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桑麻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披露
重庆市桑麻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披露
挂牌日期:2022-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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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桑麻环 (略) 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机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 (略)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5-0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关于委估电子设备的情况说明》,纳入评估 (略) 设备因无专人管理,均已无法找到,故本次按盘亏进行评估。,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财务改制审计报告);(2)年度审计报告;(3)2022年3月财务报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 (略) 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万元汇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6.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 (略) 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挂牌日期:2022-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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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桑麻环 (略) 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机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 (略)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5-0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关于委估电子设备的情况说明》,纳入评估 (略) 设备因无专人管理,均已无法找到,故本次按盘亏进行评估。,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财务改制审计报告);(2)年度审计报告;(3)2022年3月财务报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 (略) 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万元汇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6.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 (略) 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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