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2〕8号

因启用“三调”数据用于建设用地报批,与原2018年度土地变更数据存在微小变化,现对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汕潮阳府公字〔2022〕5号)予以撤销。

按照 (略) 署,拟对金灶镇径 (略) 、西胪镇陂头股 (略) 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三调”数据,现将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拟征收位于潮阳区金灶镇径 (略) 渡头洋片区的集体土地面积0.1818公顷(折合2.727亩),西胪镇陂头股 (略) 七工区渠道旁的集体土地面积0.1988公顷(折合2.982亩),共计0.3806公顷(折合5.709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0.3806公顷[其中耕地0.0159公顷(水田0.0159公顷)、园地0.1584公顷、其他农用地0.2063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金灶镇径 (略) (略) 有0.1818公顷(折合2.727亩),西胪镇陂头股 (略) (略) 有0.1988公顷(折合2.982亩)。

三、拟征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留 (略) 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根据《汕头市三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建设征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21-74)的精神,征地补偿标准按不分地类综合包干单价每亩15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包干单价每亩1万元计算。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4万元落实。

(三)社会保障

根据汕府办〔2021〕 (略) 文规定,对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按非中心城区平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点击查看>> 万元作为基 (略) 保费,计提比例为 20%。其中拟征收金灶镇径 (略) 0.1818公顷(折合2.727亩), (略) 保费7.9574万元;西胪镇陂头股 (略) 0.1988公顷(折合2.982亩), (略) 保费8.7015万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该地块为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 (略) 保金分配按照被征地农户1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分配原则确定具体参保人名单和补贴金额。

公告期限: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被征收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 (略) 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径 (略) 、西胪镇陂头股 (略) 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向汕头 (略)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4- 点击查看>>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 :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22年6月10日

,潮阳区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2〕8号

因启用“三调”数据用于建设用地报批,与原2018年度土地变更数据存在微小变化,现对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汕潮阳府公字〔2022〕5号)予以撤销。

按照 (略) 署,拟对金灶镇径 (略) 、西胪镇陂头股 (略) 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三调”数据,现将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拟征收位于潮阳区金灶镇径 (略) 渡头洋片区的集体土地面积0.1818公顷(折合2.727亩),西胪镇陂头股 (略) 七工区渠道旁的集体土地面积0.1988公顷(折合2.982亩),共计0.3806公顷(折合5.709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0.3806公顷[其中耕地0.0159公顷(水田0.0159公顷)、园地0.1584公顷、其他农用地0.2063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金灶镇径 (略) (略) 有0.1818公顷(折合2.727亩),西胪镇陂头股 (略) (略) 有0.1988公顷(折合2.982亩)。

三、拟征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留 (略) 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根据《汕头市三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建设征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21-74)的精神,征地补偿标准按不分地类综合包干单价每亩15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包干单价每亩1万元计算。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4万元落实。

(三)社会保障

根据汕府办〔2021〕 (略) 文规定,对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按非中心城区平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点击查看>> 万元作为基 (略) 保费,计提比例为 20%。其中拟征收金灶镇径 (略) 0.1818公顷(折合2.727亩), (略) 保费7.9574万元;西胪镇陂头股 (略) 0.1988公顷(折合2.982亩), (略) 保费8.7015万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该地块为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 (略) 保金分配按照被征地农户1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分配原则确定具体参保人名单和补贴金额。

公告期限: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被征收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 (略) 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径 (略) 、西胪镇陂头股 (略) 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向汕头 (略)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4- 点击查看>>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 :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22年6月10日

,潮阳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