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重发)-2022-04-1509:02:48
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重发)-2022-04-1509:02:48
浙江凯翔 (略) 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股 (略) 委托,对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姚家浦村超市招租;
位置: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
总建筑面积:约168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3年(含免租期1个月);
第一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不含税)。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04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直接登 点击查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点击查看>>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2年04月22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 @@@ 26.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0574- 点击查看>> )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 点击查看>> 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浙江凯翔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00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04月25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云龙镇公 (略) 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04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云龙镇公 (略) 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元整(¥ 点击查看>> )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略) 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 (略) (略) 或个人等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 (略)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账 号: 点击查看>> 92
5、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 (略) 和项目名称(即“YL-ZB(2022)-008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投标保证金”),未 (略) 和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②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 (略) 和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股 (略)
联系人:姚世华电 话:0574-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 (略)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 (略) (略) 218室
联系人:陈春楠、朱佳慧、朱琳、郑菊琴
电话:0574- 点击查看>> 邮箱: @@@ 26.com
八、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
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建微信询标群进
行收发。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镇公 (略)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
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作废。
浙江凯翔 (略) 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股 (略) 委托,对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姚家浦村超市招租;
位置: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
总建筑面积:约168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3年(含免租期1个月);
第一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不含税)。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04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直接登 点击查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点击查看>>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2年04月22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 @@@ 26.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0574- 点击查看>> )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 点击查看>> 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浙江凯翔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00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04月25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云龙镇公 (略) 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04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云龙镇公 (略) 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元整(¥ 点击查看>> )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略) 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 (略) (略) 或个人等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 (略)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账 号: 点击查看>> 92
5、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 (略) 和项目名称(即“YL-ZB(2022)-008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投标保证金”),未 (略) 和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②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 (略) 和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姚家浦村股 (略)
联系人:姚世华电 话:0574-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 (略)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 (略) (略) 218室
联系人:陈春楠、朱佳慧、朱琳、郑菊琴
电话:0574- 点击查看>> 邮箱: @@@ 26.com
八、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
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建微信询标群进
行收发。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镇公 (略)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
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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