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8%股权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8%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天津生 (略) (略) 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 (略) 托管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和杉剑 |
成立日期 | 2014-12-05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1X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略)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 (略) 系统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票务代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略) 件销售;轨道交通 (略) 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58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63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2 | 点击查看>> 38 | 点击查看>> 82 | |
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2022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74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88 | 点击查看>> 06 | 点击查看>> 82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3-21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 点击查看>> | 5, 点击查看>> | |
负债总计(万元) | 4, 点击查看>> | 4, 点击查看>> | |
净资产(万元) | 1,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点击查看>>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被评估单位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为 (略) 站内交通组织完善和防恐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该工程位于 (略) 内,属于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评估人员取得了该工程相关立项等文件显示该工程由滨海新区财政出资,由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组织编制和报批工程实施方案,且被评估单位不收取任何工程管理等费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工程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备案表。依据天津四方君 (略) 出具的关于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权属之法律意见书 (略) 综 (略) 系集团投资建设后由政府通过政府采购而移交, (略) 有 (略) 有,被评估单位作为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不享 (略) 有权。故本次其他非流动资产以账面价值列示。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生 (略) (略) 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 (略) 托管 (略) )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深 | 成立日期 | 2010-11-18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15B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965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2-03-3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批复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38%股权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及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前,需向转让方提交营业执照(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信息披露期间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方可通过咨询和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开展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后,转让方向意向投资方出具《尽职调查结果确认书》。同时,转让方也可对意向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联系人:刘春君;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2.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股权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可向天 (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结果确认书》、承诺等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 (略) (略) 内容和附件,并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 (略) 接受标的企业现状及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3.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股权业务指定银行账户。 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 (略) 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股权业务指定银行账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7.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 (略) 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 (略) 现状和承担本次受 (略) 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略)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我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略) 缴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9.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止, (略) 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按照实际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10.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天津生 (略) (略) 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 (略) 托管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和杉剑 |
成立日期 | 2014-12-05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1X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略)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 (略) 系统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票务代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略) 件销售;轨道交通 (略) 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58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点击查看>>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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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2 | 点击查看>> 38 | 点击查看>> 82 | |
审计机构 | 中审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2022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74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88 | 点击查看>> 06 | 点击查看>> 82 |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3-21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 点击查看>> | 5, 点击查看>> | |
负债总计(万元) | 4, 点击查看>> | 4, 点击查看>> | |
净资产(万元) | 1, 点击查看>> | 1,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点击查看>>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被评估单位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为 (略) 站内交通组织完善和防恐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该工程位于 (略) 内,属于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评估人员取得了该工程相关立项等文件显示该工程由滨海新区财政出资,由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组织编制和报批工程实施方案,且被评估单位不收取任何工程管理等费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工程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备案表。依据天津四方君 (略) 出具的关于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权属之法律意见书 (略) 综 (略) 系集团投资建设后由政府通过政府采购而移交, (略) 有 (略) 有,被评估单位作为 (略) 市政配套工程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不享 (略) 有权。故本次其他非流动资产以账面价值列示。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生 (略) (略) 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 (略) 托管 (略) )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深 | 成立日期 | 2010-11-18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15B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965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滨海新 (略) 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2-03-3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批复 |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38%股权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及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前,需向转让方提交营业执照(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信息披露期间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方可通过咨询和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开展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后,转让方向意向投资方出具《尽职调查结果确认书》。同时,转让方也可对意向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联系人:刘春君;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2.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股权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可向天 (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结果确认书》、承诺等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 (略) (略) 内容和附件,并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 (略) 接受标的企业现状及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3.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股权业务指定银行账户。 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 (略) 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股权业务指定银行账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7.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 (略) 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 (略) 现状和承担本次受 (略) 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略)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我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略) 缴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9.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止, (略) 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按照实际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10.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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