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骏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
山西骏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山西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州市忻府区泡池村) | 法定代表人 | 郭倩 |
成立日期 | 2008-01-24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25F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生物降解塑脂及塑料制品、农用薄膜制造及与之相关的机械制造、研发、示范、推广。自有场地、房屋租赁。地膜、薄膜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4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郭俊才 | 点击查看>> | ||
闫林英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68 | - 点击查看>> 52 | - 点击查看>> 0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 点击查看>> 23 | 3, 点击查看>> 04 | 点击查看>> 19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无须解决职工安置问题;2.项目成交后,若企业转让前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问题由原股东承担解决;3. 山西 (略) 90%股权转让,其中原股东郭俊才转让比例为50%,闫林英转让比例为40%,转让后,郭俊才和闫林英各自持有剩余5%的股权,且原股东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4.郭俊才接收闫林英委托,转让闫林英名下40%的股权,合计转让山西 (略) 90%的股权,5. 转让相关信息均由转让方(郭俊才)提供,标的详情请实地尽职调查,山西 (略) 不对公告信息的瑕疵、真伪负责。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郭俊才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4 |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
(略) | ||||
转让方名称 | 闫林英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4 |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山西 (略) 90%股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7,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 (略) 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 (略) 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 (略) (略) 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佣金比例 | 5.00%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山西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州市忻府区泡池村) | 法定代表人 | 郭倩 |
成立日期 | 2008-01-24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25F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生物降解塑脂及塑料制品、农用薄膜制造及与之相关的机械制造、研发、示范、推广。自有场地、房屋租赁。地膜、薄膜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4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郭俊才 | 点击查看>> | ||
闫林英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68 | - 点击查看>> 52 | - 点击查看>> 0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 点击查看>> 23 | 3, 点击查看>> 04 | 点击查看>> 19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无须解决职工安置问题;2.项目成交后,若企业转让前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问题由原股东承担解决;3. 山西 (略) 90%股权转让,其中原股东郭俊才转让比例为50%,闫林英转让比例为40%,转让后,郭俊才和闫林英各自持有剩余5%的股权,且原股东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4.郭俊才接收闫林英委托,转让闫林英名下40%的股权,合计转让山西 (略) 90%的股权,5. 转让相关信息均由转让方(郭俊才)提供,标的详情请实地尽职调查,山西 (略) 不对公告信息的瑕疵、真伪负责。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郭俊才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4 |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
(略) | ||||
转让方名称 | 闫林英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4 |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山西 (略) 90%股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7,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 (略) 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 (略) 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 (略) (略) 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佣金比例 | 5.00%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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