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风险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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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风险投资指南

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风险投资指南

(市本级财政出资)

呼伦贝尔 (略)

二O一五年十二月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意见》(内政发[2014] (略) )和《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配置了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经研究,对于本次配置的勘查基金项目,经由呼伦贝尔市政府授权, (略) 拟采取 (略) 会资金联合出资的形式开展合作勘查。现将合作勘查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的基本定义

(略) 指合作勘查,即呼伦贝尔市财政资金与企业合资开展矿产勘查,以合作勘查合同约定投资比例,并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合作期 (略) 置和权益分配方式,规定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原则上,由政府主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指定代政府持有探矿权的法人。

二、工作依据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意见》(内政发〔2014〕 (略) );

(二)《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 (略) 、 (略) 《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 (略) 分)》(财建〔2007〕 (略) )。

(四)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执行预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3〕 (略) )。

(五)呼伦 (略) 、 (略) 、人民银 (略) 支行《 (略) 、 (略) 、中国人民银行关 (略) 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财非税〔2007〕 (略) )。

三、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所选第一批合作勘查基金项目,主要来源于各地勘单位申报、分布于呼伦贝尔市境内的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库。

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标 (略) 、 (略) 颁发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 (略) 分)》(财建〔2007〕 (略) )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执行预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3〕 (略) )。

(一)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永和金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境内,距301国道约15公里,不与任何生态保护区重叠。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3°21′58″-123°24′58″,北纬48°21′47″-48°22′47″,面积6.3km2

3、立项依据:在地表发现三条Au、Pb、Zn矿(化)体,Au矿体累计厚度 点击查看>> m,Au最高平均品位1.8g/t,Ag平均品位 点击查看>> g/t,Pb+Zn矿体累计厚度 点击查看>> m,最高品位0.67-0.82%。通过 (略) 工程验证,有望形成新增矿产地。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中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3000m、槽探4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七一牧场东银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哈达图牧场境内,距201省道6公里,该区域属陈巴尔虎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19°56′57″-119°59′57″,北纬49°43′32″-49°49′02″,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区内共分布1/5万土壤测量 (略) ,3处异常经剖面查证异常重现性均较好。区内初步圈出四条铁锰矿化蚀变带,拣块样品分析结果Au含量均为0.10×10-6。本区南邻牙扎盖吐铅金银矿,推测牙扎盖吐铅银矿的主矿体产于本区。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北银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哈达图牧场境内,距201省道10公里,该区域属陈巴尔虎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19°39′57″-119°44′07″,北纬49°35′17″-49°38′32″,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 (略) 1:5万化探综合异常,异常元素组合全,套合较好, (略) 明显。于红水泉组中发现3条近东西向的矿化蚀变带,Pb最高品位为1.115%、Zn品位为0.9%、Ag品位为16g/t,单样Ag最高品位可达2000g/t。

4、项目申报单位:辽宁省化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5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四)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三道桥北铅锌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境内,属于根河市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附近矿山众多。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34′00″-120°45′00″,北纬50°50′00″-50°53′30″,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区内共分布1:5万土壤 (略) ,本区化探异常具有高、大、全的特征,经地化剖面查证,Ag、Pb、Zn异常套合较好。地表发现了两条矿化蚀变带,Ⅰ号蚀变带金最高品位达0.38×10-6;铅最高品位达0.456%;Ⅱ号蚀变带Pb最高 点击查看>> ×10-6、Zn最高 点击查看>> ×10-6,且锌含量大于500×10-6的样品共有九个,找矿前景较好 (略) 新增矿产地。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五)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毛德班浑迪钼金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15′30″-120°22′45″,北纬48°35′30″-48°41′00″,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通过1:2.5万土壤测量工作 (略) 土壤综合异常,异常以Au、Ag、Mo为主,对其中AP2、AP4、 (略) 异常进行查证后,均发现了金、钼矿(化)体。 (略) 位地表发现了5条金钼矿(化)体,延伸长200米左右,宽1.0~7.5米。金品位0.1~3.25克/吨,钼含量0.011~0.177%。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六)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梅山西锌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16′00″-120°22′00″,北纬48°25′00″-48°30′00″,面积 点击查看>> km2。上报单位:河南省第三地质矿 (略) 。

3、立项依据:通过1:2万土壤测量工作 (略) 土壤综合异常,异常多以Ag、Au、Mo等元素为主,在AP (略) 经槽探揭露圈出2条Au矿体,矿体延深长100m,宽0.4m,金品位2.02-3.8克/吨,在 (略) 由槽探揭露圈出一条Au矿化体。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七)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尼玛浑迪金钼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23′45″-120°29′30″,北纬48°34′15″-48°37′15″,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圈定出1:1万土壤 (略) ,通过对AP1、AP4、AP6综合异常的初步查证,发现金、钼矿(化)体7条,矿(化)体一般长100~700米不等,宽1.0~8.7米,金含量0.10~1.98克/吨,钼含量0.011~0.0364%。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四、项目矿权管理

本批次合作勘查项目的探矿权,属政府出资类矿业权,性质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 (略) 设探矿权一致。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单独享有探矿权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合作各方享有探矿权市场出让收益分配、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原则上,基金项目的勘查程度仅做到普查(含普查)程度以下。

探矿权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办、并委托驻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国有地勘单位代持,但代持机构不享有探矿权的各项权利。

五、合作双方权益保障

本着政企联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合作各方以合同约定以下事项:

(一)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二)出资方式及投资比例;

(三)合作期满后,找矿成果即矿权市场出让收益的分配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六、勘查单位的确定

(一)承担基金项目勘查工作的勘查单位,须具备 点击查看>> 级固体勘查资质,且必须以不低于勘查经费的30%入股参与投资。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勘查单位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和复函的要求,勘查基金项目的原申报单位有意向进行勘查投入的,由其承担项目的勘查工作。

2、无项目申报单位或原项目申报单位无意向进行勘查投入的,通过呼伦贝尔市公 (略) 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勘查单位。

(二)基金项目勘查工作严禁转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各方责任。施工单位要 (略) 质量监控制度,严格按勘查项目任务书、资金预算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七、社会投资人的一般要求

(一)每个 (略) 会投资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具有意向的投资人在2家以下(含2家)时,直接与呼伦贝尔 (略) 洽谈合作事宜,投资比例协商确定;具有意向的投资人在2家以上时,通过呼伦贝尔市公 (略) ,以评标方式确定。具有投资意向的多家企业,也可以联合作为一个主体,共同出资与市财政资金合作勘查。

(二)社会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投资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具备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的经济、技术实力,有成熟的 (略) ;

3、在平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备发展探、采、选、冶、加一体化矿业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链条的大型企业或技术力量强的国有地勘单位。

4、外商(含合资合作)具有投资意向的,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略)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出合作申请。

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合作勘查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合作项目确定后,合作方按协议约定,将合作勘查资金分期拨付到合作勘查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合作方不得单独以任何形式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转让。合作方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投入的,可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提出与他人合作、合资的申请;经批准后,合资合作各方可作为一个联合主体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勘查补充协议。合作方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投入、又无法找到合资企业的,视为中途退出,合作项目终止,不退还实际投入资金。

(三)对经论证报告论证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或没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经合作双方及专家共同审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可予以终止,并注销探矿权。所余资金,在项目决算后按投资比例返还。

(四)上述未尽事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权益分配

(一)合作勘查项目形成的项目成果收益,体现为矿权市场出让收入。

(二)成果收益分配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并可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有合作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承担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并形成大中型矿产地的地勘单位,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分享地质勘查成果的权益,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报名方式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具有 (略) 会投资人,须向呼伦贝尔 (略) 提交合作意向申请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报名。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投资申请方完全接受本指南提出的合作勘查方式,并熟知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 (略) (略) 呼伦贝尔 (略) 北3搂302室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470- 点击查看>>

本《指南》由呼伦贝尔 (略) 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风险投资指南

(市本级财政出资)

呼伦贝尔 (略)

二O一五年十二月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意见》(内政发[2014] (略) )和《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配置了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经研究,对于本次配置的勘查基金项目,经由呼伦贝尔市政府授权, (略) 拟采取 (略) 会资金联合出资的形式开展合作勘查。现将合作勘查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的基本定义

(略) 指合作勘查,即呼伦贝尔市财政资金与企业合资开展矿产勘查,以合作勘查合同约定投资比例,并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合作期 (略) 置和权益分配方式,规定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原则上,由政府主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指定代政府持有探矿权的法人。

二、工作依据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意见》(内政发〔2014〕 (略) );

(二)《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 (略) 、 (略) 《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 (略) 分)》(财建〔2007〕 (略) )。

(四)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执行预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3〕 (略) )。

(五)呼伦 (略) 、 (略) 、人民银 (略) 支行《 (略) 、 (略) 、中国人民银行关 (略) 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财非税〔2007〕 (略) )。

三、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所选第一批合作勘查基金项目,主要来源于各地勘单位申报、分布于呼伦贝尔市境内的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库。

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标 (略) 、 (略) 颁发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 (略) 分)》(财建〔2007〕 (略) )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执行预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3〕 (略) )。

(一)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永和金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境内,距301国道约15公里,不与任何生态保护区重叠。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3°21′58″-123°24′58″,北纬48°21′47″-48°22′47″,面积6.3km2

3、立项依据:在地表发现三条Au、Pb、Zn矿(化)体,Au矿体累计厚度 点击查看>> m,Au最高平均品位1.8g/t,Ag平均品位 点击查看>> g/t,Pb+Zn矿体累计厚度 点击查看>> m,最高品位0.67-0.82%。通过 (略) 工程验证,有望形成新增矿产地。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中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3000m、槽探4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七一牧场东银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哈达图牧场境内,距201省道6公里,该区域属陈巴尔虎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19°56′57″-119°59′57″,北纬49°43′32″-49°49′02″,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区内共分布1/5万土壤测量 (略) ,3处异常经剖面查证异常重现性均较好。区内初步圈出四条铁锰矿化蚀变带,拣块样品分析结果Au含量均为0.10×10-6。本区南邻牙扎盖吐铅金银矿,推测牙扎盖吐铅银矿的主矿体产于本区。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北银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哈达图牧场境内,距201省道10公里,该区域属陈巴尔虎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19°39′57″-119°44′07″,北纬49°35′17″-49°38′32″,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 (略) 1:5万化探综合异常,异常元素组合全,套合较好, (略) 明显。于红水泉组中发现3条近东西向的矿化蚀变带,Pb最高品位为1.115%、Zn品位为0.9%、Ag品位为16g/t,单样Ag最高品位可达2000g/t。

4、项目申报单位:辽宁省化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5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四)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三道桥北铅锌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境内,属于根河市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附近矿山众多。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34′00″-120°45′00″,北纬50°50′00″-50°53′30″,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区内共分布1:5万土壤 (略) ,本区化探异常具有高、大、全的特征,经地化剖面查证,Ag、Pb、Zn异常套合较好。地表发现了两条矿化蚀变带,Ⅰ号蚀变带金最高品位达0.38×10-6;铅最高品位达0.456%;Ⅱ号蚀变带Pb最高 点击查看>> ×10-6、Zn最高 点击查看>> ×10-6,且锌含量大于500×10-6的样品共有九个,找矿前景较好 (略) 新增矿产地。

4、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 (略) 。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5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五)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毛德班浑迪钼金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15′30″-120°22′45″,北纬48°35′30″-48°41′00″,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通过1:2.5万土壤测量工作 (略) 土壤综合异常,异常以Au、Ag、Mo为主,对其中AP2、AP4、 (略) 异常进行查证后,均发现了金、钼矿(化)体。 (略) 位地表发现了5条金钼矿(化)体,延伸长200米左右,宽1.0~7.5米。金品位0.1~3.25克/吨,钼含量0.011~0.177%。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六)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梅山西锌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16′00″-120°22′00″,北纬48°25′00″-48°30′00″,面积 点击查看>> km2。上报单位:河南省第三地质矿 (略) 。

3、立项依据:通过1:2万土壤测量工作 (略) 土壤综合异常,异常多以Ag、Au、Mo等元素为主,在AP (略) 经槽探揭露圈出2条Au矿体,矿体延深长100m,宽0.4m,金品位2.02-3.8克/吨,在 (略) 由槽探揭露圈出一条Au矿化体。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七)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尼玛浑迪金钼多金属矿预查

1、地理环境:项目区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重要有色金属矿集区。

2、工作区范围:东经120°23′45″-120°29′30″,北纬48°34′15″-48°37′15″,面积 点击查看>> km2

3、立项依据:圈定出1:1万土壤 (略) ,通过对AP1、AP4、AP6综合异常的初步查证,发现金、钼矿(化)体7条,矿(化)体一般长100~700米不等,宽1.0~8.7米,金含量0.10~1.98克/吨,钼含量0.011~0.0364%。

4、项目申报单位:无。

5、风险程度:高风险

6、第一勘查阶段主要工作量:钻探2000m、槽探2000m3。投资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四、项目矿权管理

本批次合作勘查项目的探矿权,属政府出资类矿业权,性质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 (略) 设探矿权一致。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单独享有探矿权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合作各方享有探矿权市场出让收益分配、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原则上,基金项目的勘查程度仅做到普查(含普查)程度以下。

探矿权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办、并委托驻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国有地勘单位代持,但代持机构不享有探矿权的各项权利。

五、合作双方权益保障

本着政企联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合作各方以合同约定以下事项:

(一)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二)出资方式及投资比例;

(三)合作期满后,找矿成果即矿权市场出让收益的分配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六、勘查单位的确定

(一)承担基金项目勘查工作的勘查单位,须具备 点击查看>> 级固体勘查资质,且必须以不低于勘查经费的30%入股参与投资。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勘查单位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和复函的要求,勘查基金项目的原申报单位有意向进行勘查投入的,由其承担项目的勘查工作。

2、无项目申报单位或原项目申报单位无意向进行勘查投入的,通过呼伦贝尔市公 (略) 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勘查单位。

(二)基金项目勘查工作严禁转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各方责任。施工单位要 (略) 质量监控制度,严格按勘查项目任务书、资金预算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七、社会投资人的一般要求

(一)每个 (略) 会投资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具有意向的投资人在2家以下(含2家)时,直接与呼伦贝尔 (略) 洽谈合作事宜,投资比例协商确定;具有意向的投资人在2家以上时,通过呼伦贝尔市公 (略) ,以评标方式确定。具有投资意向的多家企业,也可以联合作为一个主体,共同出资与市财政资金合作勘查。

(二)社会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投资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具备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的经济、技术实力,有成熟的 (略) ;

3、在平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备发展探、采、选、冶、加一体化矿业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链条的大型企业或技术力量强的国有地勘单位。

4、外商(含合资合作)具有投资意向的,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略)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出合作申请。

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合作勘查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合作项目确定后,合作方按协议约定,将合作勘查资金分期拨付到合作勘查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合作方不得单独以任何形式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转让。合作方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投入的,可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提出与他人合作、合资的申请;经批准后,合资合作各方可作为一个联合主体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勘查补充协议。合作方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投入、又无法找到合资企业的,视为中途退出,合作项目终止,不退还实际投入资金。

(三)对经论证报告论证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或没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经合作双方及专家共同审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可予以终止,并注销探矿权。所余资金,在项目决算后按投资比例返还。

(四)上述未尽事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呼伦贝尔市地质矿产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权益分配

(一)合作勘查项目形成的项目成果收益,体现为矿权市场出让收入。

(二)成果收益分配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并可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有合作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承担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并形成大中型矿产地的地勘单位,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分享地质勘查成果的权益,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报名方式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具有 (略) 会投资人,须向呼伦贝尔 (略) 提交合作意向申请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报名。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投资申请方完全接受本指南提出的合作勘查方式,并熟知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 (略) (略) 呼伦贝尔 (略) 北3搂302室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470- 点击查看>>

本《指南》由呼伦贝尔 (略)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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