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高新区2022年度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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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高新区2022年度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拟选取一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对长沙高新区2022年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4.《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2月31日)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

6.《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

7.湖南省、长沙市现行有关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定等。

三、技术规格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块:

序号

(略)

有效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

上限价
(万元)

备注

1

(略) 以东L04-C04-1地块

点击查看>>

文化设施用地

3.775

2

光琇未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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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用地

3.775

3

望雷大道以东L02-H39-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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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125

4

望雷大道以东H5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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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望雷大道以东L02-H56-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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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

职院以南L02-H4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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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6

职院以南L02-H4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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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125

(略) 、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职院以南L02-H3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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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职院以南L02-H3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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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职院以南L02-H3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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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7

(略) 以南片L11-B1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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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略) 以南片L11-B2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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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8

(略) 以南片L11-D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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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5.125

(略) 、 (略) 、 (略) 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略) 以南片L11-D3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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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1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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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33-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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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16-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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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0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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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9

(略) 以南片L11-D16-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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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3.775

10

金岭机床收储整合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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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11

为工业收储地,需开展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11

力科公司收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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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11

12

雷锋机电市场西侧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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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3.775

13

L02-G7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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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14

(略) 二期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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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3.775

15

L10-A8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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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16

L09-A12-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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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L09-A12-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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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总计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说明

1、本次除10、 (略) 项目因为工业收储地,根据生 (略) 门要求,可能需重新开展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外,其余项目均仅开展一阶段调查工作。

2、采购需求:(1)一阶段调查工作费用以实际委托调查面积按档计费: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3.775万元;1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3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5.125万元;3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5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6.825万元。(2)10、 (略) 工业收储地因生 (略) 门要求,如需进行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的,各项目预算控制单价为11万元。以上项目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调查面积、调查要求按档计费和结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等环境污染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地块原有设施、历史活动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及未来规划用地人群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并编制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编制;

(2)对除10、 (略) 以外的其他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工作,明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则按项目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下文称“初步调查报告”)。如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时,投标人负责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及调查工作资金预算的编制。上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需通过专家审查。

(3)对10、 (略) 地块,因该2个地块属工业收储地,如生 (略) 门要求重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的,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负责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至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上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需通过专家审查。

(4)按国家发布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完成调查报告、成果图件和重要成果表等成果文件编制;

(5)完成调查成果归档与验收,汇总调查数据和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上报。

三、预算说明及报价要求

1.预算金额

本项目根据调查地块的面积分档设定上限价,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面积

单价上限价(元)

1

仅开展一阶段调查

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

3.775

2

1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30公顷

5.125

3

3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50公顷

6.825

4

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

11

投标人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调查面积、调查要求按档计费和结算。在服务期内的结算单价不变。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成交单位的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789000元。

2、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不超过每档单价上限价的基础上,投报每档的单价(同档的单价必须一致)及项目总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各档的单价上限价及项目总预算价的 (略) 理。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整体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块调查分阶段实施,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成果要求

(1) (略) 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各7份及电子版;

(2)其他相关报告材料,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省级、市 (略) 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服务保障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响应采购人要求;

????2.项目验收后 点击查看>> 年内,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检查、交流,配合做好成果分析和应用研究。

六、验收标准

1.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通 (略) 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将地块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信息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2.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

2.支付方式:按委托任务分批支付,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每次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

3.成交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与责任, (略) 有成 (略) 有,成交人不得移作他用及二次开发;任何私自发布、发表、泄露文件、方案、数据、成果都将承担 (略) 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4.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中标后,严格按照本表执行,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批准,并在3个工作日内委派同等及以上水平人员提供服务,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或成交人在参与 (略) 过程中,应负 (略) 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 (略) 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成交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人员和设备证明材料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 (略) (略) 。

7.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根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高新 (略) 项目结算报告确定的结算金额为准,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投标人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自行报价, (略) 报的单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 (略) 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 (略) 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 (略) 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费 (略) 报单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调整单价。

8.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拟选取一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对长沙高新区2022年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4.《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2月31日)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

6.《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

7.湖南省、长沙市现行有关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定等。

三、技术规格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块:

序号

(略)

有效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

上限价
(万元)

备注

1

(略) 以东L04-C04-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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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用地

3.775

2

光琇未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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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用地

3.775

3

望雷大道以东L02-H39-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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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125

4

望雷大道以东H5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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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望雷大道以东L02-H56-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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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

职院以南L02-H4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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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6

职院以南L02-H4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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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5.125

(略) 、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职院以南L02-H3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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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职院以南L02-H3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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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职院以南L02-H3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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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7

(略) 以南片L11-B1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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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略) 以南片L11-B2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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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8

(略) 以南片L11-D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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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5.125

(略) 、 (略) 、 (略) 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略) 以南片L11-D3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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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1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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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33-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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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16-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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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略) 以南片L11-D0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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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9

(略) 以南片L11-D16-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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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3.775

10

金岭机床收储整合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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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11

为工业收储地,需开展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11

力科公司收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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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11

12

雷锋机电市场西侧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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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3.775

13

L02-G7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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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14

(略) 二期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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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3.775

15

L10-A8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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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16

L09-A12-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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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3.775

(略) 未修建,建议合并调查。

L09-A12-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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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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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次除10、 (略) 项目因为工业收储地,根据生 (略) 门要求,可能需重新开展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外,其余项目均仅开展一阶段调查工作。

2、采购需求:(1)一阶段调查工作费用以实际委托调查面积按档计费: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3.775万元;1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3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5.125万元;3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50公顷,预算控制单价为6.825万元。(2)10、 (略) 工业收储地因生 (略) 门要求,如需进行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的,各项目预算控制单价为11万元。以上项目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调查面积、调查要求按档计费和结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等环境污染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地块原有设施、历史活动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及未来规划用地人群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并编制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编制;

(2)对除10、 (略) 以外的其他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工作,明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则按项目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下文称“初步调查报告”)。如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时,投标人负责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及调查工作资金预算的编制。上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需通过专家审查。

(3)对10、 (略) 地块,因该2个地块属工业收储地,如生 (略) 门要求重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的,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负责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至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上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需通过专家审查。

(4)按国家发布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完成调查报告、成果图件和重要成果表等成果文件编制;

(5)完成调查成果归档与验收,汇总调查数据和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上报。

三、预算说明及报价要求

1.预算金额

本项目根据调查地块的面积分档设定上限价,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面积

单价上限价(元)

1

仅开展一阶段调查

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

3.775

2

1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30公顷

5.125

3

30公顷<单个项目面积≤50公顷

6.825

4

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单个项目面积≤10公顷

11

投标人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调查面积、调查要求按档计费和结算。在服务期内的结算单价不变。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成交单位的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789000元。

2、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不超过每档单价上限价的基础上,投报每档的单价(同档的单价必须一致)及项目总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各档的单价上限价及项目总预算价的 (略) 理。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整体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块调查分阶段实施,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成果要求

(1) (略) 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各7份及电子版;

(2)其他相关报告材料,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省级、市 (略) 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服务保障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响应采购人要求;

????2.项目验收后 点击查看>> 年内,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检查、交流,配合做好成果分析和应用研究。

六、验收标准

1.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通 (略) 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将地块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信息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2.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

2.支付方式:按委托任务分批支付,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每次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

3.成交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与责任, (略) 有成 (略) 有,成交人不得移作他用及二次开发;任何私自发布、发表、泄露文件、方案、数据、成果都将承担 (略) 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4.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中标后,严格按照本表执行,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批准,并在3个工作日内委派同等及以上水平人员提供服务,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或成交人在参与 (略) 过程中,应负 (略) 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 (略) 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成交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人员和设备证明材料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 (略) (略) 。

7.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根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高新 (略) 项目结算报告确定的结算金额为准,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投标人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自行报价, (略) 报的单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 (略) 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 (略) 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 (略) 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费 (略) 报单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调整单价。

8.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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