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卫国道翰林园2-5-101(不动产权证号:102030751413)不动产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东区卫国道翰林园2-5-101(不动产权证号:102030751413)不动产




拍卖公告

上海宝 (略) 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2019年5月9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 jquery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www.caa123.org.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 (略) 8 (略) 304室, (略) :虹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5年。 (略) : (略) 街道284街坊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带租约拍卖,租期至2032年6月11日止。

评估价: 点击查看>> 万元

起拍价:226万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23日16:00 (略) 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点击查看>> 王小姐 点击查看>>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 (略) (略) ( (略) )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上海市宝 (略)

2019年3月11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宝 (略) 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192" jquery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179">www.caa123.org.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略) 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略) 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 (略) 8 (略) 304室, (略) :虹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5年。 (略) : (略) 街道284街坊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带租约拍卖,租期至2032年6月11日止。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特别提醒:该标的租金已一次性支付完毕。【详见租赁合同】

1、该房屋带租约拍卖,不包括任何室内物品。租赁期限至2032年6月11日止(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或租赁合同的继受、变更、解除及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风险。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特别提醒:该标的租金已一次性支付完毕。【详见租赁合同】

2、该房产过户中产生 (略) 有税和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 (略) 得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原 (略) 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

3、该房屋内如有户口登记,登记户口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 (略) 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5月23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 (略) 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 (略) 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 (略) 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 (略) 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 (略) 分,由买受人自行接 (略) 门依照有关 (略) 理。因 (略) 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略) 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 (略) (略) 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点击查看>> 王小姐 点击查看>>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 (略) (略) ( (略) )1001室

上海市宝 (略)

2019年3月11日


(略) 置单位: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用户姓 (略) 于年月日在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标的最终成 (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拍卖公告

上海宝 (略) 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2019年5月9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 jquery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2">www.caa123.org.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 (略) 8 (略) 304室, (略) :虹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5年。 (略) : (略) 街道284街坊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带租约拍卖,租期至2032年6月11日止。

评估价: 点击查看>> 万元

起拍价:226万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23日16:00 (略) 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点击查看>> 王小姐 点击查看>>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 (略) (略) ( (略) )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上海市宝 (略)

2019年3月11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宝 (略) 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192" jquery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179">www.caa123.org.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略) 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略) 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 (略) 8 (略) 304室, (略) :虹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5年。 (略) : (略) 街道284街坊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带租约拍卖,租期至2032年6月11日止。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特别提醒:该标的租金已一次性支付完毕。【详见租赁合同】

1、该房屋带租约拍卖,不包括任何室内物品。租赁期限至2032年6月11日止(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或租赁合同的继受、变更、解除及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风险。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特别提醒:该标的租金已一次性支付完毕。【详见租赁合同】

2、该房产过户中产生 (略) 有税和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 (略) 得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原 (略) 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

3、该房屋内如有户口登记,登记户口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 (略) 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5月23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 (略) 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 (略) 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 (略) 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 (略) 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 (略) 分,由买受人自行接 (略) 门依照有关 (略) 理。因 (略) 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略) 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 (略) (略) 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点击查看>> 王小姐 点击查看>>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 (略) (略) ( (略) )1001室

上海市宝 (略)

2019年3月11日


(略) 置单位: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用户姓 (略) 于年月日在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标的最终成 (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