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石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准入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黄石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准入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优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规范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载设施设备管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根 (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准入标准公示如下,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1、具有 (略) 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
2、 (略) 新车,符合工 (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需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环保要求。
3、轴距应当不小于2600毫米,行李厢容积不小于260升。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充电和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
4、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实时传输视频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喷涂规定的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11日。
联系方式:
市水 点击查看>> 运 (略) 田润生,
邮箱: @@@ q.com,
联系电话:0714- 点击查看>> 。
黄石 (略)
2022年6月1日
为优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规范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载设施设备管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根 (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准入标准公示如下,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1、具有 (略) 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
2、 (略) 新车,符合工 (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需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环保要求。
3、轴距应当不小于2600毫米,行李厢容积不小于260升。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充电和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
4、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实时传输视频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喷涂规定的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11日。
联系方式:
市水 点击查看>> 运 (略) 田润生,
邮箱: @@@ q.com,
联系电话:0714- 点击查看>> 。
黄石 (略)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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