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足额汇 (略) 下述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 (略) 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 (略) 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开 户 行:华融 (略) 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 7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网络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 (略) 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 (略) 价款及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 (略) 指定账户,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受 (略) 以款项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标的成交后,面积以 (略) 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本次交易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转、受让方应当支付 (略) 的总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50%。 7、标的房产移交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移交 (略) 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该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清场、实际控制、权证变更等手续, (略) 涉及的清场费用、后续的司法维权费用、房屋或土地变性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详细查看估价报告书,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标的成交后,不能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转让方退款或承担责任。 9、转让资产相关资料查阅安排: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 (略) 涉及资产现状、资产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次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资产。查阅资料联系人:楚先生 点击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