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张资规协让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 (略) )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 (略) 对下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略) | (略)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2020-3170供 | 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内, (略) 南侧 | 工业 | 至2069年1月31日 | 容积率:0.7-2.0; 建筑高度≤40米。 | 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 | |||
2020-295供1 | 大新镇港城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44 | 工业 | 至2070年2月17日 | 容积率:≥1.6; 建筑高度≤30米。 | 1.8169 | 张 (略) |
2020-3170供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南至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西至江苏 (略) ; (略) 。
2020-295供1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张 (略) 有限公司;北至空地。
二、公告期
2022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 (略) 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 (略) (略) 张家港市自然 (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张家港市自然 (略)
2022年3月17日
|
(张资规协让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 (略) )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 (略) 对下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略) | (略)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2020-3170供 | 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内, (略) 南侧 | 工业 | 至2069年1月31日 | 容积率:0.7-2.0; 建筑高度≤40米。 | 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 | |||
2020-295供1 | 大新镇港城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44 | 工业 | 至2070年2月17日 | 容积率:≥1.6; 建筑高度≤30米。 | 1.8169 | 张 (略) |
2020-3170供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南至玛顿模块化工程建造(苏州)有限公司;西至江苏 (略) ; (略) 。
2020-295供1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张 (略) 有限公司;北至空地。
二、公告期
2022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 (略) 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 (略) (略) 张家港市自然 (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张家港市自然 (略)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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