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
项目名称: | (略) 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 | (略) :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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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 (略)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78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4-22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略) 在地区: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0 (略) 指定账户。 2.本项目标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将标的债权重新挂牌。 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4.标的债权《债权明细表及债权文件清单》中第228页辽宁地区第12项债权涉及抵债资产,该批资产现存放在镇江市丹徒区拓 (略) 。抵债资产的移交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 (略) 、数量和质量。抵债资产涉及的运输、仓储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其中仓储费用共计 点击查看>> 元)。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 (2) (略) 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以标的债权按照现状进行转让,相关交易风险由我方(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 (略) 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持《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开始办理债权文件移交工作。债权文件移交给受让方后,标的债权文件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并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 (略) 领取) 7.受让方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1% (略) 指定账户。 | |||||
在 (略) 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 点击查看>> 数据来源: | 北 (略) 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略) 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 | (略) :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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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 (略)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78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4-22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略) 在地区: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0 (略) 指定账户。 2.本项目标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将标的债权重新挂牌。 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4.标的债权《债权明细表及债权文件清单》中第228页辽宁地区第12项债权涉及抵债资产,该批资产现存放在镇江市丹徒区拓 (略) 。抵债资产的移交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 (略) 、数量和质量。抵债资产涉及的运输、仓储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其中仓储费用共计 点击查看>> 元)。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 (2) (略) 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以标的债权按照现状进行转让,相关交易风险由我方(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 (略) 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持《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开始办理债权文件移交工作。债权文件移交给受让方后,标的债权文件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并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 (略) 领取) 7.受让方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1% (略) 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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