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居3号楼103门面房屋租赁
陶然居3号楼103门面房屋租赁
(略) 楼103门面房屋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楼103门面房屋租赁 | |||||||||
(略) | 2022BFFCJ 点击查看>> | |||||||||
委托方 | 合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2年3月18日9:00始至2022年4月6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2年4月7日9:00至10:00止。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楼103门面房 | 第一层 | 钢混 | 约 点击查看>> | 5 | 1.7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略) 交口陶然居小区。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 (略) 有权登记证明。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无燃气,禁止使用液化气罐。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药店、餐饮、美容、家政等便民服务业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委托方缴付首年6个月租金,之后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并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委托方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30天(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 (略) 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标的房屋由委托方提供安装电表、水表各一只,产 (略) 有。租赁期内,水电费按月支付,承租人须于每个自然月的前10日内向委托方支付上月水电费并承担水电用量的5%耗损。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10.标的房屋移交时屋内的遗留杂物及装修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 (略) 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 (略) 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点击查看>> 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略) 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010- 点击查看>> 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图一: (略) 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合肥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 (略) 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合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合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合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在优先权行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书面申请可行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 (略) )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 (略) 。
合肥 (略)
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
(2022) (略) 第[]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点击查看>> 方承租 点击查看>> 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用途
1.租赁房屋地址: 点击查看>> 方将位于 (略) 房屋(下称“该房屋”,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出租给 点击查看>> 方。
2.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米,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面积、朝向、附属设施设备等现状确认无异议。
3. 点击查看>> 方租赁该房屋用于 ,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主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监督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内的各项经营活动,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上述用途。
点击查看>>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租约年系指自租期起始日起连续的12个月),租金起算日为租期起始日。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合同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后, 点击查看>> 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 点击查看>> 方发生违约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点击查看>> 方到期应承担的相关租金、费用、违约金等。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 (略) 或部分扣除后, 点击查看>> 方应于收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或明知履约 (略) 或部分扣除之日起10日内, (略) 分,否则,每逾期1日,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应缴金额1%的违约金;如逾期20日仍未补足,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房屋租费、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1.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递增约定: 。
2.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车位租赁费等,具体约定如下:
(1)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元(大写 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物业费。
(2) 点击查看>> 方如使用 点击查看>> 方的空调系统,须支付每月每平方米空调使用费¥元(大写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空调使用费。
(3)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个车位,每个车位每月须支付车位租赁费¥元(大写 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车位租赁费。
(4)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水电等能源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 点击查看>> 方代收,由 点击查看>> 方安装水电计量设备(设备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水电费按月支付, 点击查看>> 方应于每个自然月的前10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上月水电费并承担5%耗损。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水电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开具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认可的相关票据。
2.租费缴纳方式为转账,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保证金、租金、水电空调等费用的收取账户为: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合同期内如 点击查看>> 方变更租费缴付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
3. 点击查看>>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首期(6个月)租金,计:¥元(大写 元整),租金、物业费、空调使用费、车位租赁费等以3 个月为一个缴租期,先支付后使用,每期租费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 点击查看>> 方应在收到足额租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略) 门认可的发票。
第五条房屋交付
1.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2. 点击查看>>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点击查看>> 方原因推迟交房,租赁终止时间不予顺延,租金起算日亦不予顺延。
3.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前已详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及权责情况,并在对上述情况已清楚无误后同意向 点击查看>> 方租赁本合同约定之房屋,《租赁房屋现场交接验收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如 点击查看>> 方未签署《租赁房屋现场交接验收单》,但实际已进场或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或其他实际占用该房屋的情形,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接收该房屋。
4.若 点击查看>> 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该房屋,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理方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持任何异议:
(1)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给了 点击查看>> 方使用,并按本合同约定计算租费等一切费用。
(2) 点击查看>> 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接收该房屋,逾期超过15日,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3个月租金( (略) 在月的月租金为标准)的违约金及赔偿 点击查看>> 方损失。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 点击查看>> 方。上述期间内除租金以外的费用仍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如 点击查看>> 方逾期迁出的,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应当按该房屋日租金标准的200%向 点击查看>> 方承担占用费, 点击查看>> 方有权自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继续追偿。若超过日, 点击查看>> 方仍未将该房屋内的可移动物品、附着物等 点击查看>> 方财物清理完毕,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放弃, 点击查看>> (略) 置,并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清理 (略) 需的费用。因 点击查看>> 方逾期交还该房屋产生任何纠纷,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并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略) 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
2. 点击查看>> 方交还承租房屋时, 点击查看>> 方的一切装修费用, 点击查看>> 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点击查看>> 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点击查看>> 方。
3.如果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点击查看>> 方有租金、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它应付之费用(统称“欠款”)尚未清偿,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转移其在该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及装修等情形的,则 点击查看>> 方的上述转移行为须事先获得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同意,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中止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提供货梯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备、设施、能源的服务,中止受理 点击查看>> 方的上述物品、设备、设施及装修等的出门申请和中止办理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搬运人员(包括自然人和任何实体)的进出许可,直至 点击查看>> 方清偿上述欠款为止。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因 点击查看>> 方未及时清偿欠 (略) 后果均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归还房屋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代替 点击查看>> 方清空租赁房屋的费用、转移 点击查看>> 方物品至其他仓储地的费用及该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物品的损失、 点击查看>> 方物品的仓储费用等)。
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撤场移交单》上签字,并结清应承担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点击查看>> 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略) 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点击查看>>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点击查看>> 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点击查看>> 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涉及的规划、环保、卫生、水、电、气、通讯、消防改造验收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配合提供规定的相关文件, 点击查看>> 方该房屋不承担任何有关 点击查看>> 方未能通过消防验收及其它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方装修改造工程依法需要报建的, 点击查看>> 方还应当自行办理规定的报建手续。
5.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通知 点击查看>> 方改正。通知发出超过5日, 点击查看>> 方仍未改正的,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该房屋采取停止一切物业服务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等必要措施,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第八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将上述房屋交付 点击查看>> 方。
2.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 点击查看>> 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恶意增加房租。
3. 点击查看>> 方按期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4. 点击查看>> 方应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5. 点击查看>> 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6. 点击查看>> 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点击查看>>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在租赁期限内, 点击查看>>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
8.在租赁期间,如 (略) 有权发生变化,应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承租期内若 点击查看>> 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方, 点击查看>> 方必须同意 点击查看>> 方将 (略) 有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今后因租赁该房屋产生的纠纷,由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或另行签订合同解决。
9.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赔偿。
10.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尚未办理抵押业务。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有权办理该房屋抵押业务, 点击查看>> 方承诺,抵押权实现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11.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物业的公共区域进行修缮改造(包括装修),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
第九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3. 点击查看>> 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用途进行经营,不得进行非法的经营项目,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因此产生的违约责 (略) 承担。
4.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 点击查看>> 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导致的破损,以及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导致的维护维修。
5. 点击查看>> 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如因 点击查看>>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6.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并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略) 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 点击查看>>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7. 点击查看>> 方雇员以及经 点击查看>> 方允许进入该房屋的其他人员应遵守 (略) (略) 制定的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含现有及后期修改、增加的), 点击查看>> 方须承担因前述人员违反管理公约和其他规章制度而给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项目涉及到油、烟等的排放,需严格按照要求自行安装油、烟等净化系统,并达到有关卫生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相关规范要求,否则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如未按要求设置净化系统,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业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方可重新营业。
点击查看>> 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等净化系统,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9.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点击查看>> 方须书面告之 点击查看>> 方。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0.租赁期内如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点击查看>> 方有优先购买权。
11.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过程中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产生的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第三人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2.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采用各项预充值营销手段的,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定期 (略) 门提供预售卡、充值卡等发行情况和充值数据, 点击查看>> 方有权查看其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 点击查看>> 方必须做好客户预充值行为的善后工作(如退款), (略) 理不当致使 点击查看>> 方声誉受损或干扰到 点击查看>> 方正常运营,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点击查看>>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点击查看>> 方对于 点击查看>> 方承租 (略) 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交付当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本合同项下其他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额达10万元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承重、主体结构或房屋用途,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或改正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的。
(4) 点击查看>> 方在该房屋内进行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5)因 点击查看>>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点击查看>>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 点击查看>> 方利益行为的。
(6)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后仍未改正或履行的。
(7)法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的。
3.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点击查看>> 方不能按约定条件交付房屋或者迟延交付房屋60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 点击查看>> 方承租期间,如 点击查看>> 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不动产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致使 点击查看>> 方无法正常营业达到60日以上的。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点击查看>> 方有权提前60日通知 点击查看>> 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按经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 点击查看>> 方实际租赁的天数标准据实结算租赁费用,除此之外,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应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如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逾期支付,逾期在30(含30日)日以内的,则 点击查看>> 方须按照1000元/日的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承担违约金, 点击查看>> 方除有权在履约保 (略) 欠款项总额及相应的违约金外,还有权 (略) 之水、电、空调等能源供应,直至欠款付清为止;逾期超过30日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按当期应付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
2.若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当日起至交房期间, 点击查看>> 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首期租金30%的违约金。
3.如 点击查看>> 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本合同履约完成前,因 点击查看>> 方单方面提出或 点击查看>> 方违约、过错或其它不当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 点击查看>> 方应按合同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经济损失的还 (略) 有损失,另外 点击查看>> 方还应补足 点击查看>> (略) 有租金及其他优惠。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切断通讯、停水、停电等措施阻止 点击查看>> 方继续经营, (略) 责任。
4.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点击查看>> 方亦有权选择单独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应自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之日起,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1000元/日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直至 点击查看>> 方解除与第三方之间的租赁、承包、借用、互换等关系并将房屋恢复至交付状态之日止。
5.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租赁场地用途规定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纠正, 点击查看>> 方拒不纠正的, 点击查看>> 方应自违反之日起,按人民币1000元/日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且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 点击查看>> 方给 点击查看>> 方、其他租户(业主)或顾客造成损害,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采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方不采取措施加以弥补或经 点击查看>> 方提出要求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金额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相关 (略) 旗下公司中存在违法经营、破坏正常经营秩序 (略) 声誉的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 ,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8.如 点击查看>> 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约完成前,因 点击查看>> 方违约、过错或 点击查看>> 方其它不当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 点击查看>> 方应返还 点击查看>> 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未使用房屋期间的房租,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9.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10.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通过诉讼方式维护 点击查看>> 方权益的, (略) 支付的维权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调查费用等)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11. 点击查看>> 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点击查看>>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重大违约行为, 点击查看>>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12.其他涉及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违约行为,违约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前3个月平均租金3倍或违法行为每持续一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两者取高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送达地址
根据本合同需 (略) 通知以及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一方向另一方以下通讯地址和收件人以特快专递、电邮等方式送达,以另一方签收之日或最迟自投递、电子邮件发出后第5日无论另一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有效送达该方。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通讯送达地址:
收件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通讯送达地址:
收件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方未明确送达地址的,则以 点击查看>> 方工商注册地址( 点击查看>> 方系个人的,为身份证地址)为通讯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亦作为双在诉讼或仲裁及执行等司法程序中的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各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略) (略) 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各方 (略) 有其他有效条款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 点击查看>> 方已有的和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新实施的关于物业管理和其它各项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严格遵守。
2.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或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加盟项目,还须提供特许加盟的授权证明;
(2)签字人如为代理人,本合同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3) 点击查看>> 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4.本合同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点击查看>> 方执份, 点击查看>> 方执 份; (略) 门备查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2:廉政协议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安全运营。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点击查看>> 方将租赁给 点击查看>> 方经营管理期间, 点击查看>> 方应对该租赁区域内的一切安全负责,承担直接责任。 点击查看>> 方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保障租赁区域内的经营、消防等安全。 点击查看>> 方应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略) 内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等事故。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 点击查看>> 方 (略) 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本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电话:和安全管理职责。
三、 点击查看>> 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妥善保存培训记录。 点击查看>> (略) 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 点击查看>> 方应随时接受 (略) 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点击查看>> 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 点击查看>> 方按 点击查看>> 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 (略) 责任。
五、严禁 点击查看>> 方随意改变建筑结构。严禁 点击查看>> (略) 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 点击查看>> 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符合消防及其他安全规定,避免火灾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七、 点击查看>> 方聘用水电工、电焊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 (略) 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负全责。
八、 点击查看>> 方应建立健全本 (略) 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营业期间应保持各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堵塞、占道、遮挡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应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灵敏有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使用。
九、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 点击查看>> 方将给予 点击查看>> 方元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十、有效期限:至。
本协议一式 点击查看>> 份,其中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政 协 议
点击查看>> 方:合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 (略)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 (略) 、 (略)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并有 (略) 理结果。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报销任何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点击查看>> 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点击查看>>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有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 点击查看>> 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点击查看>> 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
第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须 (略) 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 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略) 门:合 (略) 有限公司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举报邮箱: @@@ 63.com
(二)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点击查看>> 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 点击查看>> 方采取以下 (略) 理办法:
1. (略) 门、 (略) 门及 点击查看>> (略) 门通报,建 (略) 理;
2. 点击查看>> 方有权扣除 点击查看>> 方履 (略) 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
3. 点击查看>> 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业务;
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 (略) 有合同。
(略) 理意见,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 点击查看>> 方 (略) 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上级单位 (略) 门约请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上级单位 (略) 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略) 楼103门面房屋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楼103门面房屋租赁 | |||||||||
(略) | 2022BFFCJ 点击查看>> | |||||||||
委托方 | 合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2年3月18日9:00始至2022年4月6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2年4月7日9:00至10:00止。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楼103门面房 | 第一层 | 钢混 | 约 点击查看>> | 5 | 1.7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略) 交口陶然居小区。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 (略) 有权登记证明。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无燃气,禁止使用液化气罐。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药店、餐饮、美容、家政等便民服务业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委托方缴付首年6个月租金,之后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并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委托方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30天(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 (略) 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标的房屋由委托方提供安装电表、水表各一只,产 (略) 有。租赁期内,水电费按月支付,承租人须于每个自然月的前10日内向委托方支付上月水电费并承担水电用量的5%耗损。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10.标的房屋移交时屋内的遗留杂物及装修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 (略) 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 (略) 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点击查看>> 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略) 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010- 点击查看>> 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 (略)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图一: (略) 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合肥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 (略) 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合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合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合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在优先权行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书面申请可行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 (略) )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 (略) 。
合肥 (略)
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
(2022) (略) 第[]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点击查看>> 方承租 点击查看>> 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用途
1.租赁房屋地址: 点击查看>> 方将位于 (略) 房屋(下称“该房屋”,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出租给 点击查看>> 方。
2.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米,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面积、朝向、附属设施设备等现状确认无异议。
3. 点击查看>> 方租赁该房屋用于 ,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主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监督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期内的各项经营活动,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上述用途。
点击查看>>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租约年系指自租期起始日起连续的12个月),租金起算日为租期起始日。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合同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后, 点击查看>> 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 点击查看>> 方发生违约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点击查看>> 方到期应承担的相关租金、费用、违约金等。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 (略) 或部分扣除后, 点击查看>> 方应于收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或明知履约 (略) 或部分扣除之日起10日内, (略) 分,否则,每逾期1日,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应缴金额1%的违约金;如逾期20日仍未补足,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房屋租费、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1.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递增约定: 。
2.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车位租赁费等,具体约定如下:
(1)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元(大写 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物业费。
(2) 点击查看>> 方如使用 点击查看>> 方的空调系统,须支付每月每平方米空调使用费¥元(大写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空调使用费。
(3)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个车位,每个车位每月须支付车位租赁费¥元(大写 元整), 点击查看>> 方自租金起算日开始承担该场地的车位租赁费。
(4)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水电等能源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 点击查看>> 方代收,由 点击查看>> 方安装水电计量设备(设备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水电费按月支付, 点击查看>> 方应于每个自然月的前10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上月水电费并承担5%耗损。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水电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开具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认可的相关票据。
2.租费缴纳方式为转账,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保证金、租金、水电空调等费用的收取账户为: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合同期内如 点击查看>> 方变更租费缴付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
3. 点击查看>>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首期(6个月)租金,计:¥元(大写 元整),租金、物业费、空调使用费、车位租赁费等以3 个月为一个缴租期,先支付后使用,每期租费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 点击查看>> 方缴付, 点击查看>> 方应在收到足额租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略) 门认可的发票。
第五条房屋交付
1.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2. 点击查看>>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点击查看>> 方原因推迟交房,租赁终止时间不予顺延,租金起算日亦不予顺延。
3. 点击查看>> 方在租赁前已详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及权责情况,并在对上述情况已清楚无误后同意向 点击查看>> 方租赁本合同约定之房屋,《租赁房屋现场交接验收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如 点击查看>> 方未签署《租赁房屋现场交接验收单》,但实际已进场或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或其他实际占用该房屋的情形,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接收该房屋。
4.若 点击查看>> 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该房屋,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理方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持任何异议:
(1)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给了 点击查看>> 方使用,并按本合同约定计算租费等一切费用。
(2) 点击查看>> 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接收该房屋,逾期超过15日,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3个月租金( (略) 在月的月租金为标准)的违约金及赔偿 点击查看>> 方损失。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 点击查看>> 方。上述期间内除租金以外的费用仍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如 点击查看>> 方逾期迁出的,每逾期一日, 点击查看>> 方应当按该房屋日租金标准的200%向 点击查看>> 方承担占用费, 点击查看>> 方有权自 点击查看>> 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继续追偿。若超过日, 点击查看>> 方仍未将该房屋内的可移动物品、附着物等 点击查看>> 方财物清理完毕,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放弃, 点击查看>> (略) 置,并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清理 (略) 需的费用。因 点击查看>> 方逾期交还该房屋产生任何纠纷, 点击查看>> 方有 (略) ,并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略) 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
2. 点击查看>> 方交还承租房屋时, 点击查看>> 方的一切装修费用, 点击查看>> 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点击查看>> 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点击查看>> 方。
3.如果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点击查看>> 方有租金、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它应付之费用(统称“欠款”)尚未清偿,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转移其在该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及装修等情形的,则 点击查看>> 方的上述转移行为须事先获得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同意,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中止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提供货梯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备、设施、能源的服务,中止受理 点击查看>> 方的上述物品、设备、设施及装修等的出门申请和中止办理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搬运人员(包括自然人和任何实体)的进出许可,直至 点击查看>> 方清偿上述欠款为止。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因 点击查看>> 方未及时清偿欠 (略) 后果均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归还房屋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代替 点击查看>> 方清空租赁房屋的费用、转移 点击查看>> 方物品至其他仓储地的费用及该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物品的损失、 点击查看>> 方物品的仓储费用等)。
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撤场移交单》上签字,并结清应承担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点击查看>> 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略) 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点击查看>>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 点击查看>>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点击查看>> 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点击查看>> 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点击查看>> 方自行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涉及的规划、环保、卫生、水、电、气、通讯、消防改造验收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配合提供规定的相关文件, 点击查看>> 方该房屋不承担任何有关 点击查看>> 方未能通过消防验收及其它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方装修改造工程依法需要报建的, 点击查看>> 方还应当自行办理规定的报建手续。
5.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通知 点击查看>> 方改正。通知发出超过5日, 点击查看>> 方仍未改正的,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该房屋采取停止一切物业服务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等必要措施,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第八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将上述房屋交付 点击查看>> 方。
2.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 点击查看>> 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恶意增加房租。
3. 点击查看>> 方按期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4. 点击查看>> 方应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5. 点击查看>> 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6. 点击查看>> 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点击查看>>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在租赁期限内, 点击查看>>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
8.在租赁期间,如 (略) 有权发生变化,应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承租期内若 点击查看>> 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方, 点击查看>> 方必须同意 点击查看>> 方将 (略) 有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今后因租赁该房屋产生的纠纷,由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或另行签订合同解决。
9.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赔偿。
10.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尚未办理抵押业务。租赁期间, 点击查看>> 方有权办理该房屋抵押业务, 点击查看>> 方承诺,抵押权实现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11. 点击查看>> 方有权对物业的公共区域进行修缮改造(包括装修),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
第九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
3. 点击查看>> 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用途进行经营,不得进行非法的经营项目,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因此产生的违约责 (略) 承担。
4.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点击查看>> 方对该房屋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 点击查看>> 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导致的破损,以及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导致的维护维修。
5. 点击查看>> 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如因 点击查看>>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6.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并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略) 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 点击查看>>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7. 点击查看>> 方雇员以及经 点击查看>> 方允许进入该房屋的其他人员应遵守 (略) (略) 制定的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含现有及后期修改、增加的), 点击查看>> 方须承担因前述人员违反管理公约和其他规章制度而给 点击查看>> 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如 点击查看>> 方经营项目涉及到油、烟等的排放,需严格按照要求自行安装油、烟等净化系统,并达到有关卫生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相关规范要求,否则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如未按要求设置净化系统,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停业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方可重新营业。
点击查看>> 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等净化系统,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9.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点击查看>> 方须书面告之 点击查看>> 方。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0.租赁期内如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点击查看>> 方有优先购买权。
11. 点击查看>> 方在经营过程中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产生的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第三人向 点击查看>> 方追偿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2.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采用各项预充值营销手段的, 点击查看>> 方有义务定期 (略) 门提供预售卡、充值卡等发行情况和充值数据, 点击查看>> 方有权查看其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 点击查看>> 方必须做好客户预充值行为的善后工作(如退款), (略) 理不当致使 点击查看>> 方声誉受损或干扰到 点击查看>> 方正常运营,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点击查看>>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点击查看>> 方对于 点击查看>> 方承租 (略) 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交付当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本合同项下其他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额达10万元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承重、主体结构或房屋用途,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或改正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的。
(4) 点击查看>> 方在该房屋内进行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5)因 点击查看>>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点击查看>>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 点击查看>> 方利益行为的。
(6)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后仍未改正或履行的。
(7)法律规定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的。
3.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点击查看>> 方不能按约定条件交付房屋或者迟延交付房屋60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 点击查看>> 方承租期间,如 点击查看>> 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不动产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致使 点击查看>> 方无法正常营业达到60日以上的。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点击查看>> 方有权提前60日通知 点击查看>> 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按经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 点击查看>> 方实际租赁的天数标准据实结算租赁费用,除此之外,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应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如 点击查看>> 方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逾期支付,逾期在30(含30日)日以内的,则 点击查看>> 方须按照1000元/日的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承担违约金, 点击查看>> 方除有权在履约保 (略) 欠款项总额及相应的违约金外,还有权 (略) 之水、电、空调等能源供应,直至欠款付清为止;逾期超过30日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按当期应付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
2.若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当日起至交房期间, 点击查看>> 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首期租金30%的违约金。
3.如 点击查看>> 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本合同履约完成前,因 点击查看>> 方单方面提出或 点击查看>> 方违约、过错或其它不当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 点击查看>> 方应按合同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经济损失的还 (略) 有损失,另外 点击查看>> 方还应补足 点击查看>> (略) 有租金及其他优惠。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采取切断通讯、停水、停电等措施阻止 点击查看>> 方继续经营, (略) 责任。
4.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点击查看>> 方亦有权选择单独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应自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承包、借用之日起,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1000元/日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直至 点击查看>> 方解除与第三方之间的租赁、承包、借用、互换等关系并将房屋恢复至交付状态之日止。
5. 点击查看>> 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租赁场地用途规定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限期纠正, 点击查看>> 方拒不纠正的, 点击查看>> 方应自违反之日起,按人民币1000元/日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且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 点击查看>> 方给 点击查看>> 方、其他租户(业主)或顾客造成损害,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采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方不采取措施加以弥补或经 点击查看>> 方提出要求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金额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相关 (略) 旗下公司中存在违法经营、破坏正常经营秩序 (略) 声誉的行为,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 ,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8.如 点击查看>> 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约完成前,因 点击查看>> 方违约、过错或 点击查看>> 方其它不当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 点击查看>> 方应返还 点击查看>> 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未使用房屋期间的房租,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9.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10.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通过诉讼方式维护 点击查看>> 方权益的, (略) 支付的维权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调查费用等)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11. 点击查看>> 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点击查看>>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重大违约行为, 点击查看>>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点击查看>> 方支付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12.其他涉及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违约行为,违约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前3个月平均租金3倍或违法行为每持续一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两者取高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送达地址
根据本合同需 (略) 通知以及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一方向另一方以下通讯地址和收件人以特快专递、电邮等方式送达,以另一方签收之日或最迟自投递、电子邮件发出后第5日无论另一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有效送达该方。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通讯送达地址:
收件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方确认的通讯送达地址:
收件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方未明确送达地址的,则以 点击查看>> 方工商注册地址( 点击查看>> 方系个人的,为身份证地址)为通讯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亦作为双在诉讼或仲裁及执行等司法程序中的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各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略) (略) 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各方 (略) 有其他有效条款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 点击查看>> 方已有的和 点击查看>> 方经营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新实施的关于物业管理和其它各项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严格遵守。
2.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或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加盟项目,还须提供特许加盟的授权证明;
(2)签字人如为代理人,本合同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3) 点击查看>> 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4.本合同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点击查看>> 方执份, 点击查看>> 方执 份; (略) 门备查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2:廉政协议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安全运营。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点击查看>> 方将租赁给 点击查看>> 方经营管理期间, 点击查看>> 方应对该租赁区域内的一切安全负责,承担直接责任。 点击查看>> 方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保障租赁区域内的经营、消防等安全。 点击查看>> 方应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略) 内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等事故。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 点击查看>> 方 (略) 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本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电话:和安全管理职责。
三、 点击查看>> 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妥善保存培训记录。 点击查看>> (略) 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 点击查看>> 方应随时接受 (略) 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点击查看>> 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 点击查看>> 方按 点击查看>> 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 (略) 责任。
五、严禁 点击查看>> 方随意改变建筑结构。严禁 点击查看>> (略) 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同时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 点击查看>> 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符合消防及其他安全规定,避免火灾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七、 点击查看>> 方聘用水电工、电焊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 (略) 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负全责。
八、 点击查看>> 方应建立健全本 (略) 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营业期间应保持各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堵塞、占道、遮挡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应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灵敏有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使用。
九、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 点击查看>> 方将给予 点击查看>> 方元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十、有效期限:至。
本协议一式 点击查看>> 份,其中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政 协 议
点击查看>> 方:合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 (略)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 (略) 、 (略)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并有 (略) 理结果。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报销任何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点击查看>> 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点击查看>>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在 点击查看>> 方有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 点击查看>> 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 点击查看>> 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点击查看>> 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点击查看>> 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
第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义务
(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点击查看>>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点击查看>>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 点击查看>> 方不得与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向 点击查看>> 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 点击查看>> 方须 (略) 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 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略) 门:合 (略) 有限公司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举报邮箱: @@@ 63.com
(二) 点击查看>>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点击查看>> 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 点击查看>> 方采取以下 (略) 理办法:
1. (略) 门、 (略) 门及 点击查看>> (略) 门通报,建 (略) 理;
2. 点击查看>> 方有权扣除 点击查看>> 方履 (略) 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
3. 点击查看>> 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点击查看>> 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 点击查看>>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业务;
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 (略) 有合同。
(略) 理意见,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 点击查看>> 方 (略) 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上级单位 (略) 门约请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上级单位 (略) 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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