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HL2000002)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HL2000002)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农 (略)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略) | 29ZZKG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3/22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显示为准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黑龙江农 (略) 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 (略)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杜鹏 | |||||||||||||||||||||||||||||||||||||||||||||||||||||||||
成立时间 | 2009/12/15 | 注册资本 (万元) | 5000 | |||||||||||||||||||||||||||||||||||||||||||||||||||||||||
(略) 会信用代码/ (略) | 点击查看>> 59C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及收益权、林权、矿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及转让、大宗农产品交易服务、农业大数据建设及应用、涉农企业资产转让及增资扩股、物业使用权、 (略) 有权、采购招标、咨询及营销服务、广告经营。 | |||||||||||||||||||||||||||||||||||||||||||||||||||||||||||
职工人数 | 11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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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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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华鸿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30 | ||||||||||||||||||||||||||||||||||||||||||||||||||||||||
资产总额 | 点击查看>> 51 | |||||||||||||||||||||||||||||||||||||||||||||||||||||||||||
负债总额 | 点击查看>> 41 | |||||||||||||||||||||||||||||||||||||||||||||||||||||||||||
净资产 | 点击查看>> 10 | |||||||||||||||||||||||||||||||||||||||||||||||||||||||||||
每股对应估值 | 1. 点击查看>>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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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3500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加快建设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 (略)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黑龙江睿 (略) 持股比例10%,引进1名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35%。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第一次)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略) (略) 门 |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略) ) |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点击查看>> .17)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涉及重 (略) 置事项 | 无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本次增资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原股东合计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引进新投资方注册资本3500万元,原股东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增资,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程序确定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2、目前 (略) 实缴出资3500万元、黑龙江睿 (略) 未实际出资。2021年11月29日,黑龙江睿 (略) 持有增资企业10%股权划转至黑龙江省 (略) ,待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并进行工商变更。 3、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 (略)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意向投资方最终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以签订增资协议为准。 5、本次引入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 6、增资扩股后,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 (略) 有限公司推荐2名,黑龙江省 (略) 推荐1名,新增投资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人选由 (略) 有限公司推荐人选中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略) 有限公司推荐1名,新增投资方委派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通过选举产生;经理层由董事会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 7、其他详见 (略) 备查文件。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并经增资企业确认符合投资资格即为最终投资方;当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增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做出的最终增资报价。 ②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2)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 ①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行业声誉、 (略) 治理情况等; ②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业务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提升、产业资源、资本运作、项目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 ③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 ④意向投资方为增资企业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投资支持、战略支持、渠道支持等; ⑤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调整其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的接受程度等。 2、如涉及竞争性谈判,具体竞争谈判文件将在增资企业书面确定合格意向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竞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递交竞投文件并按增资企业的时间安排进行谈判。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经合法登记成立的投资主体。 2、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 3、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 4、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为涉农经济组织,有完善的覆盖黑龙江全省组织机构,可以为增资企业引入农村资产资源类业务,与增资企业实现产业协同、资源共享。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 (略) 提交《增资扩股申请书》、《增资扩股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公告期满后,由增资企业按照本公告确定的遴选方式组织并确定投资方。 3、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 (略) 公开披露信息 (略) 载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 (略) 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协议生效之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新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意向投资方须同意本次增资前涉及的增资企业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6、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并同意:(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 (略) 指定账户;(2)同意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 (略) 章程约定交纳。 | |
标的交付 |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1、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机构及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应充分查阅备查尽调报告,并签署保密协议,如有必要可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增资企业与 (略) 予以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登录 (略) 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 (略) 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包括增资金额和增资比例等。 3、财务报告。意向投资方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4、决策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5、承诺书。意向投资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 (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 (略) 指定账户;(2) 同意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 (略) 章程约定交纳。 | ||
(略) 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万元 1、缴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黑龙江联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02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行号: 点击查看>>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 (略) 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 (略) 交纳 (略) 转为违约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竞争性谈判的;(3)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4)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5)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服务费 | 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5 (略) 分,按照5万元收费;500万-5 (略) 分,按照1%收费;5000万元以上- (略) 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 (略) 分,按照0.3%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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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龙江农 (略)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略) | 29ZZKG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3/22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显示为准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黑龙江农 (略) 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 (略)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杜鹏 | |||||||||||||||||||||||||||||||||||||||||||||||||||||||||
成立时间 | 2009/12/15 | 注册资本 (万元) | 5000 | |||||||||||||||||||||||||||||||||||||||||||||||||||||||||
(略) 会信用代码/ (略) | 点击查看>> 59C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及收益权、林权、矿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及转让、大宗农产品交易服务、农业大数据建设及应用、涉农企业资产转让及增资扩股、物业使用权、 (略) 有权、采购招标、咨询及营销服务、广告经营。 | |||||||||||||||||||||||||||||||||||||||||||||||||||||||||||
职工人数 | 11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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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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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华鸿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30 | ||||||||||||||||||||||||||||||||||||||||||||||||||||||||
资产总额 | 点击查看>> 51 | |||||||||||||||||||||||||||||||||||||||||||||||||||||||||||
负债总额 | 点击查看>> 41 | |||||||||||||||||||||||||||||||||||||||||||||||||||||||||||
净资产 | 点击查看>> 10 | |||||||||||||||||||||||||||||||||||||||||||||||||||||||||||
每股对应估值 | 1. 点击查看>>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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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3500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加快建设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 (略)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黑龙江睿 (略) 持股比例10%,引进1名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35%。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第一次)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略) (略) 门 |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略) ) |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点击查看>> .17)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涉及重 (略) 置事项 | 无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本次增资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原股东合计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引进新投资方注册资本3500万元,原股东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增资,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程序确定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2、目前 (略) 实缴出资3500万元、黑龙江睿 (略) 未实际出资。2021年11月29日,黑龙江睿 (略) 持有增资企业10%股权划转至黑龙江省 (略) ,待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并进行工商变更。 3、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 (略)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意向投资方最终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以签订增资协议为准。 5、本次引入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 6、增资扩股后,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 (略) 有限公司推荐2名,黑龙江省 (略) 推荐1名,新增投资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人选由 (略) 有限公司推荐人选中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略) 有限公司推荐1名,新增投资方委派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通过选举产生;经理层由董事会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 7、其他详见 (略) 备查文件。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并经增资企业确认符合投资资格即为最终投资方;当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增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做出的最终增资报价。 ②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2)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 ①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行业声誉、 (略) 治理情况等; ②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业务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提升、产业资源、资本运作、项目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 ③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 ④意向投资方为增资企业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投资支持、战略支持、渠道支持等; ⑤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调整其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的接受程度等。 2、如涉及竞争性谈判,具体竞争谈判文件将在增资企业书面确定合格意向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竞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递交竞投文件并按增资企业的时间安排进行谈判。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经合法登记成立的投资主体。 2、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 3、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 4、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为涉农经济组织,有完善的覆盖黑龙江全省组织机构,可以为增资企业引入农村资产资源类业务,与增资企业实现产业协同、资源共享。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 (略) 提交《增资扩股申请书》、《增资扩股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公告期满后,由增资企业按照本公告确定的遴选方式组织并确定投资方。 3、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 (略) 公开披露信息 (略) 载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 (略) 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协议生效之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新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意向投资方须同意本次增资前涉及的增资企业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6、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并同意:(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 (略) 指定账户;(2)同意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 (略) 章程约定交纳。 | |
标的交付 |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1、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机构及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应充分查阅备查尽调报告,并签署保密协议,如有必要可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增资企业与 (略) 予以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登录 (略) 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 (略) 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包括增资金额和增资比例等。 3、财务报告。意向投资方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4、决策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5、承诺书。意向投资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 (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 (略) 指定账户;(2) 同意 (略) 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 (略) 章程约定交纳。 | ||
(略) 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万元 1、缴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黑龙江联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02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行号: 点击查看>>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 (略) 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 (略) 交纳 (略) 转为违约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竞争性谈判的;(3)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4)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5)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服务费 | 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5 (略) 分,按照5万元收费;500万-5 (略) 分,按照1%收费;5000万元以上- (略) 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 (略) 分,按照0.3%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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