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CB2759雅阁牌HG7240A(ACCORD2.4i-VTEC2.4L)小型轿车
渝CB2759雅阁牌HG7240A(ACCORD2.4i-VTEC2.4L)小型轿车
标的名称 | 渝CB2759 | ||
(略)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1.9732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05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略) 码 | 渝CB2759 | ||
转让底价(万元) | 1.9732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略) | 雅阁牌HG7240A(ACCORD 2.4i-VTEC) |
车辆识别代码 | LHGCM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点击查看>> .19 |
排量(L) | 实际车型 | 小型轿车 |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 | 保险期至 | 点击查看>> .05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
核定载人数 | 5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
(略) | 重凯弘资评报字〔2021〕第 067 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富军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有过大修、车身有轻微划痕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购置本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行驶里程与公告披露有差异等),且不因与现状有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含对第三方的损害)、车辆维修费用、交通违章等 (略) 承担。 七、车 (略) 理的相关交通违章(含交通违章罚款、交通违章扣分及滞纳金等)均由转让方承担,车辆 (略) 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 (略) 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略) 分收取1.26%,较转 (略) 分收取5%,不足800元按800元收取。 八、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3%。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本次转让不包 (略) 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十、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车辆停放于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双 (略) (下湾拌和场),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查看车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657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渝CB2759 | ||
(略)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1.9732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05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略) 码 | 渝CB2759 | ||
转让底价(万元) | 1.9732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略) | 雅阁牌HG7240A(ACCORD 2.4i-VTEC) |
车辆识别代码 | LHGCM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点击查看>> .19 |
排量(L) | 实际车型 | 小型轿车 |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 | 保险期至 | 点击查看>> .05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
核定载人数 | 5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
(略) | 重凯弘资评报字〔2021〕第 067 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富军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有过大修、车身有轻微划痕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购置本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行驶里程与公告披露有差异等),且不因与现状有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含对第三方的损害)、车辆维修费用、交通违章等 (略) 承担。 七、车 (略) 理的相关交通违章(含交通违章罚款、交通违章扣分及滞纳金等)均由转让方承担,车辆 (略) 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 (略) 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略) 分收取1.26%,较转 (略) 分收取5%,不足800元按800元收取。 八、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3%。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本次转让不包 (略) 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十、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车辆停放于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双 (略) (下湾拌和场),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查看车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657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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