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车辆及中转站等一批设备公开挂牌转让(第二次)交易公告
环卫作业车辆及中转站等一批设备公开挂牌转让(第二次)交易公告
环卫作业车辆 (略) 等一批设备公开挂牌转让公告(第二次)
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 (略) 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保险期 情况 | 挂牌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7000 | |
2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
3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3000 | |
4 | 广 (略) 分离式垃圾压缩箱 | 个 | 8 | |||
5 | 中 (略) 垃圾压缩设备 | 个 | 7 | |||
6 | 浙H0 (略) 车 | 辆 | 1 | 已到期 | 4000 |
特别约定:
1、本次车辆及设备转让的 (略) 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 (略) 牌不在转让范围内,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查实车辆落户地转入标准,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作其已确 (略) 竞价车辆的竞价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竞价成交后因受落户条件限制不能落户的车辆,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人不得以不能过户为由提出异议。
3、车辆按现状转让, (略) 件的完整性、可使用性及车内装饰物等均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察看车辆状况,认真审查车辆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
4、受让人须自行清除成交车辆车身企业标志、单位标志、标识并承担费用。
5、车辆转让成交后,由出让人开具车辆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日前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出让人负责办理,除此之外权属过户中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6、此次转让的设备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及转让价款结清后的一个星期内完成搬运腾空。
6、车辆转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并签订《转让合同》。
7、出让人在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 (略) 需资料移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受让人须 (略) 需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过户完毕后受让人凭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8、意向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含车辆过户手续等),意向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预期利益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承诺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有意者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主体登录,凭有效证件注册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公司法人注册时,需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方可办理报名),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户名: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信息以系统中生成的为准(每 (略) 信息均不同),报名时按照各标的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挂牌、报名截止及竞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17时整挂牌、报名截止,2022年7月15日9 时整在衢州市公 (略) 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标的展示:联系电话0570- 点击查看>>
衢州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环卫作业车辆 (略) 等一批设备公开挂牌转让公告(第二次)
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 (略) 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保险期 情况 | 挂牌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7000 | |
2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
3 | 浙H 点击查看>> 垃圾车 | 辆 | 1 | 点击查看>> .9 | 3000 | |
4 | 广 (略) 分离式垃圾压缩箱 | 个 | 8 | |||
5 | 中 (略) 垃圾压缩设备 | 个 | 7 | |||
6 | 浙H0 (略) 车 | 辆 | 1 | 已到期 | 4000 |
特别约定:
1、本次车辆及设备转让的 (略) 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 (略) 牌不在转让范围内,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查实车辆落户地转入标准,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作其已确 (略) 竞价车辆的竞价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竞价成交后因受落户条件限制不能落户的车辆,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人不得以不能过户为由提出异议。
3、车辆按现状转让, (略) 件的完整性、可使用性及车内装饰物等均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察看车辆状况,认真审查车辆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
4、受让人须自行清除成交车辆车身企业标志、单位标志、标识并承担费用。
5、车辆转让成交后,由出让人开具车辆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日前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出让人负责办理,除此之外权属过户中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6、此次转让的设备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及转让价款结清后的一个星期内完成搬运腾空。
6、车辆转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并签订《转让合同》。
7、出让人在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 (略) 需资料移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受让人须 (略) 需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过户完毕后受让人凭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8、意向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含车辆过户手续等),意向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预期利益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承诺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有意者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主体登录,凭有效证件注册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公司法人注册时,需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方可办理报名),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户名: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信息以系统中生成的为准(每 (略) 信息均不同),报名时按照各标的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挂牌、报名截止及竞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17时整挂牌、报名截止,2022年7月15日9 时整在衢州市公 (略) 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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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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