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丝路艺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福建省丝路艺术馆举办资格分别转让意向公告
福州市丝路艺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福建省丝路艺术馆举办资格分别转让意向公告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意向公告,征集意向竞买人。
一、转让标的:
标的1: (略) (略) 举办资格;
标的2: (略) 艺术馆举办资格。
以上两个标的分别转让。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 (略)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开办资金人民币30万元,注册地址为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0楼01室,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雕刻、手工木工和评茶员专业的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或岗前岗位培训。
(略) (略) 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略) 会道德风尚,为了提高民族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有特长、守纪律的复合型、使用型技术人才。坚持用最晚上的设备、最优秀的师资、最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最舒适的环境为学员服务;坚持以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略) 会就业为办学方向,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非遗手工技艺职业技能等方面提高,为福州市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 (略) 艺术馆
(略) 艺术馆成立于2018年9月15日,开办资金人民币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 (略) (略) 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一层,经营范围为工艺美术品的征集、收藏展览;开展文化传播与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各种工艺美术传统文化、非遗传承人才库;开展业务质询服务工作;挖掘工艺美术创意作品、人才;建立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引进人才。
(略) (略) 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略) 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工艺美术文化学术研究与交流为主, (略) 沿线国家优秀文化、集聚大数据,转化工艺美术文化产业优秀艺术品产出以培育市场、培育人才、推动创新发展为己任,以“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市场引领、学术交流”为服务宗旨,以实现大宗创业、万 (略) 的嫁接桥梁、让福建工艺文化走出去,实现工艺美术文化友好交流为目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 点击查看>> ;
地址: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意向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意向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意向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建 (略) 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意向公告,征集意向竞买人。
一、转让标的:
标的1: (略) (略) 举办资格;
标的2: (略) 艺术馆举办资格。
以上两个标的分别转让。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 (略)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开办资金人民币30万元,注册地址为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0楼01室,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雕刻、手工木工和评茶员专业的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或岗前岗位培训。
(略) (略) 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略) 会道德风尚,为了提高民族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有特长、守纪律的复合型、使用型技术人才。坚持用最晚上的设备、最优秀的师资、最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最舒适的环境为学员服务;坚持以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略) 会就业为办学方向,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非遗手工技艺职业技能等方面提高,为福州市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 (略) 艺术馆
(略) 艺术馆成立于2018年9月15日,开办资金人民币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 (略) (略) 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一层,经营范围为工艺美术品的征集、收藏展览;开展文化传播与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各种工艺美术传统文化、非遗传承人才库;开展业务质询服务工作;挖掘工艺美术创意作品、人才;建立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引进人才。
(略) (略) 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略) 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工艺美术文化学术研究与交流为主, (略) 沿线国家优秀文化、集聚大数据,转化工艺美术文化产业优秀艺术品产出以培育市场、培育人才、推动创新发展为己任,以“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市场引领、学术交流”为服务宗旨,以实现大宗创业、万 (略) 的嫁接桥梁、让福建工艺文化走出去,实现工艺美术文化友好交流为目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 点击查看>> ;
地址: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意向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意向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意向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建 (略) 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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