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源益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川源益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略) 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略) 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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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 点击查看>> SC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2-30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3-29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是否控股权转让: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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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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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 (略) 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展示; 2. (略) 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 (略) 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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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标的企业简介 |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5XC)是四川 (略) 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注册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略) 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对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在广汉地区从事土地整理开发。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 100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成立时间 | 2012-08-16 | |||||||||
所在地区 | 四川 德阳市 广汉市 | |||||||||
住所/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 (略) (略) | |||||||||
企业类型 | (略)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书 | |||||||||
经营范围 | 对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晓海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5XC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职工人数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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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
2021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0 | - 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大信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备注 | 见其他披露事项。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1-11-30 | 0 | -1,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28,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19, 点击查看>> | |||||||
备注 | 以上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且未考虑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
三、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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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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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借款合同》应在转让方收到首期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 三、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首期交易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 60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受让方应针对剩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首期交易价款支付比例为10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特殊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略) 截止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472,860, 点击查看>> 元,且公司近年未开展相关的主营业务,表明存在可 (略)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2.强调事项截止2021年6月30日, (略)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0,051, 点击查看>> 元,其中应付 (略) 、四川 (略) 借款共计467,964, 点击查看>>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 (略) 示2021年1-6月计提上述关联方利息5,555, 点击查看>> 元。 专项审计报告的备注 1. (略) 2021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略) :大信川审字【2021】第 (略) )填写。 2.2021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详见其他信息披露。 3.前期差错更正:(1)标的公司应收四川汉龙 (略) 201,675, 点击查看>> 元,该公司已经明显资不抵债,标的公司在2020年以前对该笔款项可回收的可能性极低,因此,专项审计机构对该笔款项追溯全额计提坏账,补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1,675, 点击查看>> 元。(2)标的公司应收广汉市土 (略) 78,800, 点击查看>> 元。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广府函[2013] (略) 《关于解除城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系列合作协议事宜的函》: (略) 城东项目投资款1.2亿元, (略) 长期未继续实施城东项目,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并已丧失继续实施城东项目的经济能力,2013年10月14日起已解除《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和《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二)》。根据此函,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3)由于更正上述前期重大差错,调整了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其中:其他应收款项目调减280,475, 点击查看>> 元,调减了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280,475, 点击查看>>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280,475, 点击查看>> 元。 二、评估报告中的特殊事项: (一)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 据网络查询四川省德阳市 (略) 依据已经发生法 (略) (2014)德民二 (略) 民事判决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已经发生法 (略) (2014)德民二 (略) 民事判决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出具了四川省德阳市 (略) 《执行裁定书》(2016)川06执字第72-1号,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 (略) 、绵阳 (略) 、 (略) 、 (略) 银行存款 点击查看>>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除以上事项外,本项目无法获取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二)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本评估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了大信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出具的(大信川审字[2021]第 (略) )《 (略) 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略) 示,截止2021年6月30日, (略)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0,051, 点击查看>> 元,其中应付 (略) 、四川 (略) 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67,964, 点击查看>> 元,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十) (略) 示2021年1-6月计提上述关联方利息5,555, 点击查看>> 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90,669, 点击查看>> 元,账面价值0元。其中:应收四川省广汉市 (略) 款项10,194, 点击查看>> 元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四川汉龙 (略) 201,675, 点击查看>> 元,因对方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广汉市土 (略) 78,800, 点击查看>> 元,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广府函[2013] (略) 《关于解除城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系列合作协议事宜的函》,广汉市人民政府已支付被评估单位城东项目投资款1.2亿元,由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和被评估单位长期未能继续实施城东项目,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且已经丧失继续实施城东项目的经济能力。从2013年10月14日起解除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和《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二)》,因历史遗留问题,被评估单位未催收。本次评估暂按审计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截止2021年6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金额情况如下:
三、重大债权债务 除以 (略) 置方案外,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 (略) 置方案: 本次审计评估已对四川汉龙 (略) 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标的企业将在挂牌公告期间决策同意主动放弃对四川汉龙 (略) 所有债权, (略) 灭失。该决策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生效。意向受让方报名视为认可该条件。 2. (略) 置方案: (1)受让方须以股东借款方式协助标的企业清偿对四川 (略) 点击查看>> 65万元债务,清偿后方予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借款金额以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受让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四、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五、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借款结算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和受让本标的时须同时报名和受让广 (略) 45%股权、 (略) 100%股权、四川德 (略) 100%股权、四川省德阳 (略) 点击查看>> %股权以及 (略) 债权5个标的。 4.本次转让为捆绑转让及整体报价,若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整体竞价(竞价金额为捆绑项目挂牌金额之和),若产生溢价,超过挂牌 (略) (略) 向四川德 (略) 100%股权项目和广 (略) 45%股权项目的转让方进行分配,即由四川 (略) 、四川汉龙 (略) 和广 (略) 享有。 (略) 分分配比例根据挂牌底价和持股比例计算,具体如下:
5.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前,须先向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交纳保证金且取 (略) 专用章的保证金收据,尽职调查须在公告期结束前完成,意向受让方自行对尽调结果负责。如意向受让方 (略) 报名并参与受让,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扣减股权转让款和借款。 6.转受双方在获得西南联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为捆绑转让,西南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 (略) 转让合同生效并交易价款结清、受让方按照《借款合同》协助标的企业清偿对指定债权人的债务为前置条件。 7.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8. (略) 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四川 (略) 出具的《划款函》、转受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略) 在收到第二期价款(尾款)、《划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 (略) 在确认已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借款结算服务费、受让方应支付的借款、《借款合同》及《划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分别向债权人划转借款。 10.本次转让 (略) 分资产可能存在查封冻结、提供担保的情况,转让方将在股权转让完成并收讫转让款后配合解除。 11.标的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借款合同》。《评估报告》可于公告 (略) 查阅。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 点击查看>>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3-29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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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colspan="5">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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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挂牌公告期 | 点击查看>> ="" colspan="4">自公告之日起50个工作日 |
点击查看>>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点击查看>>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网络竞价 |
点击查看>> f="" colspan="5">七、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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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f="" colspan="6"> 点击查看>> f="">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点击查看>> ="" colspan="5">八、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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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略) 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略) 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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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 点击查看>> SC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2-30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3-29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是否控股权转让: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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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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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 (略) 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展示; 2. (略) 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 (略) 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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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标的企业简介 |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5XC)是四川 (略) 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注册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略) 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对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在广汉地区从事土地整理开发。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 100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成立时间 | 2012-08-16 | |||||||||
所在地区 | 四川 德阳市 广汉市 | |||||||||
住所/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 (略) (略) | |||||||||
企业类型 | (略)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书 | |||||||||
经营范围 | 对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晓海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5XC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职工人数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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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
2021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0 | - 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大信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备注 | 见其他披露事项。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1-11-30 | 0 | -1,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28, 点击查看>> | 47, 点击查看>> | -19, 点击查看>> | |||||||
备注 | 以上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且未考虑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
三、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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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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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借款合同》应在转让方收到首期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 三、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首期交易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 60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受让方应针对剩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首期交易价款支付比例为10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特殊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略) 截止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472,860, 点击查看>> 元,且公司近年未开展相关的主营业务,表明存在可 (略)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2.强调事项截止2021年6月30日, (略)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0,051, 点击查看>> 元,其中应付 (略) 、四川 (略) 借款共计467,964, 点击查看>>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 (略) 示2021年1-6月计提上述关联方利息5,555, 点击查看>> 元。 专项审计报告的备注 1. (略) 2021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略) :大信川审字【2021】第 (略) )填写。 2.2021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详见其他信息披露。 3.前期差错更正:(1)标的公司应收四川汉龙 (略) 201,675, 点击查看>> 元,该公司已经明显资不抵债,标的公司在2020年以前对该笔款项可回收的可能性极低,因此,专项审计机构对该笔款项追溯全额计提坏账,补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1,675, 点击查看>> 元。(2)标的公司应收广汉市土 (略) 78,800, 点击查看>> 元。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广府函[2013] (略) 《关于解除城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系列合作协议事宜的函》: (略) 城东项目投资款1.2亿元, (略) 长期未继续实施城东项目,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并已丧失继续实施城东项目的经济能力,2013年10月14日起已解除《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和《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二)》。根据此函,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3)由于更正上述前期重大差错,调整了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其中:其他应收款项目调减280,475, 点击查看>> 元,调减了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280,475, 点击查看>>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280,475, 点击查看>> 元。 二、评估报告中的特殊事项: (一)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 据网络查询四川省德阳市 (略) 依据已经发生法 (略) (2014)德民二 (略) 民事判决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已经发生法 (略) (2014)德民二 (略) 民事判决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出具了四川省德阳市 (略) 《执行裁定书》(2016)川06执字第72-1号,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 (略) 、绵阳 (略) 、 (略) 、 (略) 银行存款 点击查看>>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除以上事项外,本项目无法获取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二)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本评估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了大信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出具的(大信川审字[2021]第 (略) )《 (略) 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略) 示,截止2021年6月30日, (略)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0,051, 点击查看>> 元,其中应付 (略) 、四川 (略) 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67,964, 点击查看>> 元,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十) (略) 示2021年1-6月计提上述关联方利息5,555, 点击查看>> 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90,669, 点击查看>> 元,账面价值0元。其中:应收四川省广汉市 (略) 款项10,194, 点击查看>> 元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四川汉龙 (略) 201,675, 点击查看>> 元,因对方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广汉市土 (略) 78,800, 点击查看>> 元,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广府函[2013] (略) 《关于解除城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系列合作协议事宜的函》,广汉市人民政府已支付被评估单位城东项目投资款1.2亿元,由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和被评估单位长期未能继续实施城东项目,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且已经丧失继续实施城东项目的经济能力。从2013年10月14日起解除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和《广汉市城东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二)》,因历史遗留问题,被评估单位未催收。本次评估暂按审计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截止2021年6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金额情况如下:
三、重大债权债务 除以 (略) 置方案外,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 (略) 置方案: 本次审计评估已对四川汉龙 (略) 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标的企业将在挂牌公告期间决策同意主动放弃对四川汉龙 (略) 所有债权, (略) 灭失。该决策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生效。意向受让方报名视为认可该条件。 2. (略) 置方案: (1)受让方须以股东借款方式协助标的企业清偿对四川 (略) 点击查看>> 65万元债务,清偿后方予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借款金额以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受让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四、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五、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借款结算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和受让本标的时须同时报名和受让广 (略) 45%股权、 (略) 100%股权、四川德 (略) 100%股权、四川省德阳 (略) 点击查看>> %股权以及 (略) 债权5个标的。 4.本次转让为捆绑转让及整体报价,若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整体竞价(竞价金额为捆绑项目挂牌金额之和),若产生溢价,超过挂牌 (略) (略) 向四川德 (略) 100%股权项目和广 (略) 45%股权项目的转让方进行分配,即由四川 (略) 、四川汉龙 (略) 和广 (略) 享有。 (略) 分分配比例根据挂牌底价和持股比例计算,具体如下:
5.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前,须先向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交纳保证金且取 (略) 专用章的保证金收据,尽职调查须在公告期结束前完成,意向受让方自行对尽调结果负责。如意向受让方 (略) 报名并参与受让,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扣减股权转让款和借款。 6.转受双方在获得西南联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为捆绑转让,西南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 (略) 转让合同生效并交易价款结清、受让方按照《借款合同》协助标的企业清偿对指定债权人的债务为前置条件。 7.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8. (略) 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四川 (略) 出具的《划款函》、转受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略) 在收到第二期价款(尾款)、《划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 (略) 在确认已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借款结算服务费、受让方应支付的借款、《借款合同》及《划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分别向债权人划转借款。 10.本次转让 (略) 分资产可能存在查封冻结、提供担保的情况,转让方将在股权转让完成并收讫转让款后配合解除。 11.标的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借款合同》。《评估报告》可于公告 (略) 查阅。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 点击查看>>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3-29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
点击查看>> ="" colspan="5">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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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挂牌公告期 | 点击查看>> ="" colspan="4">自公告之日起50个工作日 |
点击查看>>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点击查看>>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 ="" colspan="4">网络竞价 |
点击查看>> f="" colspan="5">七、交易须知 |
---|
点击查看>> f="" colspan="6"> 点击查看>> f="">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点击查看>> ="" colspan="5">八、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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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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