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用房出租(东区天地珠宝城301、西区新峰公寓106)公开招租公告
经营性用房出租(东区天地珠宝城301、西区新峰公寓106)公开招租公告
(略) 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根据《 (略) (武汉)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16〕 (略) )和《 (略) (武汉)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 (略) )之规定,经学校同意, (略) (略) 分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第一章 项目介绍
1.1项目名称:经营性用房出租(东区天地珠宝城301、西区新峰公寓106)
(略) : 点击查看>>
1.2招租人: (略) 。 (略) (武汉)对 (略) 有房产拥有完全产权和相应土地使用权。经学校批准, (略) 有房屋可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1.3本项目含以下2个独立门店, (略) 地段分列如下:
地段1:东区天地珠宝城301 | ||||||||||
(略) | 房号 | 出租面积(㎡) |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 限定经营业态 | 最低年租金(元/年) | |||||
1 | 301 | 32 | 不允许经营娱乐、有油烟餐饮, (略) 人文环境和氛围不相符的项目。 | 119, 点击查看>> | ||||||
地段2:西区新峰公寓106 | ||||||||||
(略) | 房号 | 出租面积(㎡) |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 限定经营业态 | 最低年租金(元/年) | |||||
1 | 106 | 50 | 90 | 不允许经营娱乐、有油烟餐饮, (略) 人文环境和氛围不相符的项目。 |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本次招租项目是以单个门店为独立单元,分别进行公开招租,响应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2.1响应人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2.1. (略) 响应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
2.1.4为维护校园经营业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南望山校区内同一响应人最多只允许选择二个门店进行响应。最终只允许成交一家门店。已成交商户自动取消下一轮响应资格。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2.2响应人响应的经营项目必须与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相适宜, (略) 规定的经营业态。
2.3每个门店的最低年租金标准是依据资 (略) 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响应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报价上限不得超出最低限价1.5倍。
2.3.1响应人应按照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招租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 (略) 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3.2每个响应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响应人谨慎报价。
2.4 招租人不组织现场查看,响应人可自行踏勘。
2.5响应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可领取房屋钥匙的情况下,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假如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6租赁期限最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招租人对成交人经营状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7响应人在公开租赁周期内的经营项目必须是 (略) 选择的经营项目,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将取消租赁资格。
2.8响应人获得成交资格后必须本人亲自经营或管理,不允许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租赁资格。
2.9假如成交人非原门店承租人,原门店承 (略) 。
2.10成交金额仅为房屋租金价格,物业费和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11响应人获得租赁资格后需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回。获得租赁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正常履约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第三章 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3.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 月 29 日至2022年 7 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注:由于疫情原因,我校实行门禁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需提前预约。若需报名,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预约,预约电话: 点击查看>> (仅限预约用),预约需提供来访人员姓名、 (略) 、 (略) 、 (略) 和进校日期。
(2)报名地点: (略) 质量监察科302室(校工会对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 点击查看>>
技术负责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27- 点击查看>>
3.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响应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则附);
(3)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3.3信息发布媒体:
与采购有关的信息会 (略) (略) 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 点击查看>> ,请响应单位关注。该公告同时转发校采购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3.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2年07月09日(星期六)上午9: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质量监察科302室(校工会对面)
第四章 公开评审
4.1评审地点: (略) (武汉)东区采购 (略) 107评标室
4.2评审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 9:00 时。
(略) (略)
2022年06月29日
(略) 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根据《 (略) (武汉)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16〕 (略) )和《 (略) (武汉)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 (略) )之规定,经学校同意, (略) (略) 分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第一章 项目介绍
1.1项目名称:经营性用房出租(东区天地珠宝城301、西区新峰公寓106)
(略) : 点击查看>>
1.2招租人: (略) 。 (略) (武汉)对 (略) 有房产拥有完全产权和相应土地使用权。经学校批准, (略) 有房屋可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1.3本项目含以下2个独立门店, (略) 地段分列如下:
地段1:东区天地珠宝城301 | ||||||||||
(略) | 房号 | 出租面积(㎡) |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 限定经营业态 | 最低年租金(元/年) | |||||
1 | 301 | 32 | 不允许经营娱乐、有油烟餐饮, (略) 人文环境和氛围不相符的项目。 | 119, 点击查看>> | ||||||
地段2:西区新峰公寓106 | ||||||||||
(略) | 房号 | 出租面积(㎡) |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 限定经营业态 | 最低年租金(元/年) | |||||
1 | 106 | 50 | 90 | 不允许经营娱乐、有油烟餐饮, (略) 人文环境和氛围不相符的项目。 |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本次招租项目是以单个门店为独立单元,分别进行公开招租,响应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2.1响应人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2.1. (略) 响应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
2.1.4为维护校园经营业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南望山校区内同一响应人最多只允许选择二个门店进行响应。最终只允许成交一家门店。已成交商户自动取消下一轮响应资格。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2.2响应人响应的经营项目必须与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相适宜, (略) 规定的经营业态。
2.3每个门店的最低年租金标准是依据资 (略) 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响应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报价上限不得超出最低限价1.5倍。
2.3.1响应人应按照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招租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 (略) 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3.2每个响应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响应人谨慎报价。
2.4 招租人不组织现场查看,响应人可自行踏勘。
2.5响应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可领取房屋钥匙的情况下,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假如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6租赁期限最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招租人对成交人经营状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7响应人在公开租赁周期内的经营项目必须是 (略) 选择的经营项目,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将取消租赁资格。
2.8响应人获得成交资格后必须本人亲自经营或管理,不允许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租赁资格。
2.9假如成交人非原门店承租人,原门店承 (略) 。
2.10成交金额仅为房屋租金价格,物业费和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11响应人获得租赁资格后需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回。获得租赁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正常履约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第三章 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3.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 月 29 日至2022年 7 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注:由于疫情原因,我校实行门禁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需提前预约。若需报名,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预约,预约电话: 点击查看>> (仅限预约用),预约需提供来访人员姓名、 (略) 、 (略) 、 (略) 和进校日期。
(2)报名地点: (略) 质量监察科302室(校工会对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 点击查看>>
技术负责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27- 点击查看>>
3.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响应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则附);
(3)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3.3信息发布媒体:
与采购有关的信息会 (略) (略) 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 点击查看>> ,请响应单位关注。该公告同时转发校采购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3.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2年07月09日(星期六)上午9: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质量监察科302室(校工会对面)
第四章 公开评审
4.1评审地点: (略) (武汉)东区采购 (略) 107评标室
4.2评审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 9:00 时。
(略) (略)
2022年06月2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