拥堵、消防等影响到轨道交通和公共安全,需要紧急疏散客流的情况下,影响到本合同项下商业区域正常营业, (略) 或部分关闭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配合。若每天停止营业时间达到8小时及以上的, 点击查看>> 方可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申请, 点击查看>> 方确认后可免除当日租金,免除的租金从下一期应缴租金中直接扣除。除此约定外, 点击查看>> 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无须对由非 点击查看>> 方之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件在内的各类事件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承担任何赔偿及其它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 .1 (略) 内发生火灾、水淹、触电或爆恐袭击等引发的后果;
点击查看>> .2 (略) 内发生失窃及遭受破坏;
点击查看>> .3 其它超越 点击查看>> 方管辖范围的(如停电、限电、停水、停运等)或在 点击查看>> 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等事件引起的损害。
点击查看>> 如 点击查看>> 方运营时间调整(包含暂定的轨道交通试运营时间),租金、租期不变,租期以 点击查看>> 方移交标的物之日起满40日历天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通知及送达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和 点击查看>> 方按以下地址发送通知:
点击查看>> 方地址:合肥市 (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确定 点击查看>> 方有效送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点击查看>> .1 经专人送达的函件应于专人送交(包括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员工)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2 按 点击查看>> 方通知地址经邮件(快递)发出的函件应于寄出日第三日(不论是否退件)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3 经传真或电子邮箱发出的函件应于传送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4 在 点击查看>> 方承 (略) 张贴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5 在公开媒体刊登公告等。
点击查看>> 一方若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13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点击查看>> 本合同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点击查看>> 本合同附件及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构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必须遵照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点击查看>>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份,其中正本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执 点击查看>> 份,副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合肥 (略) 留存 点击查看>>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 附件
点击查看>> 安全管理协议书
点击查看>> 廉政协议
点击查看>> 银行履约保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名) 授权代表: (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附件1: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书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做好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协议时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终止之日止。
二、责任区域
按原合同约定 点击查看>> 方承租或使用、管理的物业、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为 点击查看>> 方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责任区域。
三、责任目标
(一) 点击查看>> 方权责
1、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各项安全督查,并对 点击查看>> 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2、 点击查看>> 方有权制止 点击查看>> 方违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如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整改, 点击查看>> 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如 点击查看>> 方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点击查看>> 方将保留对 点击查看>> 方采取停业整改以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权力。
4、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参加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消防等安全知识学习和演习,如 点击查看>> 方无故缺席,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违约责 (略) 罚。
5、 点击查看>> 方指定 点击查看>> 方的法定代表人 (略) 承租的经营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人, 点击查看>> 方应接受任命,同时要指定属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关职责。
(二) 点击查看>> 方权责
1、 点击查看>> 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 (略) 门和 点击查看>> 方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如有整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2、 点击查看>> 方对承租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负有保护责任,任何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遮盖、涂改、弃置及挪动、损毁、破坏等,如出现人为损坏和遗失现象,必须及时更换补充或按价赔偿。
3、 点击查看>> 方如违反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规,不遵守 点击查看>> 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点击查看>> 方视情况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作出解 (略) 理;因此导致发生事故, (略) 责任。
4、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并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 点击查看>> 方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作好记录供 点击查看>> 方抽查。
5、 点击查看>> 方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等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和安全用电知识,熟悉各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位置。 点击查看>> 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员工随时抽查安全管理知识,对抽查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重新培训。
6、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6.1 点击查看>> 方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安全设施等,以保证各项商业经营活动的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可燃物等进入租赁区域内。
6.2严禁在经营场地内加工、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3 保管好本经营场地内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必要时加钥保管,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清点和交接工作。
6.4 (略) 管的经营场地(商铺)营业结束后, (略) 有的柜灯等照明关闭,插座卸下,垃圾带出营业场地,放到指定位置,以确保安全。
6.5 承租范围内严禁吸烟, 点击查看>> 方如发现 点击查看>> 方员工抽烟,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调换该员工。
6. (略) 、装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 点击查看>> 方必须向 点击查看>> 方申报,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后方可施工。营业中需要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 (略) 门审核并备案,同意后方可使用。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
6.7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配合 点击查看>> 方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配合安全疏散,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并保护现场。
6.8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必须保障经营范围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服从配合 点击查看>> 方或者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负责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 点击查看>> 方应不定期组织并做好对责任范围内设备设施和各种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有效正常运转, (略) 位应加强检查。
四、违约责任
1、一方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点击查看>> 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原合同及 点击查看>> 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按其相应的违 (略) 罚。未涉及条款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按以 (略) 罚:
2.1发放《违约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200元至2000元;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业主有权停电),直到满足要求才能营业。
2.2一年内停业整顿三次以上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原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政 协 议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为保证双方平等合作,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双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的要求,自觉履行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 (略) 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双方纪委(监察机构)间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主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 (略) 。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点击查看>> 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报销任何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点击查看>> 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点击查看>>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 点击查看>> 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点击查看>> 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略) 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 点击查看>> 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略) 并将结果通报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 点击查看>> 方配合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按规定予以配合。
第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点击查看>> 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报销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略) 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 点击查看>> 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 (略) 并将结果通报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 点击查看>> 方配合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或 (略) 门投诉。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或 (略) 门、 (略) 门投诉;也可采取 (略) 或部分履约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性而定)、解除合同、禁止 点击查看>> 方在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等措施;给 点击查看>>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予以赔偿。上述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一并使用。
(二) 点击查看>> 方违反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禁止 点击查看>> 方在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第五条 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方:055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
第六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纪委(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电话:
日期:2022年 月 日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3:
银 行 履 约 保 函
(略) :
致:合肥 (略) 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你公司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 (略) 提交下述金额的经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
1、我行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我行即无条件予以支付, (略) 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 (略) 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4、我行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我行。
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承租。
6、本 (略) 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 (略) (略) 管辖。
8、本保函自银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 一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还正本给我行,受 (略) 置。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公告
项目名称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 ||||
(略) |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
委托方 |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租赁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合肥 (略) 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2年3月12日9:00始至2022年3月31日17:00止。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 | 5年(以装修免租期结束后次日起开始计算出租期限) | 9. 点击查看>> | 0.9 | ||
1.标的坐落位置:本项目标的位于合 (略) 、 (略) 站、 (略) 、云 (略) ,明细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2.标的权属情况: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地产权证,标的目前为空闲状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零售类,且禁止现场加工;禁止经营任何产生噪音、明火、气味、油烟、有害气体等影响地铁环境的业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采取“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按年支付。租金以承租人成交价格为依据,第一、第二年每年实际租金均为首年成交价,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委托方缴付第一年租金,每年租期届满前20日,预付下年度租金。 2.本项目给予装修免租期40日(以委托方正式交付日之次日起计算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赁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装修免租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对承租范围内的装修设计、施工报审、实施施工、施工验收等一系列装修工作, (略) 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为实际首年6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具备出租人格式条款的银行履约保函,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无息退还。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约违法行为的,委托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承租人须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注:上述费用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合同。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意向承租人(包括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与合肥 (略) 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违约情况。 3.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承租人没有因违法经营行 (略) 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意向承租人须具有不少于5家正在从事生活零售行业经营的直营网点(不含境外网点)。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最大荷载、体积、面积、配电等,并认可出租资产现状及租赁要求等,租金不因此发生改变,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标的实际移交面 (略) 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公共区域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按照委托方要求,不可违规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承租人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含对便民 (略) 墙体屋面及管道渗漏破损、卷帘门等维修),委托方给予协助配合。 5.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租赁便民服务空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便民服务空间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报委托方备案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便民服务空间的 (略)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如需增加电容量, (略) ,须书面申请,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可施工, (略) 责任与费用。 7.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消防要求,自行办理消防报验,委托方将对承租人方使用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杜绝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一经发现须及时整治。如情节严重的,将移 (略) 理并终止合同。 8.本项目委托方仅基于现有条件提供便民服务空间场地,剩余一切设施需要安装或更换的( (略) 装修、玻璃隔断、卷帘门、配电箱、灯具插座等),由承租人向委托方申报,取得书面同意后自行安装或更换,费用自理。 9.便民服务空间内若有废弃物由承租人自行清理。 10.各便民 (略) 由承租人自行安装独立水、电表,以计量营业用量指数,水、电表要确保质量须为供水、 (略) 门指定产品并提供相关合格证书,费用自理。经营场地的水、电为有偿使用。 11.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便民服务空间场地,承租人自行办理消防报验、审批,工商、 (略) 有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委托方协助。 12.承租人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承租人可办理退租手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经营过程中禁止现场加工、禁烟雾、禁明火及一切可能触发消防报警系统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同意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产品。 14.便民服务空间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委托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场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承租人报价进行租金调整。(结算依据:删减的场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点对应的场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站点对应的场地年租金底价详见公告后附表。 15.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现有网络接口,承租人自行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便民服务空间具体位置见公告电子附件图纸 (略) 分。 16.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委托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承租人不能正常经营,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第14条执行。 1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多退少补。 1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19.其他未 (略) 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合同。 20.除了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日”均指日历天。 | |||||
四、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1.合肥 (略) 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材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承租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意向承租人的澄清、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不得主动要求澄清、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承租人不得离开资格审查材料递交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委员会随时可能要求意向承租人进行澄清说明。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由现场监督人员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意向承租人报价,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承租人。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则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确定承租人。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 (略) 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优先承租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承租权人确定为承租人;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无优先承租权人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承租 (略) 顺序进行抽签,确 (略) ;第二轮按 (略) 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承租人)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金额 | 0.9万元 | |||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合肥 (略)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 (略) 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82),并至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合肥公 (略) 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合肥 (略) 往来结算收据。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 (一)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本项目相关手续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项)。 3.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4.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租赁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5.直营网点清单(格式见附件)。 6.根据直营网点清单顺序依次提供各直营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 1.直营是指,网点由 (略) (略) 开立, (略) 的,还应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www.g 点击查看>> ) (略)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若直营网点使用的房屋为 (略) (略) 自有的,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需附各直营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建议意向承租人对以上各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并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二)报价单(报价单需按《租赁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附件7),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封装。 | ||||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递交 |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封装: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报价单”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如果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未装订、签署或标记,合肥 (略) 将不承担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无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1送达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4月1日10:00 --10:3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2.送达地点: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合肥 (略) 将拒绝接收。 意向承租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承租人不得再要求撤回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055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附表:
序号 | 站点名称 | 编号、面积 | 面积 | 租金底价 | 竞价 | 履约 | ||
月租金单价(元/㎡/月)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合计 | ||||||
1 | (略) | S2 | 22 | 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6 元/年 | 0.9万元 | 实际首年六个月租金总和 | |
2 | (略) 站 | S1 | 21 | 20, 点击查看>> | ||||
3 | (略) | S2 | 25, 点击查看>> | |||||
4 | (略) | S1 | 25 | 23, 点击查看>> |
合肥 (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 (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略) )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2022BTTCJ 点击查看>>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 (略) 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略) 码:
联系方式 :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我方为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 (略) 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略) :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合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我方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 (略) 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 (略) 附租赁合 (略) 内容,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我方(包括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未与合肥 (略) 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违约情况。
6.我方承诺,截至租赁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我方没有因违法经营行 (略) 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我方承诺,截至资格审查日,我方提供的直营网点 (略) 于正常运营状态,如有虚假,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直营网点列表清单
直营网点业绩清单
直营网点列表清单 | |||
序号 | 直营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注:
1.直营网点列表清单中直营网点名称须与意向承租人提供的直营网点材料一致,否则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后附各直营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3.若直营网点使用的房屋为 (略) (略) 自有的,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需附各直营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6:报价单封面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2022BTTCJ 点击查看>> )
报价单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7: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
(略) | 2022BTTCJ 点击查看>> |
意向承租人全称 | |
最终报价 (人民币) | 小写:元/年 |
注: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为首年租金,租期内的租金递增情况按公告要求执行。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报价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请将此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附件8:
(略) :
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合
同
文
本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二Ο二二年 月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第1条 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 点击查看>> 方充分理解 (略) 为特殊经营环境的前提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2条 租赁商业场地位置、面积及经营范围
2.1 (略) 涉租赁商业场地包括:(商业场地位置见图纸)
序号 | 站点名称 | 总面积(㎡) | 业态 |
1 | (略) | 22 |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零售类,且禁止现场加工;禁止经营任何产生噪音、明火、气味、油烟、有害气体等影响地铁环境的业态。 |
2 | (略) 站 | 21 | |
3 | (略) | ||
4 | (略) | 25 |
2.2 点击查看>> 方在该商业场地内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3条 租赁期限
(略) 租赁的场地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最终以 点击查看>> 方移交标的物次日起满40日(该期间为免租金装修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商业场地装修完成后开业前 点击查看>> 方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如 点击查看>> 方认为 点击查看>> 方不具备开业条件, 点击查看>> 方应在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租金仍正常缴纳。 点击查看>> 方有权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交付日期, 点击查看>> 方调整交付日期不构成违约,租金不变。
第4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4.1 (略) 租赁的商业场地,第一、二合同年的租金均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从第三个合同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上年实际租金的5%递增。即:
租赁期限 | 年递增率 | 3号线租金(元/年) | 5号线租金(元/年) | 3、5号线租金合计(元/年) |
第一合同年 | / | |||
第二合同年 | / | |||
第三合同年 | 5% | |||
第四合同年 | 5% | |||
第五合同年 | 5% | |||
合计 |
4.2 点击查看>> 方须接受 点击查看>> 方和/ (略) 的统一管理,商业场地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 点击查看>> 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商业场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 点击查看>> 方报价进行租金调整(结算依据:删减的商业场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点对应的商业场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
4.3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 点击查看>> 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 点击查看>> 方不能正常经营, 点击查看>> 方须无条件服从,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第4.2条执行。
4.4 点击查看>>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 点击查看>> 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实际首年6个月租金之和)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4.1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提交。
4.4.2保函/担保有效期最晚不早于2026年12月31日,若保函/担保有效期满无法履约完成的,应提前一个月办理保函/担保续期或替换保函/担保,续期保函/担保或替换保函/担保有效期根据项目实际由双方协商确定。
4.4.3如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协商终止后,履约保证金由 点击查看>> 方无息退还给 点击查看>> 方。如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约违法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 点击查看>> 方须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5 租金采取“先付后用”原则,每计费周期按1年计算。 点击查看>>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点击查看>> 方须在第二个计费周期前20日预付第二合同年租金, 点击查看>> 方出具相应的票据;后期的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4.6商业场地的水、电为有偿使用, 点击查看>> 方代收代缴。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商业场地内的用水、用电费用,且须安装有独立的水、电表,安装及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电费按抄表数参照 点击查看>> 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收取。
4.7 租赁期内,通信、网络系统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
4.8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9 (略) 分笔转入指定账户, (略) 及项目名称。租金收取账户如下:
3号线全称: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瑶海支行。
(略) : 点击查看>>
5号线全称: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略) :1752 1784 6622
第5条 商业场地交付及进场装修
5.1 合同签订后 点击查看>> 方应及时将该商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交 点击查看>> 方使用,届时该商业场地现状交付,双方在交付时签署交付确认文件。 点击查看>> 方应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即时办理交接手续。若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交场地后7日内尚未办妥收场地手续,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业场地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略) 有已交费用。
5.2 点击查看>> 方应自 点击查看>> 方将场地交付 点击查看>> 方后尽快实施开业准备工作,装修完成后 点击查看>> 方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开业申请,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消防报验、 (略) 有相关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 方协助配合。装修完成后未通过消防审批擅自开业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3 点击查看>> 方应在装饰装修前(包括再次装修)向 点击查看>> 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如需要)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由此 (略) 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装修期间以及装修完成后 点击查看>> 方有权随时对装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装修不符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整改, (略) 有的费用及损失。
5.4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 (略) 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安全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服从 点击查看>> 方现场统一施工管理。
5.5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变或损坏该商业场地的建筑结构、 (略) 分、门头以及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场地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大门、走廊、设备用房)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妨碍其使用。对于设置于商业场地内或通过该商业场地的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
5.6 点击查看>> 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 (略) 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 点击查看>> 方的规定缴纳装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如 点击查看>> 方对该商业场地进行装饰装修造成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方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 (略) 赔偿。 点击查看>> 方须在 点击查看>> 方指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商业场地装修,不得影响他人。
5.7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商业场地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 点击查看>> 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改正。 点击查看>> 方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做出下述决定:(1)立即停工,(2)即时整改,(3)停止水、电等供应,(4)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该商业场地、终止合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8 点击查看>> 方承租的该商业场地不得遮挡火灾报警探测器、自动喷水系统喷头、消防排烟口、指示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得影响防火卷帘的启降。
5.9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以下接口(以实际能否提供为准);
5.9.1 供电:容量/KW;
5.9.2 供水:管径/;
5.9.3 通讯:/。
点击查看>> 方不得超负荷用电, (略) 应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私拉乱接。
5.10 经 点击查看>> 方装修后该商业场地的装潢、添附,在合同终止后,在不影响商业场地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拆除,恢复至 点击查看>> 方交房状态,否则应 (略) 置,拆除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5.11 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 点击查看>> 方当天及时 (略) 。
5.12 装饰材料、装修期间及竣工后如需经 (略) 门验收的, 点击查看>> 方应自行报验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合格后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6条 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6.1 点击查看>> 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门注册,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该标的招标时要求一致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如有)等与经营相关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
6.2 租赁期内, 点击查看>> 方保证已为其经营 (略) 需的一切审批、批准和备案、授权等手续,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变该商业场地的用途,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点击查看>> 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安徽省、合肥市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如要改变或增加上述经营范围,须经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同意及 (略) 门办理变更登记。 点击查看>> 方如擅自增加或变更经营范围,则视作违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4 点击查看>> 方保证在该商业场地内遵守国家、地方及 点击查看>> 方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大功率电加热器,执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规定,配齐消防器具。
6.5 点击查看>> 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轨道交通各项管理规定要求,经营范围的选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并通过 点击查看>> 方审核备案,同时必须满足消防、环保、安防 (略) 门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6 (略) 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流程,明确商品有合法来源。需要通 (略) 门审批经营的商品、服务内容等应自行申报,并将批准材料报 点击查看>> 方审查备案。因违反相关规定及未通过审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略) 承担,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品销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发票时, 点击查看>> 方必须提供,并根据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提供商品的售后服务。
6.7 点击查看>> 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号、标识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的、 点击查看>> 方应取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等证明文件,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
6.8 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须配合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相关推广活动,以保证轨道交通商业的对外统一风格和良好声誉。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免费将其品牌(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于举办的各类媒体宣传、活动推广等之用。
6.9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的租赁场地 (略) 内公共区域内大声叫卖、播放过大音 (略) 、音乐及做出影响其他商户利益 (略) 内运营秩序的行为,不得在承租场地内使用音响设备设施。
6.10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或影响其使用功能,不得在商业场地玻璃门、窗、商业场地外或其 (略) 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或其它任何物品。
6.11租赁期间, (略) (略) 实行“门前三包”管理,产生的垃圾应及时 (略) (略) (略) (略) 理,不得将 (略) 内垃圾桶或任一地点。
6.12 点击查看>>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服从 点击查看>> 方管理要求,营业期间若因消防检查不合格要求停止营业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1.1 点击查看>> 方应在合同履约期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场地经营期间的照明、供电、通讯等正常使用(突发事件或轨道交通运营调整检修除外)。
7.1.2 按时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的费用。
7.1.3 点击查看>> 方保留在紧急情况时随时进入 点击查看>> 方租赁场地进行观察、维修及保养固定资产和设施、设备的权利,以确保轨道交通安全可靠的运行,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7.1.4 点击查看>> 方有重新命名 (略) 、车辆段、停车场及 (略) 的权利,而无须对 点击查看>> 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7.1.5 点击查看>> 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关于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点击查看>> 方须遵照执行。
7.2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1 点击查看>> 方保证接受并服从 点击查看>> 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无条件配合 点击查看>> 方检查。
7.2.2 点击查看>> 方是该场地的经营管理者和直接责任者, 点击查看>> 方负责对 点击查看>> 方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 方应按月或季度向 点击查看>> 方提交经营报表,使 点击查看>> 方及时准确的了解 点击查看>> 方租赁场地的实际经营状况。
7.2.3 点击查看>> 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 点击查看>> 方或其他经营户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 点击查看>> 方或其他经营户正常经营的行为。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等, 点击查看>> 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消除整改。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等严重妨碍地轨道交通运营环境和周边经营户,且未根据 (略) 门的要求进行消除整改,经认定检测后,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7.2.4 对于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的水、烟等相关物质外泄或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 点击查看>> 方有不良经营行为的,则 点击查看>> 方应赔偿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略) 述 点击查看>> 方的责任同样适用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
7.2.5 (略) 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防盗等工作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负责, 点击查看>> 方协助配合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因第三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 点击查看>> 方蒙受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向 点击查看>> 方报备,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严格执行。在营业时间不得出现空铺或中途歇业或停业或私自撤柜等情形,不得在非营业时间容留其它人员。如有特殊时间需求,须经 点击查看>> 方认可。如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而出现上述行为时,一律视为 点击查看>> 方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
7.2.6 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对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7.2.7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时向 (略) 门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时向 点击查看>> 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7.2.8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工商、税务、 (略) 门及国家其 (略) 门的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租范围内的一切经营活动负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反, 点击查看>> (略) 经济、法律、行政责任,并承担 点击查看>> 方因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连带的经济责任。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及安全隐患问题的, 点击查看>> 方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应及时整改。
7.2.9 点击查看>> 方不履行其 (略) 应遵守的条款时,在 点击查看>> 方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改正后, 点击查看>> 方仍未改正,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点击查看>> 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7.2.10 点击查看>> 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 (略) 会新闻媒体曝光,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承担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11 点击查看>> 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点击查看>> 方应为其雇员、代表或合法委托人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包括参加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安全培训课程, 点击查看>> 方有权按该课程的培训成本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适当的费用。
7.2.12 点击查看>> 方在经 (略) 有非 点击查看>> 方原因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略) (略) 罚的,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如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处罚的,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2.13 在合同履行期间, 点击查看>> 方须服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车站出现紧急应急情况下,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配合轨 (略) 门做好 (略) 置工作。
7.2.14 点击查看>> 方有权进入该商业场地进行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商业场地相关事项,并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 点击查看>> 方及其营业造成影响)。 点击查看>> 方不得因此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7.2.15 点击查看>> 方应自费办理商业场 (略) 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 (略) 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在租赁期限内, 点击查看>> 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购买相应的保险,若有关的保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7.2.16 点击查看>> 方应安全合理的使用和爱护租赁物及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折旧除外)。因 点击查看>> 方使用不当导致 点击查看>> 方租赁物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点击查看>> 方经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拒不维修或拖延维修, 点击查看>> 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7.2.17 点击查看>> 方违约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封门、停水等方式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止违约行为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点击查看>> 方采取上述方式期间的租金仍应计算。
第8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补充或解除,须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不返还 点击查看>> 方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等一切已缴付的费用。若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索赔。
8.1.1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8.1.2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内,延迟缴纳租金、水电费用等超过30日的(其中水电费自收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算),或延迟缴纳此类费用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以上的;
8.1.3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变更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点击查看>> 方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做出限期整改的除外);
8.1.4 点击查看>> 方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而被国 (略) 罚或责令停业;
8.1.5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略) 租赁的场地进行结构改造、装修;
8.1.6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将租赁的商业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
8.1.7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擅自发布与自身经营无关的广告;
8.1.8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反 (略) 规定的相关条款,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双方完全丧失信任及完全丧失合作基础的;
8.1.9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限内,同一违约条款(包括合同附件相关规定)收到 点击查看>> 方开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单”达3次及以上的;
8.1.10 点击查看>> 方无论被强迫或自愿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为了重组、合并的目的除外)、被接管人接收;
8.1.11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或法律规定。
8.2本合同第四个合同年开始后,如 点击查看>> 方有意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60天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书面申请,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已交纳的当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后退还 点击查看>> 方,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8.3 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10日内, 点击查看>> 方须付清应承担的应缴费用并将该商业场地按第5.10款交还 点击查看>> 方。该期限为本合同项下该商业场地之交还期,交还期内, 点击查看>> 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应当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各项费用。若 点击查看>> 方不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的条件交还场地,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置,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
8.4无论任何原因,交还期满后 点击查看>> 方仍未能将符合前述约定交还条件的该商业场地交还 点击查看>> 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点击查看>> 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商业场地租金标准的双倍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商业场地使用费,并支付按照合同终止时该商业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费用,直至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商业场地为止。如因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商业场地而需承担违约金等费用,以及造成 点击查看>> 方其它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均应全额赔偿。
8.5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对该商业场地停止电等能源的供应、控制人员从商业场地进出、阻止 点击查看>> 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此种情况下, (略) 应承担的商业场地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
8.6双方确认完成交换手续后, 点击查看>> 方在该商业场地内遗留的任何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 点击查看>> 方放弃一切权利, 点击查看>> (略) 置( (略) 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赔偿,且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无权再进入该场地。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如逾期支付租金和其它应缴费用,须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从迟交日起,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逾期应支付金额的1‰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其它应缴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按实际应收款的3‰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滞纳金,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款项。
9.2 点击查看>>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点击查看>>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达到30%(含)且 点击查看>>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点击查看>>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方应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无条件撤场。
9.3 如 点击查看>> 方违反合同第5.5条,则赔偿 点击查看>> 方因此 (略) 损失,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4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擅自扩大或变更商品经营范围,除责令 点击查看>> 方限期整改外,同时 点击查看>> 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9.5 点击查看>> 方延迟缴纳租金、水电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30日,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催告, 点击查看>> 方仍不缴纳的, 点击查看>> 方可以对该商 (略) (略) 水、电供应或其他管理服务,直至 点击查看>> 方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为止。 点击查看>> 方无需因此向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损失。
9.6 若 点击查看>> 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 点击查看>> 方为保护或实现本合同项下 (略) (略) 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略) 有损失。
第10条 免责条款
点击查看>> 合同期内, (略) 门、轨道交通运营需要发出的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通知,而造成租赁场地商业场地撤销、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 点击查看>> 方应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系指“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最终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义条款为准。因不可抗力导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签订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点击查看>> 如因 (略) 门条令、政策变化等因素,不允许 (略) 属范围内经营该业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如因客流疏散、安防设备设置等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原因, (略) 分商业区域,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 点击查看>> 方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可办理退租手续,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及应缴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点击查看>> 如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发生有重大活动、突发客流拥堵、消防等影响到轨道交通和公共安全,需要紧急疏散客流的情况下,影响到本合同项下商业区域正常营业, (略) 或部分关闭的,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配合。若每天停止营业时间达到8小时及以上的, 点击查看>> 方可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申请, 点击查看>> 方确认后可免除当日租金,免除的租金从下一期应缴租金中直接扣除。除此约定外, 点击查看>> 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无须对由非 点击查看>> 方之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件在内的各类事件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承担任何赔偿及其它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 .1 (略) 内发生火灾、水淹、触电或爆恐袭击等引发的后果;
点击查看>> .2 (略) 内发生失窃及遭受破坏;
点击查看>> .3 其它超越 点击查看>> 方管辖范围的(如停电、限电、停水、停运等)或在 点击查看>> 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等事件引起的损害。
点击查看>> 如 点击查看>> 方运营时间调整(包含暂定的轨道交通试运营时间),租金、租期不变,租期以 点击查看>> 方移交标的物之日起满40日历天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通知及送达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和 点击查看>> 方按以下地址发送通知:
点击查看>> 方地址:合肥市 (略) (略) 合肥 (略) 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确定 点击查看>> 方有效送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点击查看>> .1 经专人送达的函件应于专人送交(包括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员工)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2 按 点击查看>> 方通知地址经邮件(快递)发出的函件应于寄出日第三日(不论是否退件)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3 经传真或电子邮箱发出的函件应于传送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4 在 点击查看>> 方承 (略) 张贴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点击查看>> .5 在公开媒体刊登公告等。
点击查看>> 一方若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13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点击查看>> 本合同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点击查看>> 本合同附件及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构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必须遵照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点击查看>>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份,其中正本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执 点击查看>> 份,副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合肥 (略) 留存 点击查看>>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 附件
点击查看>> 安全管理协议书
点击查看>> 廉政协议
点击查看>> 银行履约保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名) 授权代表: (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附件1: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书
出租方(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 (略)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做好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协议时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终止之日止。
二、责任区域
按原合同约定 点击查看>> 方承租或使用、管理的物业、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为 点击查看>> 方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责任区域。
三、责任目标
(一) 点击查看>> 方权责
1、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各项安全督查,并对 点击查看>> 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2、 点击查看>> 方有权制止 点击查看>> 方违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如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整改, 点击查看>> 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如 点击查看>> 方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点击查看>> 方将保留对 点击查看>> 方采取停业整改以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权力。
4、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参加 点击查看>> 方组织的消防等安全知识学习和演习,如 点击查看>> 方无故缺席,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违约责 (略) 罚。
5、 点击查看>> 方指定 点击查看>> 方的法定代表人 (略) 承租的经营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人, 点击查看>> 方应接受任命,同时要指定属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关职责。
(二) 点击查看>> 方权责
1、 点击查看>> 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 (略) 门和 点击查看>> 方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如有整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2、 点击查看>> 方对承租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负有保护责任,任何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遮盖、涂改、弃置及挪动、损毁、破坏等,如出现人为损坏和遗失现象,必须及时更换补充或按价赔偿。
3、 点击查看>> 方如违反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规,不遵守 点击查看>> 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点击查看>> 方视情况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作出解 (略) 理;因此导致发生事故, (略) 责任。
4、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并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报 点击查看>> 方备案。 点击查看>> 方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作好记录供 点击查看>> 方抽查。
5、 点击查看>> 方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等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和安全用电知识,熟悉各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位置。 点击查看>> 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 点击查看>> 方员工随时抽查安全管理知识,对抽查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重新培训。
6、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6.1 点击查看>> 方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安全设施等,以保证各项商业经营活动的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可燃物等进入租赁区域内。
6.2严禁在经营场地内加工、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3 保管好本经营场地内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必要时加钥保管,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清点和交接工作。
6.4 (略) 管的经营场地(商铺)营业结束后, (略) 有的柜灯等照明关闭,插座卸下,垃圾带出营业场地,放到指定位置,以确保安全。
6.5 承租范围内严禁吸烟, 点击查看>> 方如发现 点击查看>> 方员工抽烟,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调换该员工。
6. (略) 、装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 点击查看>> 方必须向 点击查看>> 方申报,经 点击查看>> 方批准后方可施工。营业中需要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 (略) 门审核并备案,同意后方可使用。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
6.7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配合 点击查看>> 方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配合安全疏散,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并保护现场。
6.8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必须保障经营范围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服从配合 点击查看>> 方或者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负责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 点击查看>> 方应不定期组织并做好对责任范围内设备设施和各种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有效正常运转, (略) 位应加强检查。
四、违约责任
1、一方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点击查看>> 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原合同及 点击查看>> 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按其相应的违 (略) 罚。未涉及条款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按以 (略) 罚:
2.1发放《违约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200元至2000元;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业主有权停电),直到满足要求才能营业。
2.2一年内停业整顿三次以上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原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政 协 议
点击查看>> 方:合肥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为保证双方平等合作,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双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肥市 (略) (略) (略) 分便民服务空间租赁(2022-2026年度)》的要求,自觉履行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 (略) 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双方纪委(监察机构)间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主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 (略) 。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点击查看>> 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报销任何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点击查看>> 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点击查看>>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 点击查看>> 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点击查看>> 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略) 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 点击查看>> 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略) 并将结果通报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 点击查看>> 方配合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按规定予以配合。
第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点击查看>> 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报销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略) 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 点击查看>> 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 (略) 并将结果通报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 点击查看>> 方配合的,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或 (略) 门投诉。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或 (略) 门、 (略) 门投诉;也可采取 (略) 或部分履约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性而定)、解除合同、禁止 点击查看>> 方在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等措施;给 点击查看>>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予以赔偿。上述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一并使用。
(二) 点击查看>> 方违反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禁止 点击查看>> 方在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第五条 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方:055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方:
第六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纪委(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电话:
日期:2022年 月 日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3:
银 行 履 约 保 函
(略) :
致:合肥 (略) 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你公司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 (略) 提交下述金额的经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
1、我行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我行即无条件予以支付, (略) 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 (略) 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4、我行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我行。
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承租。
6、本 (略) 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 (略) (略) 管辖。
8、本保函自银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 一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还正本给我行,受 (略) 置。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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