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渔阳粮食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粮食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蓟州区(天津市蓟 (略) (略) 交口东南角) | 法定代表人 | 王宗国 |
成立日期 | 1993-09-18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89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略)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市蓟 (略)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61 | - 点击查看>> 88 | - 点击查看>> 3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8 | 点击查看>> 97 | 点击查看>> 01 | |
审计机构 | 天津常新联合 (略) | ||
2022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 点击查看>> | 0.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4 | 点击查看>> 46 | 点击查看>> 48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天津仁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4-18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点击查看>> | 8, 点击查看>> | |
负债总计(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净资产(万元) | 点击查看>> | 8,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 点击查看>>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资产占有方的短期借款 点击查看>> .00元,为原向天津农商银行蓟州区渔阳支行的借款,2015年天津市蓟 (略) 与天津农村 (略) (略) 支行签订《 (略) 置协议》,债权人变更为天津市蓟 (略) 。2、资产占有方的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 点击查看>> 平方米,证载房屋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均已实施他项权利,原抵押权人为天津农商银行蓟州区渔阳支行,依2015年天津市蓟 (略) 与天津农村 (略) (略) 支行签订的《 (略) 置协议》,抵押权人现为天津市蓟 (略) 。3、资产占有方的现有账外资产情况如下:①房屋建筑物10项,共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②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7项;③管道和沟槽6项;④绿化2项;⑤机器设备10台;⑥电子设备1套;以上账外资产均已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特别事项说明》等相关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特别事项说明.pdf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蓟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蓟县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宗国 | 成立日期 | 1999-04-23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09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73H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2-23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市蓟 (略) 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复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 (略) 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8,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 (略) (略) 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等)及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 (略) 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将人民币10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若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应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商定《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并签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内。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 (略) 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项目转让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 (略) 交易费用(转、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8、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 (略) 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9、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 (略) 的资产瑕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不得以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蓟州区(天津市蓟 (略) (略) 交口东南角) | 法定代表人 | 王宗国 |
成立日期 | 1993-09-18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89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略)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市蓟 (略)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61 | - 点击查看>> 88 | - 点击查看>> 3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8 | 点击查看>> 97 | 点击查看>> 01 | |
审计机构 | 天津常新联合 (略) | ||
2022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 点击查看>> | 0.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4 | 点击查看>> 46 | 点击查看>> 48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天津仁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4-18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点击查看>> | 8, 点击查看>> | |
负债总计(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净资产(万元) | 点击查看>> | 8,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 点击查看>>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资产占有方的短期借款 点击查看>> .00元,为原向天津农商银行蓟州区渔阳支行的借款,2015年天津市蓟 (略) 与天津农村 (略) (略) 支行签订《 (略) 置协议》,债权人变更为天津市蓟 (略) 。2、资产占有方的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 点击查看>> 平方米,证载房屋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均已实施他项权利,原抵押权人为天津农商银行蓟州区渔阳支行,依2015年天津市蓟 (略) 与天津农村 (略) (略) 支行签订的《 (略) 置协议》,抵押权人现为天津市蓟 (略) 。3、资产占有方的现有账外资产情况如下:①房屋建筑物10项,共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②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7项;③管道和沟槽6项;④绿化2项;⑤机器设备10台;⑥电子设备1套;以上账外资产均已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特别事项说明》等相关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特别事项说明.pdf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蓟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蓟县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宗国 | 成立日期 | 1999-04-23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09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73H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2-23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市蓟 (略) 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复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 (略) 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8,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 (略) (略) 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等)及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 (略) 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将人民币10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若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应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商定《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并签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内。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 (略) 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项目转让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 (略) 交易费用(转、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8、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 (略) 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9、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 (略) 的资产瑕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不得以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