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2]5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委托汕头市公 (略) (略) 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2]5号 | 交易方式 | 出让 |
出让人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 (略) | JG2022-7号 |
地块位置 | 和平镇和平股 (略) 河头角洋坊 | ||
面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 | ≥1.0,≤3.0 |
建筑密度 | ≤50% | 绿地率 | ≥10%,≤20% |
保证金(人民币) |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05-05 09:00 |
起始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05-18 15:00 |
加价幅度 | 6.0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05-17 16:00 |
资格审核方式 | 事后监督 | 有无底价 | 有底价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3、宗地实用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折合8.281亩)、 (略) 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4、宗地规划条件详见《和平镇和 (略) (河头角洋坊)工业用地规划红线图》; 5、其他事项详见《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工商个体户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7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http:/ 点击查看>> ,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7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统一导航http:/ 点击查看>> ,点击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注册 “广东省统一 (略)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该宗用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成交后,如由原 (略) 有者竞得,则土地上的建筑物评估价由其自行理楚,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若由其他竞买人竞得,则由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后10日内将宗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一次性缴交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再由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拨还原 (略) 有者。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缴交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自该宗用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四)竞得人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
(五)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http:/ 点击查看>> 、汕头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潮阳区人民 (略) 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http:/ 点击查看>> 、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汕头日报和汕头市潮阳区 (略) 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 (略) 三楼
联 系 人:郑女士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4)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 (略) (略)
开 户 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公 (略) (略)
2022年4月15日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2]5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委托汕头市公 (略) (略) 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2]5号 | 交易方式 | 出让 |
出让人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 (略) | JG2022-7号 |
地块位置 | 和平镇和平股 (略) 河头角洋坊 | ||
面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 | ≥1.0,≤3.0 |
建筑密度 | ≤50% | 绿地率 | ≥10%,≤20% |
保证金(人民币) |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05-05 09:00 |
起始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05-18 15:00 |
加价幅度 | 6.0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05-17 16:00 |
资格审核方式 | 事后监督 | 有无底价 | 有底价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3、宗地实用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折合8.281亩)、 (略) 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4、宗地规划条件详见《和平镇和 (略) (河头角洋坊)工业用地规划红线图》; 5、其他事项详见《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工商个体户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7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http:/ 点击查看>> ,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7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统一导航http:/ 点击查看>> ,点击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注册 “广东省统一 (略)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 (略) 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该宗用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成交后,如由原 (略) 有者竞得,则土地上的建筑物评估价由其自行理楚,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若由其他竞买人竞得,则由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后10日内将宗地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一次性缴交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再由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拨还原 (略) 有者。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缴交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自该宗用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潮阳区和平镇和平股 (略) 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四)竞得人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
(五)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汕头市http:/ 点击查看>> 、汕头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潮阳区人民 (略) 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http:/ 点击查看>> 、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汕头日报和汕头市潮阳区 (略) 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 (略) 三楼
联 系 人:郑女士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4)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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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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