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诚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上海同诚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同诚 (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略) (略) (略) 位368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秦宏 | 成立日期 | 2015年5月25日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万元 | 实收资本 |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职工人数(人) | 0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9E | |
经营规模 | 小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经济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略) 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不涉及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以评估基准日工商登记情况为准) | 持有比例 | |||
上海宝聚 (略) 有限公司 | 45% | |||
湖 (略) 有限公司 | 35% | |||
浙江 (略) | 10% | |||
湖北供销华西 (略) (略)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5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95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点击查看>> .54 | 点击查看>> .54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五联 (略) |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内部决策文 (略) | 上海同诚 (略) 股东会决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中 (略) (浙江)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1】 (略) 《浙江 (略) 拟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涉及 (略) 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浙江五联 (略) 浙五审字(2021) (略) 《上海同诚 (略) 审计报告》第二条“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披露: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2021年7月31日,标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800万元(2020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0万元,2021年1-7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浙江五联 (略) 未能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标的企业2021年5月14日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2500万元,注册资本减少后,上海宝聚 (略) 有限公司出资额1,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45%,湖 (略) 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35%,湖北供销华西 (略) (略) 出资额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10%,浙江 (略) 出资额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10%,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已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变更登记。 4、其他披露事 (略) 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
住所 | (略) (略) 3楼32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包晓红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88T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亿元整 | 实收资本 | 点击查看>> 仟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大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决策文 (略) | 浙江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同诚 (略) 股权的决议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877 | |||
批准单位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 (略)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1年9月24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交易条件 | ||||
交易条件 | ||||
标的名称 | 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付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正式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 点击查看>>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信息正式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的浙江五联 (略) 浙五审字(2021) (略) 《上海同诚 (略) 审计报告》及中 (略) (浙江)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1】 (略) 《浙江 (略) 拟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涉及 (略) 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 (略) 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 (略) 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5、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 (略) 、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 (略) 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同诚 (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略) (略) (略) 位368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秦宏 | 成立日期 | 2015年5月25日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万元 | 实收资本 |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职工人数(人) | 0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9E | |
经营规模 | 小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经济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略) 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不涉及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以评估基准日工商登记情况为准) | 持有比例 | |||
上海宝聚 (略) 有限公司 | 45% | |||
湖 (略) 有限公司 | 35% | |||
浙江 (略) | 10% | |||
湖北供销华西 (略) (略)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95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95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点击查看>> .54 | 点击查看>> .54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五联 (略) |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内部决策文 (略) | 上海同诚 (略) 股东会决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中 (略) (浙江)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1】 (略) 《浙江 (略) 拟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涉及 (略) 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浙江五联 (略) 浙五审字(2021) (略) 《上海同诚 (略) 审计报告》第二条“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披露: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2021年7月31日,标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800万元(2020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0万元,2021年1-7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浙江五联 (略) 未能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标的企业2021年5月14日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2500万元,注册资本减少后,上海宝聚 (略) 有限公司出资额1,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45%,湖 (略) 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35%,湖北供销华西 (略) (略) 出资额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10%,浙江 (略) 出资额 点击查看>> 万元,出资比例10%,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已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变更登记。 4、其他披露事 (略) 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
住所 | (略) (略) 3楼32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包晓红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88T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亿元整 | 实收资本 | 点击查看>> 仟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大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决策文 (略) | 浙江 (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同诚 (略) 股权的决议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877 | |||
批准单位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 (略) | 杭州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1年9月24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交易条件 | ||||
交易条件 | ||||
标的名称 | 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付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正式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 点击查看>>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信息正式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的浙江五联 (略) 浙五审字(2021) (略) 《上海同诚 (略) 审计报告》及中 (略) (浙江)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1】 (略) 《浙江 (略) 拟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同诚 (略) 10%股权涉及 (略) 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 (略) 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 (略) 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5、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 (略) 、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 (略) 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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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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