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
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
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咸安网挂G﹝2022﹞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自然 (略) 定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安 (略)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略) | 咸安网挂G﹝2022﹞11 | |
宗地位置 |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 | |
土地面积(㎡) | ||
主要 规划 指标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40% | |
建筑层数 | - | |
建筑高度 | - | |
绿地率 | ≤15%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
产业定向 | 专业的集钢结构建筑维护系统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项目 | |
投资总额 | ≥4000万元 |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亩 | |
税收强度 | ≥15万元/亩 | |
能耗标准 | ≤0.003tce/万元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履约保证金 | 150万元 | |
挂牌起始价 | 278万元 |
二、G(2022) (略) 地按“标准地”挂牌出让,项目环保需要符合空间准入标准,禁止排放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禁止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符合《工业企业噪音》三类要求、《空气质量》二级、《地表水》三类、《声环境》三类等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投资强度。受让宗地范围内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
3、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政府或 (略) 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竞买。申请人在申购土地前须到咸安 (略) (略) 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并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的申请。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8时到2022年5月23日上午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咸安 (略) (略) 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
钱女士: 点击查看>>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 (略) (略) 5001室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
汪先生: 点击查看>>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5层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 (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咸安网挂G﹝2022﹞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自然 (略) 定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安 (略)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略) | 咸安网挂G﹝2022﹞11 | |
宗地位置 |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 | |
土地面积(㎡) | ||
主要 规划 指标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40% | |
建筑层数 | - | |
建筑高度 | - | |
绿地率 | ≤15%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
产业定向 | 专业的集钢结构建筑维护系统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项目 | |
投资总额 | ≥4000万元 |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亩 | |
税收强度 | ≥15万元/亩 | |
能耗标准 | ≤0.003tce/万元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履约保证金 | 150万元 | |
挂牌起始价 | 278万元 |
二、G(2022) (略) 地按“标准地”挂牌出让,项目环保需要符合空间准入标准,禁止排放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禁止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符合《工业企业噪音》三类要求、《空气质量》二级、《地表水》三类、《声环境》三类等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投资强度。受让宗地范围内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
3、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政府或 (略) 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咸安网挂G﹝2022﹞ (略) 地块竞买。申请人在申购土地前须到咸安 (略) (略) 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并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的申请。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8时到2022年5月23日上午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咸安 (略) (略) 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
钱女士: 点击查看>>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 (略) (略) 5001室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
汪先生: 点击查看>>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5层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 (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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