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公告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公告
(略) | hhcq-gq 点击查看>> | |||||
标的名称 | 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限公司80%股权 | |||||
批准文件(决议)等 | 批准文件: 《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 内部决议:《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略) 》 | |||||
挂牌日期 | 首次挂牌日期 | 预公告由徐州市公 (略) 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 | ||||
本次挂牌 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1日 | |||||
本次挂牌 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4日 | |||||
转让方 名称 | 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卜庆生 | |||||
(略) 会信用 (略) | 点击查看>> 0X9 |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00 | |||||
成立时间 | 1999年10月22日 | |||||
住所 | 徐 (略) 30#四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7(离退休人员1人) | |||||
所属行业 | 水利管理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占比100%。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 报表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 报表日期与类型 | 2022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点击查看>>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淮海房地产 (略) | ||||
(略) | 苏淮[2021]评报字第1-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0007GZWB 点击查看>>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点击查看>> | 负债总额: 点击查看>> | 净资产: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国 (略) 置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涉及金融 (略) 置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 (略) 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产(股)权,并对该产(股)权 (略) 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产(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四、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底价 | ¥13,390, 点击查看>>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零 点击查看>> 佰元整)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根据徐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本股权转让项 (略) 有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公有企业法人; 2.本股权转 (略) 有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选择战略投资者,意向受让方须能够为混改企业带来市场发展优势,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可承担房建、公路、市政、水利等项目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建筑施工或服务综合业务资质,可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业务; 3.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备查文件 | 1.《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 2.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略) ; 3.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评估报告》(苏淮[2021]评报字第1- (略) );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0007GZWB 点击查看>> ); 6.《北京泽盈(徐州) (略) 关于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之法律意见书》; 7.《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意向调查表》及《会议签到表》; 8.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可向交易机构索取《国有产权意向受让方登记表》格式文件,填写后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 (略) 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22年7月14日16:00前至徐州 (略) (徐州市泉 (略) 财富广场A座1701室)提出受让申请。公司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徐州 (略) 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四)保证金以及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徐州 (略) 规定的期限内,向徐州 (略) 提交14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 (略) 列情形的,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 (略) 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 (略) 转发〈 (略) 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 (略) )标准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邵先生魏先生 | ||||
联系电话 |
(略) | hhcq-gq 点击查看>> | |||||
标的名称 | 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限公司80%股权 | |||||
批准文件(决议)等 | 批准文件: 《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 内部决议:《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略) 》 | |||||
挂牌日期 | 首次挂牌日期 | 预公告由徐州市公 (略) 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 | ||||
本次挂牌 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1日 | |||||
本次挂牌 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4日 | |||||
转让方 名称 | 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卜庆生 | |||||
(略) 会信用 (略) | 点击查看>> 0X9 |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00 | |||||
成立时间 | 1999年10月22日 | |||||
住所 | 徐 (略) 30#四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7(离退休人员1人) | |||||
所属行业 | 水利管理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占比100%。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 报表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 报表日期与类型 | 2022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点击查看>>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淮海房地产 (略) | ||||
(略) | 苏淮[2021]评报字第1-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0007GZWB 点击查看>>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点击查看>> | 负债总额: 点击查看>> | 净资产: 点击查看>>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国 (略) 置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涉及金融 (略) 置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 (略) 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产(股)权,并对该产(股)权 (略) 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产(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四、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底价 | ¥13,390, 点击查看>>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零 点击查看>> 佰元整)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根据徐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本股权转让项 (略) 有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公有企业法人; 2.本股权转 (略) 有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选择战略投资者,意向受让方须能够为混改企业带来市场发展优势,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可承担房建、公路、市政、水利等项目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建筑施工或服务综合业务资质,可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业务; 3.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备查文件 | 1.《关于同意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徐国资产〔2021〕 (略) ); 2.徐州市新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略) ; 3.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评估报告》(苏淮[2021]评报字第1- (略) );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0007GZWB 点击查看>> ); 6.《北京泽盈(徐州) (略) 关于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实施方案之法律意见书》; 7.《徐州市水利工 (略) 有 (略) 有制改革意向调查表》及《会议签到表》; 8.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可向交易机构索取《国有产权意向受让方登记表》格式文件,填写后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 (略) 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22年7月14日16:00前至徐州 (略) (徐州市泉 (略) 财富广场A座1701室)提出受让申请。公司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徐州 (略) 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四)保证金以及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徐州 (略) 规定的期限内,向徐州 (略) 提交14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 (略) 列情形的,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 (略) 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 (略) 转发〈 (略) 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 (略) )标准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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