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白云5路115号1楼商铺(淡水围子田平龙公路旁商铺)(第二次挂牌)租赁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白云5路115号1楼商铺(淡水围子田平龙公路旁商铺)(第二次挂牌)租赁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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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淡 (略) (略) 1楼商铺(淡水围 (略) 旁商铺)(第二次挂牌)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 (略) (略) |
(略) : | 惠公易产惠阳 [2021] (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08时30分 |
(略) : | GJB2021-002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214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634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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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州市惠阳区 (略) 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 (略) (略) 1楼,目前闲置状态,商铺建筑面积55平方米,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如 (略) 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3)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2、网络竞价须知;3、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 (略) 。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0.6345万元。 (2)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4)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5)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三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区公共 (略) 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区公 (略) 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6)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共计71个月,分为2个计租周期,第1个月至第36个月为第一个计租周期(其中第一个月为免租装修期),第37个月至第71个月为第二个计租周期,第二个计租周期按第一个计租周期月租金递增10%,竞得人须 (略) 前缴清租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 (略) 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8)租赁标的已安装水、电,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水电维修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在未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赁标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 (略) 由竞得人承担。 (11)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2)竞得人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租赁标的门面及外墙或占道设置广告招牌等妨碍通行、采光。如竞得人确需对租赁标的进行广告招租,户外广告门面装修等改变商铺现状的建设活动时,竞得人应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及取得的收益双方另行协商。 (13)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4)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5)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 点击查看>> ),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 (略) )。 六、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九、 (略) 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 (略) 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 (略) B栋10 (略) 窗口; (略)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 点击查看>> 。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高先生,联系电话:0752- 点击查看>> 。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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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淡 (略) (略) 1楼商铺(淡水围 (略) 旁商铺)(第二次挂牌)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 (略) (略) |
(略) : | 惠公易产惠阳 [2021] (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08时30分 |
(略) : | GJB2021-002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214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634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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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州市惠阳区 (略) 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 (略) (略) 1楼,目前闲置状态,商铺建筑面积55平方米,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如 (略) 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3)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2、网络竞价须知;3、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 (略) 。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0.6345万元。 (2)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4)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5)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三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区公共 (略) 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区公 (略) 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6)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共计71个月,分为2个计租周期,第1个月至第36个月为第一个计租周期(其中第一个月为免租装修期),第37个月至第71个月为第二个计租周期,第二个计租周期按第一个计租周期月租金递增10%,竞得人须 (略) 前缴清租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 (略) 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8)租赁标的已安装水、电,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水电维修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在未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赁标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 (略) 由竞得人承担。 (11)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2)竞得人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租赁标的门面及外墙或占道设置广告招牌等妨碍通行、采光。如竞得人确需对租赁标的进行广告招租,户外广告门面装修等改变商铺现状的建设活动时,竞得人应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及取得的收益双方另行协商。 (13)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4)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5)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 点击查看>> ),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 (略) )。 六、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九、 (略) 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 (略) 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 (略) B栋10 (略) 窗口; (略)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 点击查看>> 。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高先生,联系电话:0752-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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