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某国资控股公司51%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某国资控股公司51%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略) : | 2216A 点击查看>> | ||
项目地址: | 福田 | ||
项目概况: | 为落实深圳国资国企资源整 (略) ,拟收购 (略) 51%股权,该公司为在营企业。拟聘请服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公告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 ||
交货期(天): | 180 | ||
交货期说明: | 实际以股权交割 (略) 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 (略) 就收购 (略) 51% (略) 内部、上级产权单位沟通及汇报。(2) (略) 提出的相关要求,开展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按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编制并出具关于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阶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申报阶段)。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企业, (略) 门年审合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程咨询综合资质( 点击查看>> 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近三年有服务过国资系统内股权收购类项目咨询案例及项目成果(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5.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 (略) , (略) 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略) 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近三年投标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9.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2.因腐败和欺诈行 (略) 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朱海滨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略) : | 2216A 点击查看>> | ||
项目地址: | 福田 | ||
项目概况: | 为落实深圳国资国企资源整 (略) ,拟收购 (略) 51%股权,该公司为在营企业。拟聘请服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公告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 ||
交货期(天): | 180 | ||
交货期说明: | 实际以股权交割 (略) 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 (略) 就收购 (略) 51% (略) 内部、上级产权单位沟通及汇报。(2) (略) 提出的相关要求,开展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按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编制并出具关于深圳市建安(集团) (略) 收购 (略) 51%股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阶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申报阶段)。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企业, (略) 门年审合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程咨询综合资质( 点击查看>> 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近三年有服务过国资系统内股权收购类项目咨询案例及项目成果(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5.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 (略) , (略) 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略) 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近三年投标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9.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2.因腐败和欺诈行 (略) 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朱海滨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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