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中民破字第07680号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5层部分建筑物
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17日10时至2022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二 (略) )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 (略) 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略) 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破产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交付时实物与公告 (略) 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破产管理人对已收取的拍卖成交款项概不作多退少补。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规自委、住房 (略) 、 (略) 、 (略) 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破产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过户手续。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与本宗土地上另一共有权人共有,据了解,另一共有权人的行为极大可能影响本次拍卖标的物后期不动产登记权属的正常办理,因此导致买受人不能正常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划拨地,但可以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出让地,资产评估中已考虑此因素。
3. 本 (略) 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北京 (略) 承担,其他本 (略) 涉及的一切税、 (略)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 (略) 门审核确定本次交易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后,将相应款项交至拍卖人账户,作为拍卖人履约成本,拍卖人须以北京 (略) 名义缴纳 (略) 门,并取得以北京 (略) 为抬头的缴费凭证。拍卖人不得将此笔款项列为破产财产。
4.《标的物介绍》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北京市朝 (略) (略) 分建筑物,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如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破产管理人无法预先查知的,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略) 风险。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对 (略) 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承诺履行相关费用支付义务。
6.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 (略) 拍卖款之后,与破产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证照移交手续并支付除增值税、土地增值 (略)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自行 (略)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为妥善完成北京 (略) 清算工作,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提供 (略) 分房屋作为管 (略) , (略) 破产清算工作结束,具体方式为有偿租赁使用,买受人与管理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和位置。
二、拍卖标的情况介绍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 (略) (略) 分建筑物。(房产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起拍价: 人民币30,340,000元;
保证金: 人民币9,0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1、瑕疵说明:占用情况:该标的内目前存在他人占用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后期收房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破产管理人已在拍卖前书面告知房屋占用人:此标的已经进入拍卖程序,需尽快搬离。
占用 (略) 示:
序号
占用商户
占用位置( (略) )
1
北京 (略)
516和531房间
2、建筑物情况:该宗地证载土地使用者为北京 (略)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该土地使用权与本宗土地上另一共有权人共有。
该标的建筑面积合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依据房产证、联建协议及抵押债权人界定本标的复函确定),实际建筑面积以过户时 (略) 门登记确认的面积为准,其登记面积有可能与测绘面积、联建协议面积等不符,管理人对实际建筑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抵押问题:本标的有抵押,实际抵押情况与房产证不符。
4、开票问题:本标的成交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周期不保证。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该项工作由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联系(李先生 点击查看>> ;刘女士 点击查看>>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 (略) 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破产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仅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 (略) 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价,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及时到 (略) (地址:北京市朝 (略) 1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破产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破产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 (略) 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破产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破产管理人联系。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
1.拍卖成交后, (略) 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北京 (略) 缴纳,其他本 (略) 涉及的一切税、 (略)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 (略) 门咨询确认,破产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但在买受人已履行了上述各项税、费支付义务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可对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予以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破产管理人要求意向竞买人在2022年4月16日14点前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破产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破产管理人确认拍卖保证金到账后,向中拍平台出具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的相关文件后,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 (略) 分拍卖成交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十日内汇款至本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汇款时备注破产成交价款。
特别说明:
1、软件服务费由中拍平台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通过网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并开具发票,或者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2、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0.5%计算)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中拍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中拍平台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北京 (略) 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 (略) 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 (略) 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 (略) 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在拍卖成交后且在买受人已履行各项税、费支付义务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二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签署《承诺函》,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破产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破产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先生 点击查看>> ;刘女士 点击查看>> ;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竞买须知
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17日10时至2022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 (略) 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 (略) 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破产管理人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 (略) 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诺履行相关费用支付义务。
拍卖标的为划拨地,但可以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出让地,资产评估注意了这种可能性。
四、竞买人(仅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 (略) 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不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破产管理人要求意向竞买人在2022年4月16日14点前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破产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破产管理人确认拍卖保证金到账后,向中拍平台出具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的相关文件后,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拍卖成交十日内将标的成交尾款汇款至本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北京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汇款时备注破产成交价款。
九、买受人 (略) 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 (略) 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破产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 (略) 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在买受人已履行了下述各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付义务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可对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予以必要的协助。买受人逾期不接收标的物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 (略) 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本 (略) 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北京 (略) 承担,其他本 (略) 涉及的一切税、 (略)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 (略)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涉及违法、 (略) 分,由买受人自行接 (略) 门依照有关 (略) 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 (略) 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破产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中拍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标的物权利限制由竞买人自行调查。解除限制权利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 (略) (略) 分建筑物
权证情况
房屋产权证
京房权证朝国04字第0 (略)
(略) 有人
评估鉴定日期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办公
土地用途
商业
租赁情况
有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无查封
抵押
有抵押
优先竞买人
暂无
限购情况
请自 (略) 门
提供的文件
1、《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周边配套
详请请见评估报告
税费情况
本 (略) 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北京 (略) 承担,其他本 (略) 涉及的一切税、 (略)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土地出让金需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另行交至破产管理人账户,以北京 (略) 为主体, (略) 门进行缴纳,并取得以北京 (略) 为抬头的缴费凭证。
其他费用情况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略) 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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