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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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01 至 2022-04-08
撰写单位: 中国 (略)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略) :001
预算金额(元):350,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350,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二)项目范围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即沈 (略) 以东、抚顺经济区,包括沈阳片区和抚顺片区,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

按照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整合建库。

(四)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履约地点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量标准

符合相 (略) 门进件程序要求,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4.验收标准及方法

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 支付条件和付款方式

1)全部任务完成并提交成果后30日内, (略) 款项。

2)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项目价款以投标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若总额不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总额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按投标总金额结算工程价款。

6.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30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在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范围内,对划拨、出让等土地供应项目,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收集土地供应范围内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有关的资料、 界址调查核实、宗地图绘制、相关成果输出,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转换、整合建库等。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2)《工程测量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

(3)《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 73-2010;

(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点击查看>> -2007);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点击查看>> -2009;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点击查看>> -2008;

四、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要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建设,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掌握相应专业技术,投入人员总数不低于 15 人。

2.时间要求。技术服务单位要承诺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要求。技术服务单位要具备完成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4.现场技术服务。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土地供应审批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 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 1 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 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2 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 3 小时。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及时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预期成果

1.成果内容

主要成果类型包括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等。

2.成果数据格式

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报价说明

1、单价的报价方式为固定费率,参照标准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

2、结算额

依据实际工作量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投标费率。

若项目价款总额不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按投标总金额结算工程价款。

3、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50, 点击查看>>

最高单价费率: 点击查看>>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 (略) (略) (略) 7楼7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同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 (略)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 (略)
地址: 辽宁省沈 (略) (略) (略) 7楼705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 (略)
账号: 9558 8502 0000 0599 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颖慧
电话: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01 至 2022-04-08
撰写单位: 中国 (略)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略) :001
预算金额(元):350,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350,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费

(二)项目范围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即沈 (略) 以东、抚顺经济区,包括沈阳片区和抚顺片区,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

按照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整合建库。

(四)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履约地点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量标准

符合相 (略) 门进件程序要求,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4.验收标准及方法

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 支付条件和付款方式

1)全部任务完成并提交成果后30日内, (略) 款项。

2)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项目价款以投标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若总额不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总额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按投标总金额结算工程价款。

6.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30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在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范围内,对划拨、出让等土地供应项目,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收集土地供应范围内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有关的资料、 界址调查核实、宗地图绘制、相关成果输出,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转换、整合建库等。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2)《工程测量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

(3)《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 73-2010;

(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点击查看>> -2007);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点击查看>> -2009;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点击查看>> -2008;

四、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要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建设,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掌握相应专业技术,投入人员总数不低于 15 人。

2.时间要求。技术服务单位要承诺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要求。技术服务单位要具备完成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4.现场技术服务。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土地供应审批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 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 1 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 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2 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 3 小时。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及时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预期成果

1.成果内容

主要成果类型包括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等。

2.成果数据格式

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报价说明

1、单价的报价方式为固定费率,参照标准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

2、结算额

依据实际工作量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投标费率。

若项目价款总额不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投标总金额,则按投标总金额结算工程价款。

3、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50, 点击查看>>

最高单价费率: 点击查看>>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 (略) (略) (略) 7楼7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同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 (略)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 (略)
地址: 辽宁省沈 (略) (略) (略) 7楼705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 (略)
账号: 9558 8502 0000 0599 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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