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泉州南安市溪美镇新 (略) 网点楼沿街5个店面( (略) :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商业用房,无房产证,专有建筑面积合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保险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及土地实际权利人均为 (略)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实际用途 | 商业服务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总层数 | 8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标的资产建成于1994年,至2021年已使用27年,建筑物剩余使用年限为33年。 | 房屋装饰情况 |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抹平,内墙面为水泥漆粉刷,天棚为水泥漆粉刷,室内二次装修为简单装修。其余沿街店面专有均有承租人自行装修。 |
配套设施 | 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周边有银行网点(中行、建行、农行等)、超市(新华都超市、安盛超市等)、 (略) 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 | 周边环境 | 周围环境优美、整洁,无 (略) 、无线电发射塔、 (略) 、 (略) 等,无空气、噪声、水等污染,道路较清洁,环境卫生状况略好,自然环境较好。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略好,人文环境略好。周边有柳湖公园,景观略好。 |
交通情况 | 周边有长安街、新华街等城市主次干道,路网较密集,道路通达度高,出行便利。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有公交车、出租车等。有南安11、南安1a、南安1b、 (略) 内环; (略) 外环;南安2、南安5、 (略) 公交车经停附近“ (略) 站” (略) 点, (略) 数量较多,公交辐射范围较广;乘出租车士方便度较好。无特殊交通管制情况。 | 使用状态 | (略) 分出租、部分空置。现使用正常,建筑物维护状况较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 瑕疵情况 | 周边无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位供应较为稀缺,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南安 (略) 新 (略) |
(略) | 南国用(籍)第000 (略)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用途 | 保险用地 | 类型 | 划拨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抵押、有租赁 | |||||||||||
重要信息披露 | 以下摘自《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估价结果内涵包括估价对象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含增值税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价值。其他详见《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上海联 (略) 备查材料)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泉州南安市溪美镇新 (略) 网点楼沿街5个店面( (略) :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商业用房,专有建筑面积合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本次转让的 (略) 分出租,根据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内转让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时,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房产无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中国人民 (略) 南安支公司名下。4、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月起,因标的资产出租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 (略) 7层东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中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30,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 (略) 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及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本次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 (略) 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本次转让按标的现状交付。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办理房产证、房产交易过户、土地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涉及的土地出让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标的资产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2)我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受让资格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已符合标的资产的受让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资产,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我方办理,我方不因标的资产产证不全而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如若 (略) 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我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资产如有水、电、物业、采暖等费用欠缴情况,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日起由我方承担。(5)我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须办理标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从中国人民 (略) 南安支公司过户至转让方名下、再由转让方变更至我方名下的两次过户,标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因两次过户可能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涉及的土地出让 (略) 有税费,由我方承担。(6)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月起,因标的资产出租产生的收益归我方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俞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泉州南安市溪美镇新 (略) 网点楼沿街5个店面( (略) :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商业用房,无房产证,专有建筑面积合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保险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及土地实际权利人均为 (略)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实际用途 | 商业服务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总层数 | 8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标的资产建成于1994年,至2021年已使用27年,建筑物剩余使用年限为33年。 | 房屋装饰情况 |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抹平,内墙面为水泥漆粉刷,天棚为水泥漆粉刷,室内二次装修为简单装修。其余沿街店面专有均有承租人自行装修。 |
配套设施 | 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周边有银行网点(中行、建行、农行等)、超市(新华都超市、安盛超市等)、 (略) 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 | 周边环境 | 周围环境优美、整洁,无 (略) 、无线电发射塔、 (略) 、 (略) 等,无空气、噪声、水等污染,道路较清洁,环境卫生状况略好,自然环境较好。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略好,人文环境略好。周边有柳湖公园,景观略好。 |
交通情况 | 周边有长安街、新华街等城市主次干道,路网较密集,道路通达度高,出行便利。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有公交车、出租车等。有南安11、南安1a、南安1b、 (略) 内环; (略) 外环;南安2、南安5、 (略) 公交车经停附近“ (略) 站” (略) 点, (略) 数量较多,公交辐射范围较广;乘出租车士方便度较好。无特殊交通管制情况。 | 使用状态 | (略) 分出租、部分空置。现使用正常,建筑物维护状况较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 瑕疵情况 | 周边无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位供应较为稀缺,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南安 (略) 新 (略) |
(略) | 南国用(籍)第000 (略)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用途 | 保险用地 | 类型 | 划拨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抵押、有租赁 | |||||||||||
重要信息披露 | 以下摘自《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估价结果内涵包括估价对象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含增值税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价值。其他详见《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上海联 (略) 备查材料)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泉州南安市溪美镇新 (略) 网点楼沿街5个店面( (略) :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一楼两间房屋( (略) :新 (略) (略) 后部)商业用房,专有建筑面积合计 点击查看>>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2、本次转让的 (略) 分出租,根据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内转让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时,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房产无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中国人民 (略) 南安支公司名下。4、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月起,因标的资产出租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 (略) 7层东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中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30,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 (略) 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及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本次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 (略) 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本次转让按标的现状交付。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办理房产证、房产交易过户、土地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涉及的土地出让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标的资产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2)我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受让资格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已符合标的资产的受让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资产,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我方办理,我方不因标的资产产证不全而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如若 (略) 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我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资产如有水、电、物业、采暖等费用欠缴情况,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日起由我方承担。(5)我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须办理标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从中国人民 (略) 南安支公司过户至转让方名下、再由转让方变更至我方名下的两次过户,标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因两次过户可能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涉及的土地出让 (略) 有税费,由我方承担。(6)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次月起,因标的资产出租产生的收益归我方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俞先生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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