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国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办公家具
临沂国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办公家具
转让底价:¥0.11万元
(略) :LYZC 点击查看>>
转让方:临沂国控城市 (略)
保证金:0.03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2022-04-26至2022-05-05
企业性质:国资
(略)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YZC2022 020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所属一批办公家具 | 0.10万元 | 0.11万元 | 2022-04-26 至 2022-05-05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 ||||||
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 (略) A座8楼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所属一批办公 家具 | ||||||
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 (略) A座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评估值 (万元) | |||||
1 | 一批办公家具 | 0.10 | ||||||
合计 | - | 0.10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板台、实木书柜、办公沙发、写字台等资产,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闲置,转让标 (略) 、数量、质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2) (略) 《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 ||||||
批准内容 | (略) 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11日 | |||||||
评估结果 (万元) | 0.10 | |||||||
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0.11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自行办理其他必要手续。资产交割完成后3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割、装卸、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费用及安全责任和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同时同意将交易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装卸、 (略) 需器具与机械,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 (略) 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 (略) 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万元) | 0.03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电话:0539- 点击查看>> | ||||||||
标的资料 | ||||||||
评估明细表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转让底价:¥0.11万元
(略) :LYZC 点击查看>>
转让方:临沂国控城市 (略)
保证金:0.03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2022-04-26至2022-05-05
企业性质:国资
(略)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YZC2022 020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所属一批办公家具 | 0.10万元 | 0.11万元 | 2022-04-26 至 2022-05-05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 ||||||
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 (略) A座8楼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所属一批办公 家具 | ||||||
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 (略) A座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评估值 (万元) | |||||
1 | 一批办公家具 | 0.10 | ||||||
合计 | - | 0.10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板台、实木书柜、办公沙发、写字台等资产,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闲置,转让标 (略) 、数量、质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2) (略) 《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国控城市 (略) | ||||||
批准内容 | (略) 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11日 | |||||||
评估结果 (万元) | 0.10 | |||||||
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0.11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自行办理其他必要手续。资产交割完成后3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割、装卸、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费用及安全责任和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同时同意将交易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装卸、 (略) 需器具与机械,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 (略) 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 (略) 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万元) | 0.03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电话:0539- 点击查看>> | ||||||||
标的资料 | ||||||||
评估明细表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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