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所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金华社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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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所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金华社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万元): 点击查看>> .65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2-05-26
挂牌截止日期:2022-06-23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略) 部门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磊
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 (略) 门
企业类型其他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A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门或金融办监管
(略) (略) 门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略)
批准文 (略) 其他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四川诚信天恒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04-30
评估基准日2022-04-07
(略) 川诚信房评字[2022]0 (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65 万元
账面净值 点击查看>> .59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点击查看>> .6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一、依据评估报告(川诚信房评字〔2022〕0 (略) )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

1、估价对象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地上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本报告中估价面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地产申报评估明细表》记载之面积确定,用途依据规划设计及实际用途确定。

2、 (略) 属于明月锦苑三期A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规划报建手续,登记权利人为成都市 (略) ,成都市 (略) 实际为该项目的代建单位。金牛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研究经营 (略) 置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金牛府阅〔2022〕 (略) ),明确“由区 (略) 作为接收主体,接收区属国企代建安置房配套商业、地下停车场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并 (略) 置。”2022年4月6日,成都市 (略) 与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签订《金牛区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移交协议》,约定双方于2022年4月6日前完成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项目商业、地下室资产的移交手续,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移交给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

3、估价对象地下室中非机动车库、消防、变配电及生活用水等小区公共设施配套用房面积 点击查看>> ㎡,由于其为整个小区公共配套使用,其价值已分摊在整个小区的住宅、商业及地下室用房的价值中,本次估价不再单独列示其价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可租赁,租赁期不超过20年,因此人防车位估价结果设定为20年的使用权价值。

5、本次评估 (略) 置需要,因此应估价委托人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的要求,不考虑实际租约限制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6、由于估价对象占用的土地为划拨用地,因此本报告评估价格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包含未来办理权属证书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和估 (略) (略) 置费用。

7、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土地坐落为“金 (略) (略) 区6、7、8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小区实际地址为“ (略) (略) ”,估价对象坐落由估价委托人指定的领勘人现场指认,故本次评估假设上 (略) 指为同一地址。

8、估价对象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存在竣工 (略) (略) 与估价 (略) 不一致的情况。据估价委托人介绍,估价对象的竣工验收报告是依据估价对象设计图纸编制。本次估价依据《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按现状实测数据为准。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不含属于全 (略) 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具体详见《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并交付。 (略) 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2、本次转 (略) 分资产状态为租赁状态(详见《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但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 (略) 分资产涉及租赁,现有承租人中,单个承租人租赁商铺和车位的数量占整个转让标的商铺和车位数量的比例最高为1.62%,因此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本次《租赁合同》不公开,若意向投资方须了解,请自行 (略) 了解。

三、交接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未办理《 (略) 有权证》,转让方承诺,待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转让方负责办理本次转让过程中除人防车位以外的房产过户事项,受让方配合。

自西南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三年内,为受让方办理除人防车位以外的交易标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若超过三年转让方无法为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由转、受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待转让方收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接事项。

2、租金收益归属承担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产权交易鉴证书》后的下一月的第1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产权交易鉴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30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3、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的标的,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资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登记权利人为成都市 (略) ,成都市 (略) 实际为该项目的代建单位。2022年4月6日,成都市 (略) 与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签订《金牛区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移交协议》,目前该标的已移交给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

2、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中车位合计数为2454个(其中:产权车位852个,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84㎡;人防车位1602个,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82㎡)。本次人防车位仅转让其使用权,成交后,亦不办理人防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具体详见《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不存在影响对外公开转让的任何权利限制。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为划拨用地。成交后,受让方办理产权须承担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 (略) 存在的风险等),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带有转让方鲜章和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原件到西南联 (略) 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6、本次 (略) 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 (略) 涉及的应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通水通电的相关手续。

8、不涉及租赁的标的,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 (略) 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 (略) 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标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10、西南联 (略) 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12、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土地坐落为“金 (略) (略) 区6、7、8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小区实际地址为“ (略) (略)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与标的实际坐地地址一致。

13、受让方承诺:车位只能供业主使用或销售给业主。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2500
交纳截止时间
(略) 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下载
地下室资产明细表下载
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下载
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李婷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28-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 点击查看>>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万元): 点击查看>> .65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2-05-26
挂牌截止日期:2022-06-23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略) 部门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磊
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 (略) 门
企业类型其他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A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门或金融办监管
(略) (略) 门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略)
批准文 (略) 其他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四川诚信天恒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04-30
评估基准日2022-04-07
(略) 川诚信房评字[2022]0 (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点击查看>> .65 万元
账面净值 点击查看>> .59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点击查看>> .6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一、依据评估报告(川诚信房评字〔2022〕0 (略) )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

1、估价对象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地上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本报告中估价面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地产申报评估明细表》记载之面积确定,用途依据规划设计及实际用途确定。

2、 (略) 属于明月锦苑三期A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规划报建手续,登记权利人为成都市 (略) ,成都市 (略) 实际为该项目的代建单位。金牛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研究经营 (略) 置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金牛府阅〔2022〕 (略) ),明确“由区 (略) 作为接收主体,接收区属国企代建安置房配套商业、地下停车场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并 (略) 置。”2022年4月6日,成都市 (略) 与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签订《金牛区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移交协议》,约定双方于2022年4月6日前完成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项目商业、地下室资产的移交手续,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移交给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

3、估价对象地下室中非机动车库、消防、变配电及生活用水等小区公共设施配套用房面积 点击查看>> ㎡,由于其为整个小区公共配套使用,其价值已分摊在整个小区的住宅、商业及地下室用房的价值中,本次估价不再单独列示其价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可租赁,租赁期不超过20年,因此人防车位估价结果设定为20年的使用权价值。

5、本次评估 (略) 置需要,因此应估价委托人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的要求,不考虑实际租约限制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6、由于估价对象占用的土地为划拨用地,因此本报告评估价格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包含未来办理权属证书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和估 (略) (略) 置费用。

7、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土地坐落为“金 (略) (略) 区6、7、8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小区实际地址为“ (略) (略) ”,估价对象坐落由估价委托人指定的领勘人现场指认,故本次评估假设上 (略) 指为同一地址。

8、估价对象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存在竣工 (略) (略) 与估价 (略) 不一致的情况。据估价委托人介绍,估价对象的竣工验收报告是依据估价对象设计图纸编制。本次估价依据《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按现状实测数据为准。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所持成都市金 (略) (略) (略) 区居委会第6、7、8组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芙蓉锦绣城)的商业及地下停车场整体转让(不含属于全 (略) 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点击查看>> ㎡)。具体详见《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并交付。 (略) 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2、本次转 (略) 分资产状态为租赁状态(详见《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但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 (略) 分资产涉及租赁,现有承租人中,单个承租人租赁商铺和车位的数量占整个转让标的商铺和车位数量的比例最高为1.62%,因此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本次《租赁合同》不公开,若意向投资方须了解,请自行 (略) 了解。

三、交接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未办理《 (略) 有权证》,转让方承诺,待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转让方负责办理本次转让过程中除人防车位以外的房产过户事项,受让方配合。

自西南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三年内,为受让方办理除人防车位以外的交易标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若超过三年转让方无法为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由转、受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待转让方收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接事项。

2、租金收益归属承担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产权交易鉴证书》后的下一月的第1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产权交易鉴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30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3、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的标的,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资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登记权利人为成都市 (略) ,成都市 (略) 实际为该项目的代建单位。2022年4月6日,成都市 (略) 与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签订《金牛区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移交协议》,目前该标的已移交给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 (略) 。

2、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中车位合计数为2454个(其中:产权车位852个,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84㎡;人防车位1602个,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82㎡)。本次人防车位仅转让其使用权,成交后,亦不办理人防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具体详见《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不存在影响对外公开转让的任何权利限制。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为划拨用地。成交后,受让方办理产权须承担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 (略) 存在的风险等),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带有转让方鲜章和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原件到西南联 (略) 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6、本次 (略) 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 (略) 涉及的应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通水通电的相关手续。

8、不涉及租赁的标的,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 (略) 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 (略) 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标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地下室明细表》。

10、西南联 (略) 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12、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土地坐落为“金 (略) (略) 区6、7、8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小区实际地址为“ (略) (略)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与标的实际坐地地址一致。

13、受让方承诺:车位只能供业主使用或销售给业主。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2500
交纳截止时间
(略) 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地下室汇总资产明细表下载
地下室资产明细表下载
商业用房资产明细表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下载
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李婷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28-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 点击查看>>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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