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49%股权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日期:2022-06-24
(略)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航 (略) (略) 49%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航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天科工飞 (略) |
转让比例 | 49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6-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万元交易保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 3.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发布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 (略) 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 (略) 指定银行账户;(2)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首次办理标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的同时,标的企业的名称应予以变更,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航天”字样或标识,不得以“航天”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挂牌日期:2022-06-24
(略) | S 点击查看>> D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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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航 (略) (略) 49%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航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天科工飞 (略) |
转让比例 | 49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6-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万元交易保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 3.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发布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 (略) 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 (略) 指定银行账户;(2)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首次办理标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的同时,标的企业的名称应予以变更,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航天”字样或标识,不得以“航天”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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