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宝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重庆宝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标的名称 | 重庆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07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2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20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渝冠 (略) | ||
转让底价(万元) | 点击查看>> .07万元 | ||
(略)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鱼复工业园 |
楼层 | 详见附表 | 建筑面积(㎡) | |
房屋用途 | 详见附表 | 土地用途 | 详见附表 |
土地权利性质 | 详见附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租赁期至 | 2022-09-03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略) | 银信评报字(2022)沪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1)收发室、辅助实验楼、检查室未办理产权证,这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建筑体量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原始资料记载为基础,再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确定,如与实际不符,最终以 (略) 门确定的面积的为准。(2)产权持有人由于产业调整等原因,于2019年起开始停产,其工艺产 (略) 转让,剩余设备主要为各类辅助设备。截止本次评估清查日, (略) 于停产状态,除行车等少量设备维持正常运行及维护外, (略) 于闲置状态,缺乏正常的维修及保养。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整体转让,本项目若有增值, (略) 分按标的各项评估值的比例分配。<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本次转让标的中设施设备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 (略) 、 (略) 家、质量、品质等。 八、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 十一、转让方负责在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完结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本 (略) 有标的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二、租赁收益从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扬钧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附件下载: 附表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
重庆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 点击查看>> .07 | 3000 | 房产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
暂无报价会! |
(略)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
鉴证书暂未出具! |
标的名称 | 重庆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07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2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20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渝冠 (略) | ||
转让底价(万元) | 点击查看>> .07万元 | ||
(略)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鱼复工业园 |
楼层 | 详见附表 | 建筑面积(㎡) | |
房屋用途 | 详见附表 | 土地用途 | 详见附表 |
土地权利性质 | 详见附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租赁期至 | 2022-09-03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略) | 银信评报字(2022)沪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1)收发室、辅助实验楼、检查室未办理产权证,这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建筑体量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原始资料记载为基础,再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确定,如与实际不符,最终以 (略) 门确定的面积的为准。(2)产权持有人由于产业调整等原因,于2019年起开始停产,其工艺产 (略) 转让,剩余设备主要为各类辅助设备。截止本次评估清查日, (略) 于停产状态,除行车等少量设备维持正常运行及维护外, (略) 于闲置状态,缺乏正常的维修及保养。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整体转让,本项目若有增值, (略) 分按标的各项评估值的比例分配。<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本次转让标的中设施设备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 (略) 、 (略) 家、质量、品质等。 八、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 十一、转让方负责在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完结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本 (略) 有标的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二、租赁收益从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扬钧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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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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