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源嘉绍大桥服务区、路源平湖服务区部分实物资产
路源嘉绍大桥服务区、路源平湖服务区部分实物资产
标的名称 | 路源嘉绍大桥服务区、路源 (略) 分实物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缴纳,逾期无效。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意向方须自 (略) 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刘先生, 点击查看>>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
转让方名称 | (略) 源基础设施 (略)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 (略) (略) 六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证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35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银行(户名:嘉 (略) ;开户行:建行嘉兴分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略) 径:浙交汇—— (略) ——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 (略) 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 (略) 分。2.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境内 (略) 平湖服务区和 (略) 嘉绍大桥海宁服务区内,两区标 (略) 理,不做拆分。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不开发票)。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次转让的资产详见《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6.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2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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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物清单.pdf、 (略) 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0573-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路源嘉绍大桥服务区、路源 (略) 分实物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缴纳,逾期无效。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意向方须自 (略) 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刘先生, 点击查看>>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
转让方名称 | (略) 源基础设施 (略)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 (略) (略) 六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证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35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银行(户名:嘉 (略) ;开户行:建行嘉兴分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略) 径:浙交汇—— (略) ——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 (略) 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 (略) 分。2.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境内 (略) 平湖服务区和 (略) 嘉绍大桥海宁服务区内,两区标 (略) 理,不做拆分。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不开发票)。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次转让的资产详见《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6.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2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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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物清单.pdf、 (略) 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057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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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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