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马窝组约2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三次)
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马窝组约2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三次)
【作者:滁州市公 (略) 】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1 09:00阅读次数:】 【字号 大 【打印 【关闭 分享: 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集体股 (略) 马窝组约2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三次)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 (略) 。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集体股 (略) 马窝组约2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三次) 二 (略) 2022BTWNJ 点击查看>> 三 委托方 天长市 (略) 区集体股 (略) 四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2年4月1日9:00始至2022年4月1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4月1日9:00始至2022年4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标的 土地位置(四至) (亩) 用途 流转截止日期 流转底价(万元每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成交后支付) 交易保证金(万元)(登记时支付) 金集 草西村 约 点击查看>> 种植 2026年 4月30日 8.357 2 0.8 1、流转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相关证明,方便流入方办理相关证照。 2、标的瑕疵说明及注意事项。 六 标的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七 流转价款支付方式 每年6月1日前付当年承包金40%,10月1日前付前剩余承包金60%。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流转价款一并支付。 流入方向流出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八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登记及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