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汽油固定床加氢催化剂
废汽油固定床加氢催化剂
标的名称 | 废汽油固定床加氢催化剂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0.0362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1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25 |
(略) 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评估报告显示废剂含:三硫化钼≥8.82吨、三硫化二钴≥0.7吨、硫化镍≥5.5吨、氧化铜约6.5吨;但汽油加氢固定床催化剂包含脱砷剂,2022年6月只卸加氢催化剂,不含脱砷剂。加氢催化剂主要成分含量为:三硫化钼约8.82吨,三硫化二钴约0.7吨,硫化镍约5.5吨。 | ||
(略) 在位置 | 中国石油 (略) 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0.0362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吨 | 数量 | 350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略) | 中企华评报字(2022)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2-28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武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石油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HW50 251-016-50,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350吨/年。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扬钧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废汽油固定床加氢催化剂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0.0362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1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25 |
(略) 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评估报告显示废剂含:三硫化钼≥8.82吨、三硫化二钴≥0.7吨、硫化镍≥5.5吨、氧化铜约6.5吨;但汽油加氢固定床催化剂包含脱砷剂,2022年6月只卸加氢催化剂,不含脱砷剂。加氢催化剂主要成分含量为:三硫化钼约8.82吨,三硫化二钴约0.7吨,硫化镍约5.5吨。 | ||
(略) 在位置 | 中国石油 (略) 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0.0362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吨 | 数量 | 350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略) | 中企华评报字(2022)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2-28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武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石油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HW50 251-016-50,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350吨/年。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扬钧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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