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赁转让公告】松北区曲家村7块林地30年经营权项目信息披露
【农村租赁转让公告】松北区曲家村7块林地30年经营权项目信息披露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 |||||
项目名称 | 松北区曲家村7块林地30年经营权 | (略) | NCZL 点击查看>> | |||
标的分类 | 土地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08月0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
标的概况 | 标的位置 | 曲家屯、于家屯、肖家屯 | 标的性质 | |||
面积 | 点击查看>> 亩 | (略) | ||||
出租期限 | 30年 | 出租用途 | 与林木相关经营活动 | |||
交易保证金 | 点击查看>> .0元 | 承租押金 | ||||
履约保证金 | ||||||
目前状况 | ||||||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亿 (略) | (略) | 黑亿评报字(2020)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7月08日 | 评估价 | 点击查看>> .0元 | |||
挂牌底价 | 点击查看>> .0元 | 竞价阶梯 | 点击查看>> 元 | |||
决策类型 | 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党委会 | 批准单位名称 | 对青山镇人民政府 | |||
其他情况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曲家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冀清海 | 出租方类别 | 村委会 | |||
展示联系人 | 展示联系人电话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得用于违法事项使用,如违法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收回,并不退返已收取的成交价款。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转让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的 交割,交割过程种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转让方负责与受让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及法律责 任由转让方承担,与哈尔 (略) 无关,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既视同接受这一条款。 3、本次转让的标的性质为林地,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仅允许开展符合标的性质的 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的现状,并前往实地查验,认可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若出现异 议转让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若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以上述异议为由不签订转让合同或签订转 让合同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转让合同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 5、受让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负责自身和受让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事故,一 切责任由受让方负责,一切经济活动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独立承担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6、转让方承诺转让的标的属于集体资产,转让 (略) 置,标的无抵押、担保、债权债务及涉诉情况。 7、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如国家或地方对土地进行征拆,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特别提示 | 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出租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 (略) 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由承租方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其他披露信息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本次标的的基本情况、瑕疵说明以及受让条件:1、本次转让已经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曲家村发包林地的批复》文件批准公开挂牌转让。2、 (略) 林地面积合计约 点击查看>> 亩,经营权转让期限为30年;30年经营权转让底价38,500元;竞价保证金38,500元;竞价阶梯1000元;3、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以由黑龙江亿 (略) 出具的黑亿评报字【2020】 (略) 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但相关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挂牌底价由松北区对青山镇曲家村村民委员会提供。本次转 (略) 涉及的林地面积以实际测量数值为准,转让成交后若以上相关数据与交割现状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作调整。二、经营权转让期限本次经营权转让期限为30年,具体期起止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自由报价期 | 2020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到 2020年08月18日09时00分 | 限时竞价期(秒) | 300 | |||
交易方式及服务费 | 1、交易方式: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2、服务费收取:如协议成交,则按最终成交总价款的0.8%向承租方收取交易的服务费。如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按照(交易服务费= (略) 分*0.8%+ (略) 分*3%)向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 | |||||
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款交纳方式 | 1、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20年08月17日 16时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哈尔 (略) 指定账户。 2、服务费:成交承租方将服务费存入哈尔滨市公 (略) 指定账户。 3、成交价款:成交承租方可将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将差额成交价款存哈尔 (略) 指定账户。或将全额成交价款存入哈尔 (略) 指定账户,此时项目交 (略) 无息返还。 4、交纳方式:本次转让交款方式仅支持网银、手机银行、银行卡转账(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方式。 | |||||
(略) 置方式 | (略) 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成交价款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竞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出租方签订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1)终止信息披露。 | |||||
项目经办人 | 王梓泷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备注 | ||||||
声明:哈尔 (略) 对信 (略) 作出的解 (略) 提交的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 |||||
项目名称 | 松北区曲家村7块林地30年经营权 | (略) | NCZL 点击查看>> | |||
标的分类 | 土地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08月0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
标的概况 | 标的位置 | 曲家屯、于家屯、肖家屯 | 标的性质 | |||
面积 | 点击查看>> 亩 | (略) | ||||
出租期限 | 30年 | 出租用途 | 与林木相关经营活动 | |||
交易保证金 | 点击查看>> .0元 | 承租押金 | ||||
履约保证金 | ||||||
目前状况 | ||||||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亿 (略) | (略) | 黑亿评报字(2020)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7月08日 | 评估价 | 点击查看>> .0元 | |||
挂牌底价 | 点击查看>> .0元 | 竞价阶梯 | 点击查看>> 元 | |||
决策类型 | 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党委会 | 批准单位名称 | 对青山镇人民政府 | |||
其他情况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曲家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冀清海 | 出租方类别 | 村委会 | |||
展示联系人 | 展示联系人电话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得用于违法事项使用,如违法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收回,并不退返已收取的成交价款。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转让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的 交割,交割过程种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转让方负责与受让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及法律责 任由转让方承担,与哈尔 (略) 无关,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既视同接受这一条款。 3、本次转让的标的性质为林地,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仅允许开展符合标的性质的 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的现状,并前往实地查验,认可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若出现异 议转让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若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以上述异议为由不签订转让合同或签订转 让合同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转让合同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 5、受让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负责自身和受让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事故,一 切责任由受让方负责,一切经济活动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独立承担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6、转让方承诺转让的标的属于集体资产,转让 (略) 置,标的无抵押、担保、债权债务及涉诉情况。 7、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如国家或地方对土地进行征拆,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特别提示 | 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出租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 (略) 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由承租方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其他披露信息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本次标的的基本情况、瑕疵说明以及受让条件:1、本次转让已经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曲家村发包林地的批复》文件批准公开挂牌转让。2、 (略) 林地面积合计约 点击查看>> 亩,经营权转让期限为30年;30年经营权转让底价38,500元;竞价保证金38,500元;竞价阶梯1000元;3、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以由黑龙江亿 (略) 出具的黑亿评报字【2020】 (略) 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但相关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挂牌底价由松北区对青山镇曲家村村民委员会提供。本次转 (略) 涉及的林地面积以实际测量数值为准,转让成交后若以上相关数据与交割现状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作调整。二、经营权转让期限本次经营权转让期限为30年,具体期起止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自由报价期 | 2020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到 2020年08月18日09时00分 | 限时竞价期(秒) | 300 | |||
交易方式及服务费 | 1、交易方式: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2、服务费收取:如协议成交,则按最终成交总价款的0.8%向承租方收取交易的服务费。如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按照(交易服务费= (略) 分*0.8%+ (略) 分*3%)向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 | |||||
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款交纳方式 | 1、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20年08月17日 16时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哈尔 (略) 指定账户。 2、服务费:成交承租方将服务费存入哈尔滨市公 (略) 指定账户。 3、成交价款:成交承租方可将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将差额成交价款存哈尔 (略) 指定账户。或将全额成交价款存入哈尔 (略) 指定账户,此时项目交 (略) 无息返还。 4、交纳方式:本次转让交款方式仅支持网银、手机银行、银行卡转账(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方式。 | |||||
(略) 置方式 | (略) 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成交价款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竞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出租方签订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1)终止信息披露。 | |||||
项目经办人 | 王梓泷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备注 | ||||||
声明:哈尔 (略) 对信 (略) 作出的解 (略) 提交的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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