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13号附11号(东原D7)房产招租
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13号附11号(东原D7)房产招租
标的名称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房产 | ||
(略)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0.0025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6-02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房产 | ||||
坐落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 | 楼盘名称 | 东原D7 | ||
租赁底价 | 0.0025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30天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招租用途 | 用途不限,按照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用 | ||
(略) | 渝(2019)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 (略) | ||||
楼层 | 名义层:吊1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 (略) | 重金翰评字【2022】 (略)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2-04-25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宋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福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据评估报告载:本次招租标的为清水房)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通信、网络、物管、房屋维护、环境卫生、防火安全、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7、 (略) 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不 (略) 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略) 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市属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8、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9、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房地产估价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房产 | ||
(略)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0.0025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6-02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房产 | ||||
坐落 | 重庆市 (略) (略) (略) (东原D7) | 楼盘名称 | 东原D7 | ||
租赁底价 | 0.0025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30天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招租用途 | 用途不限,按照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用 | ||
(略) | 渝(2019)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 (略) | ||||
楼层 | 名义层:吊1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 (略) | 重金翰评字【2022】 (略)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2-04-25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宋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福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据评估报告载:本次招租标的为清水房)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通信、网络、物管、房屋维护、环境卫生、防火安全、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7、 (略) 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不 (略) 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略) 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市属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8、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9、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房地产估价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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