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关于PY-J-01-2021-034-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平邑县关于PY-J-01-2021-034-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平邑县自然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规告字〔2022〕 (略) )
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邑县自然 (略) 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略)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条件 | 产业准入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PY-J-01-2021-034-10-1 | 位于平邑县卞桥镇八顶庄村和邱上村 | 二类工业用地 | 40 | 容积率不小于1.3,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 | 胶合板制造项目、木制家具制造项目 | 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使用条件为: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氮氧化物200mg/m?、化学需氧量20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30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单位GDP能耗≤0.32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氮氧化物200mg/m?、化学需氧量20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注册登录临沂市公 (略) ,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2日下午4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 (略) 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4时0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 (略) 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六、资格审查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平邑县自然 (略) 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公章;
10.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出让人不负责出让地块的清理和整理,申请人须现场踏勘;地下管道、管线等迁移、移位、清理均由 (略) 理,出让人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 (略) 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 (略) 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1. 土地竞得人不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2.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按时签订的。
(四)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出让宗地现场踏勘时间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临沂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平邑县自然 (略)
地址:平 (略)
咨询电话:0539- 点击查看>>
平邑县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临沂市公 (略)
地址:北 (略) 8号
咨询电话:0539- 点击查看>>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9- 点击查看>>
CA证书办理电话:0539- 点击查看>>
平邑县自然 (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平邑县自然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规告字〔2022〕 (略) )
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邑县自然 (略) 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略)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条件 | 产业准入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PY-J-01-2021-034-10-1 | 位于平邑县卞桥镇八顶庄村和邱上村 | 二类工业用地 | 40 | 容积率不小于1.3,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 | 胶合板制造项目、木制家具制造项目 | 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使用条件为: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单位GDP能耗≤0.4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氮氧化物200mg/m?、化学需氧量20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30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单位GDP能耗≤0.32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标准:二氧化硫100mg/m?、氮氧化物200mg/m?、化学需氧量200mg/L、氨氮5mg/L,容积率不小于 1.3 ,建筑系数不小于60%,绿地率不大于15%。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注册登录临沂市公 (略) ,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2日下午4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 (略) 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4时0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 (略) 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六、资格审查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平邑县自然 (略) 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公章;
10.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出让人不负责出让地块的清理和整理,申请人须现场踏勘;地下管道、管线等迁移、移位、清理均由 (略) 理,出让人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 (略) 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 (略) 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1. 土地竞得人不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2.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按时签订的。
(四)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出让宗地现场踏勘时间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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