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
2022年全年赛事四层级赞助商招商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做好“后冬奥”时代体育工作, (略) 会团体实体化改革进程, (略) 会团体自我发展能力,探索我省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管理体系建设,浙 (略) (以下简称“ (略) ”)受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以下合称“项目方”)的委托,对2022年全年赛事以市场化方式征集四层级赞助商(总冠名赞助商、联合赞助商、赛事供应商及赛事服务商),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商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全年赛事四层级赞助商招商
2.赞助合约期:自赞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方2022年全年赛事组织完毕之日。
3.赛事活动数量:《2022年度浙江省游泳协会赛事计划表》(详见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棒垒球协会赛事、活动计划表》(详见附件2),具体赛事、活动及其相关名称以实际举办为准。
4.征集各级赞助商数量:征集总冠名赞助商1家;征集联合赞助商1至5家;征集赛事供应商1至10家;征集赛事服务商1至10家。
5.招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自然日。
二、合约期内四层级赞助商权益
(一)总冠名赞助商权益
1.享有“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全年赛事总冠名赞助商” (略) 及证书,可在各类宣传中使用授 (略) ;
2.可将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全年赛事更名为“XXX赛事”、“XXX杯比赛”并享有赛事名称使用权,可用于总冠名赞助商自身广告、公关及产品方面的宣传;
3.享有在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的商务活动或赛事活动或媒体发布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省级以上电台报道)中现场展示权益,可在开闭幕式、发奖台、新闻发布会、采访台、赛场核心位置等用背景板、展板、易拉宝等相关形式表现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相关硬体搭建实施由冠名企业负责,项目方监督、配合;
4.冠名企业名称和LO (略) 有印刷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秩序册、海报、横幅、彩旗、办公用纸、 (略) 码布、纪念衫与工作服、票证等;
5.可在赛事活动现 (略) (如赛场入口、成绩公告栏等)设置专属展台,用于冠名企业品牌、产品宣传、服务及销售;
6.享有与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共同策划和举办公益活动,并邀请知名运动员(世界冠军或奥运冠军)参加活动权益;
7.项目方受邀可以优惠价格或免费为冠名企业开展游泳、棒垒球相关活动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可帮 (略) 点击查看>> ,参与项目方赛事活动;
8.在项目方合约期内享受会员单位待遇;
9.享有二、三、四层级赞助商同等权益(向下包含)。
(二)联合赞助商权益
1.享有“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全年赛事联合赞助商” (略) 及证书,可在各类宣传中使用授 (略) ;
2.享有在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的商务活动或赛事活动或媒体发布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省级以上电台报道)中现场展示权益(“联合赞助商”中出现企业名称和LOGO);
3.可在赛事活动现场范围内设置展台(优先级低于总冠名赞助商),用于联合赞助企业品牌、产品宣传、服务及销售;
4.项目方受邀可以优惠价格为赞助企业开展游泳、棒垒球相关活动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可帮 (略) 点击查看>> ,参与项目方赛事活动。
5.享有三、四层级赞助商同等权益(向下包含)。
(三)赛事供应商权益
1.享有在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的商务活动或赛事活动或媒体发布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省级以上电台报道)中现场展示权益(“赛事供应商”中出现企业名称和LOGO);
2. (略) 涉赛事同类产品供应排他权(优先级低于总冠名赞助商、联合赞助商);
3.经项目方许可,享有赛事活动影音、纸媒资料用于商业推广用途的权益;
4.经项目方同意,享有优惠价格在赛事活动现场范围内设置一个展台的权益(优先级低于总冠名赞助商、联合赞助商),用于赛事供应企业品牌、产品宣传、服务及销售。
5.项目方邀请赛事供应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席赛事相关活动;
6.获得项目方赠送的一定数量的比赛门票;
7.优质赛事活动招商项目优先推荐;
(四)赛事服务商权益
1.享有在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的商务活动或赛事活动或媒体发布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省级以上电台报道)中现场展示权益(“赛事服务商”中出现企业名称和LOGO);
2. (略) 涉赛事同类服务供应排他权(优先级低于总冠名赞助商、联合赞助商);
3.经项目方许可,享有赛事活动影音、纸媒资料用于商业推广用途的权益;
4.享有赛事服务商在其自有平台对赛事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或转播、宣传推广、主播带货的权益(优先级低于总冠名赞助商、联合赞助商);
5.获得项目方赠送的一定数量的比赛门票;
6.优质赛事活动招商项目优先推荐。
三、意向方主体资格
1.意向方为国家允许进行广告宣传的、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次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意向方提供的冠名文字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作条件
1.意向方需提供成立至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意向方企业形象良好,需倡导积极向上,阳光的企业文化,经营范围须不含包P2P金融业务。
3.意向方取得赞助商各层级权益后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出让。
4.意向方须承诺尊重和接受浙 (略) 交易规则及项目方《赞助协议》条款。
5.总冠名赞助商赞助金额底价(挂牌底价):100万元(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两协会合计金额,分别享有总冠名赞助金额的50%)。
6.联合赞助商赞助金额:10万元起(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两协会合计金额,分别享有冠名赞助金额的50%)。
7.联合赞助商赞助物品:各类饮品、日用品、电器及其他用品(不含运动用品系列)。
8.赛事供应商供应物品:
(1)赛事训练相关服装、器材、鞋帽等运动用品;
(2)有利于赛事训练和消除疲劳的保健品、营养品及辅助用品。
9.赛事服务商提供支持服务内容:
(1)赛事活动宣传、推广等线上线下融媒体服务;
(2)提供赛事保险、交通运输等服务。
10.其他根据赞助赛事应当符合的条件。
五、招商流程
1.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 (略) 基于互联网搭建的网上综合交易平台, (略) 网站【域名为www.zj 点击查看>> 】脑PC端与浙交汇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或系统。)等渠道上发布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全年赛事四层级赞助商招商公告,并择 (略) 演及推介会活动。
2.第一层级总冠名赞助商在“浙交汇”平台挂牌,以竞价方式产生最终合作方(具体报名流程及成交方式详见总冠名赞助商挂牌公告)。
3.第二至四层级联合赞助商、赛事供应商、赛事服 (略) 进行线下推广、组织多方磋商产生最终合作方;
4.意向方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表达报名意向, (略) 受理报名登记。
5.招商公告期满后, (略) 将报名情况反馈至项目方,并与项目方确定具体磋商时间与地点。
6.意向 (略) 组织的线下磋商活动,并按相关程序确定赞助商。
7.招商活动完成后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体签约仪式。
8. (略) 在“浙交汇”平台公示本次项目招商结果。
六、特别声明
本 (略) 涉的浙江省游泳协会、浙江省棒垒球协会2022年度计划赛事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将赛事延后至2023年6月底,计划赛事延后期结束仍有赛事未举办的,不再另行组织举办,视同合约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