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澜亭码头跨线桥下综合配套服务用房安澜109号等6宗资产公开招租
安澜亭码头跨线桥下综合配套服务用房安澜109号等6宗资产公开招租
本次企业公开招租资产共6宗合计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资产,分4个标的,其中111-1、111-2及112-1合并为一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资产位置 | 房号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招租单价(元/㎡/月) | 首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年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1 | 鹿城区安澜亭码头跨线桥下 | (略) | 综合配套用房 | 5 | 无 | 0.7 | 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租金年递增10%。 | 已取得 | |||
2 | (略) | 5 | 0.75 | ||||||||
3 | 111-1号 | 5 | 2 | ||||||||
111-2号 | |||||||||||
112-1号 | |||||||||||
4 | 112-2号 | 5 | 1 | ||||||||
合计 |
一、本次 (略) 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次公开招租项目首年租赁底价已经评估中介机构评 (略) 备案。
三、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一)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3.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大股东之一( (略) 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要为合同履约负连带担保责任;参与竞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 (略) 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本次招租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若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须追加最大股东作连带保证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及作为承租人的连带保证人。
(二)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招租竞价的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租金年递增10%,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三)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并予以清理,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其它费用:租赁资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资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招标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房屋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需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租赁资产的现状,并 (略) 门充分沟通,了解本次公开租赁资产是否满足承租业态及房屋工程审批相关资料和使用要求,做充分考虑后,再参与竞价会;同时竞得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及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相关瑕疵与风险不作为竞得人违约及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并放弃索赔权,出租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租期5年,无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期间,租赁资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八)业态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 (略) ( (略) )。
2.本次招租标的物不得经营丧葬用品、宗教用品、迷信用品等相关产业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租的标的物位于安澜跨线桥下,房 (略) 面,标高低于正常高度,如遇重大洪汛期会有不确定的漫水问题;屋顶有行人经过,不可油烟直排;排污管道低于化粪池,需要增压外排(增压设备竞得人自行购买)等瑕疵,需中标人自己弥补和承担。
2.111-1号和111-2号,现场未分割,只有一个排污口,后续装修需中标人自行友好协商。
3.标的物周边情况:因20 (略) 下穿工程施工, (略) 封闭,工程施工预期两年。
四、公告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在该公告期内到鑫港大厦19楼1910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二)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竞价会,价高者得。竞得人应于企业竞价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招租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 (略) 门投诉。
业务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纪检监察电话: 点击查看>>
集团业务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集团纪检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温州市 (略)
2022年3月16日
本次企业公开招租资产共6宗合计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资产,分4个标的,其中111-1、111-2及112-1合并为一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资产位置 | 房号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招租单价(元/㎡/月) | 首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年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1 | 鹿城区安澜亭码头跨线桥下 | (略) | 综合配套用房 | 5 | 无 | 0.7 | 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租金年递增10%。 | 已取得 | |||
2 | (略) | 5 | 0.75 | ||||||||
3 | 111-1号 | 5 | 2 | ||||||||
111-2号 | |||||||||||
112-1号 | |||||||||||
4 | 112-2号 | 5 | 1 | ||||||||
合计 |
一、本次 (略) 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次公开招租项目首年租赁底价已经评估中介机构评 (略) 备案。
三、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一)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3.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大股东之一( (略) 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要为合同履约负连带担保责任;参与竞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 (略) 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本次招租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若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须追加最大股东作连带保证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及作为承租人的连带保证人。
(二)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招租竞价的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租金年递增10%,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三)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并予以清理,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其它费用:租赁资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资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招标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房屋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需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租赁资产的现状,并 (略) 门充分沟通,了解本次公开租赁资产是否满足承租业态及房屋工程审批相关资料和使用要求,做充分考虑后,再参与竞价会;同时竞得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及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相关瑕疵与风险不作为竞得人违约及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并放弃索赔权,出租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租期5年,无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期间,租赁资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八)业态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 (略) ( (略) )。
2.本次招租标的物不得经营丧葬用品、宗教用品、迷信用品等相关产业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租的标的物位于安澜跨线桥下,房 (略) 面,标高低于正常高度,如遇重大洪汛期会有不确定的漫水问题;屋顶有行人经过,不可油烟直排;排污管道低于化粪池,需要增压外排(增压设备竞得人自行购买)等瑕疵,需中标人自己弥补和承担。
2.111-1号和111-2号,现场未分割,只有一个排污口,后续装修需中标人自行友好协商。
3.标的物周边情况:因20 (略) 下穿工程施工, (略) 封闭,工程施工预期两年。
四、公告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在该公告期内到鑫港大厦19楼1910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二)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竞价会,价高者得。竞得人应于企业竞价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招租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 (略) 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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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略)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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