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房地产(含4层加建部分)(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房地产(含4层加建部分)(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 (略) 将于2022年5月23日10时至2022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 (略) ,网址: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http:/ 点击查看>>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房地产( (略) 分)。 (略) (略) :新 点击查看>> ,房产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 (略) 分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所在楼层/总楼层:1-4/4, 核准登记日期:2009年9月28日。 (略) :武新国用(2009) (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 点击查看>>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49年6月30日。
序号 | 坐落 | 证号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 总价(万元) |
1 |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 | 新 点击查看>> | 商业服务 | ||
2 |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 (略) 分 | 未登记 | - | ||
合计 | - | - | - | - |
特别说明:1、根据产权人提供的《续租合同书》(2020),上述房产( (略) 分)整体出租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承租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30年7月14日,租金每年人民币100万元,已支付到2023年1月14日。本次评估价值已考虑该租约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如解除租约则需另行评估。房产租约问题请竞买人与租户自行协商解决。
另根据合同第七条第2点约定:合同期届满产权人需转卖、转租房产而不再租赁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时,对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经营投入的固定及附着不动设施如自动电梯、地砖、水电管线等在退场时不得拆除和损坏,无偿移交于产权人,退场时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不得损害或拆除建筑本身之结构体。
2、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扩建协议书》和《续租合同书》约定:自2020年7月15日起由新洲区时尚服饰广场投资建设的商铺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含消防楼梯)等产权完全归属产权人武汉市** (略) 所有。
3、 (略) 分评估价值为重置成本价值。
4、《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土地登记卡》记载土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本次评估以《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进行评估。
5、本次拍卖是带租拍卖,本评估价值已包含估 (略) 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合设施设备、可享有的公共配套与基础设施。
评估总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 点击查看>> 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5月8日10时起至2022年5月1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整体出租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承租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30年7月14日,租金每年人民币100万元,已支付到2023年1月14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 (略) 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 (略) 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须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才可参与竞拍。若竞买成功后, (略) 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时, (略) 提交自参与竞拍到领取成交裁定书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该拍卖行为无效,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买受人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买 (略) 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押、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 (略)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法律规定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被执行人应承担 (略) 分,由买受人先行 (略) 送达过户 (略) 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除外,但买受人应在上述期限 (略) 报告原因)。买受 (略) 申请退款的,本院不再受理;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规则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缴纳规则一致。可能存在的水、电、天然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6月7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05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4">http:/ 点击查看>> #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 (略) )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洪房房 (略) (略) 为洪房(房估)字(2021)地WHS11 (略) 司法估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 (略) 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武汉 (略) : 点击查看>> 转1
法院监督电话:02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略) (略)
网 址: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5">http:/ 点击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 (略)
2022年5月7日
湖北省武汉市 (略) 将于2022年5月23日10时至2022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 (略) ,网址: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http:/ 点击查看>>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房地产( (略) 分)。 (略) (略) :新 点击查看>> ,房产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 (略) 分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所在楼层/总楼层:1-4/4, 核准登记日期:2009年9月28日。 (略) :武新国用(2009) (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 点击查看>>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49年6月30日。
序号 | 坐落 | 证号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 总价(万元) |
1 |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层 | 新 点击查看>> | 商业服务 | ||
2 |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 (略) 分 | 未登记 | - | ||
合计 | - | - | - | - |
特别说明:1、根据产权人提供的《续租合同书》(2020),上述房产( (略) 分)整体出租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承租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30年7月14日,租金每年人民币100万元,已支付到2023年1月14日。本次评估价值已考虑该租约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如解除租约则需另行评估。房产租约问题请竞买人与租户自行协商解决。
另根据合同第七条第2点约定:合同期届满产权人需转卖、转租房产而不再租赁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时,对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经营投入的固定及附着不动设施如自动电梯、地砖、水电管线等在退场时不得拆除和损坏,无偿移交于产权人,退场时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不得损害或拆除建筑本身之结构体。
2、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扩建协议书》和《续租合同书》约定:自2020年7月15日起由新洲区时尚服饰广场投资建设的商铺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含消防楼梯)等产权完全归属产权人武汉市** (略) 所有。
3、 (略) 分评估价值为重置成本价值。
4、《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土地登记卡》记载土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本次评估以《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进行评估。
5、本次拍卖是带租拍卖,本评估价值已包含估 (略) 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合设施设备、可享有的公共配套与基础设施。
评估总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 点击查看>> 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5月8日10时起至2022年5月1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整体出租给新洲区时尚服饰购物广场,承租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30年7月14日,租金每年人民币100万元,已支付到2023年1月14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 (略) 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 (略) 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须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才可参与竞拍。若竞买成功后, (略) 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时, (略) 提交自参与竞拍到领取成交裁定书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该拍卖行为无效,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买受人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买 (略) 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押、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 (略)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法律规定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被执行人应承担 (略) 分,由买受人先行 (略) 送达过户 (略) 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除外,但买受人应在上述期限 (略) 报告原因)。买受 (略) 申请退款的,本院不再受理;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规则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缴纳规则一致。可能存在的水、电、天然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6月7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05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4">http:/ 点击查看>> #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 (略) )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洪房房 (略) (略) 为洪房(房估)字(2021)地WHS11 (略) 司法估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 (略) 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武汉 (略) : 点击查看>> 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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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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