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南美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略) 拍卖公告

〔2022〕 (略)

受海口市 (略) 委托,由我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位于海口市灵 (略) 南侧,海口市国用〔2014〕第0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 点击查看>> .34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 (略) 分及生活区范围)以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 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2年6月20日10:00。

二、拍卖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公共资 (略) 土地交易厅。

三、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7:00止。

四、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6:00前到账为准。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省海口市 (略) ;开户行:海口市农村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6。

六、 (略) 须填明:〔2018〕琼0 (略) 、〔2022〕 (略) 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

七、标的瑕疵等情况说明:

(一)本次拍卖为净价拍卖,所有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划拨,经函询海口市自然 (略) ,该局函复以下内容:关于上述不动产拍卖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划拨地使用权转让需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且受让方应依法与海口市自然 (略) 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该宗地经确认的评估价格40%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关于地价评估相关规定“在评估需补缴地价款时,估价期日以自 (略) 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鉴此,应依法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问题应以竞拍取得人向海口市自然 (略) 申请土地评估节点进行地价评估后, (略) 需补缴的地价款;

(三)拍卖标的地上 (略) 厂区,建有仓库用房、围墙、水池、烟囱、水塔、 (略) 面等建筑物和附属物, (略) 仓库出租案外人使用,经调查,承租人一直与被执行人口头约定续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承租人有向将来土地使用权的买受人继续协商租赁的意愿,如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出租,需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清场期限。拍卖人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四) (略) (略) 为海口市国用〔2014〕第0 (略) ,该证项下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已被征收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91平方米, (略) 分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另有生活区亦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分割办证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过户、分割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分割办证、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 (略) 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及可分割办证的任何承诺。

(五)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联系地址:海口市龙 (略) (略) 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5B房。

拍卖机构电话:0898- 点击查看>> 1911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 点击查看>>




2022年6月2日







(略) 拍卖公告

〔2022〕 (略)

受海口市 (略) 委托,由我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位于海口市灵 (略) 南侧,海口市国用〔2014〕第0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 点击查看>> .34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 (略) 分及生活区范围)以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 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2年6月20日10:00。

二、拍卖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公共资 (略) 土地交易厅。

三、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7:00止。

四、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6:00前到账为准。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省海口市 (略) ;开户行:海口市农村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6。

六、 (略) 须填明:〔2018〕琼0 (略) 、〔2022〕 (略) 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

七、标的瑕疵等情况说明:

(一)本次拍卖为净价拍卖,所有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划拨,经函询海口市自然 (略) ,该局函复以下内容:关于上述不动产拍卖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划拨地使用权转让需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且受让方应依法与海口市自然 (略) 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该宗地经确认的评估价格40%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关于地价评估相关规定“在评估需补缴地价款时,估价期日以自 (略) 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鉴此,应依法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问题应以竞拍取得人向海口市自然 (略) 申请土地评估节点进行地价评估后, (略) 需补缴的地价款;

(三)拍卖标的地上 (略) 厂区,建有仓库用房、围墙、水池、烟囱、水塔、 (略) 面等建筑物和附属物, (略) 仓库出租案外人使用,经调查,承租人一直与被执行人口头约定续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承租人有向将来土地使用权的买受人继续协商租赁的意愿,如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出租,需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清场期限。拍卖人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四) (略) (略) 为海口市国用〔2014〕第0 (略) ,该证项下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已被征收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91平方米, (略) 分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另有生活区亦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分割办证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过户、分割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分割办证、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 (略) 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及可分割办证的任何承诺。

(五)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联系地址:海口市龙 (略) (略) 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5B房。

拍卖机构电话:0898- 点击查看>> 1911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 点击查看>>




2022年6月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