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湖南猎豹特种车有限公司对新疆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汇展汽车、张海所享有债权-发布时间:2022年6月29日12:01
(破)湖南猎豹特种车有限公司对新疆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汇展汽车、张海所享有债权-发布时间:2022年6月29日12:01
(破)湖 (略) 对新疆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汇展汽车、 (略) 享有债权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9日 12:01
关于公开拍卖湖 (略)
对新疆 (略) 、乌鲁木齐市 (略) 、 (略) 享有债权的公告
长沙市 (略) 根据湖 (略) (以下简称“猎豹特种车”)的申请,于2022年1月28日作出(2021)湘 (略)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猎豹特种车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2022) (略) 决定书,指定北京德 (略) 、北京德恒(长沙) (略) 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及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15日10:00起至2022年7月16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湖 (略) 对新疆 (略) (以下简称“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 (略) (以下简称“汇展汽车”)、 (略) 享有的债权,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猎豹特种车对汇乾安防、汇展汽车、 (略) 享有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根据生效文书确定标准计算,债权金额合计 点击查看>> 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金)[债权经长 (略) (2020)湘0121民 (略) 和(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确认]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1、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判决确认,生效判决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 债权一 | 债权二 |
生效文书 | (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 | (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 |
债务人 | 1、主债务人:汇乾安防; 2、保证人:汇展汽车对汇乾安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张海:在未出资本息范围 点击查看>> 万元内对汇乾安防的债务 (略)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
本金 | ||
利息标准 | 分别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 (略)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2月21日计算至货款还清之日止 | |
利息 (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 | ||
案件受理费 | ||
财产保全费 |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 ||
小计 | ||
合计 |
特别提示:本表格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 (略) 文书确定为准。
2、执行情况
根据管理人从裁判文书网查询,2021年5月8日,猎豹特种车向长 (略) 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6月26日,长 (略) 以汇乾安防、汇展汽车、张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咨询、了解
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需了解猎豹特种车主要信息情况以及本次拍卖事项的,请联系:
管理人曾律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四、竞拍起拍价、增价幅度、保证金
起拍价:3,399,68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万元。
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评估,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挂拍底价确定起拍价。
五、竞价规则
1、价高者得。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买受方;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2、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拍卖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竞拍成功后2日内买受人将剩余款项全额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 (略) 长沙分行,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两日内(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略)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中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债权转让通知
买受人办理拍卖成交手续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通知以及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八、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管理人联系。
九、风险提示
参拍者应充分考虑应收债权的追收成本及风险,管理人按现状进行拍卖,不承诺本次拍卖应收债权可执行到位,请参拍者充分衡量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以及本笔债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一切隐形未知瑕疵,参拍者参与竞买,视为对本笔应收债权已完全了解,愿意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人:曾律师( 点击查看>> )
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破)湖 (略) 对新疆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汇展汽车、 (略) 享有债权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9日 12:01
关于公开拍卖湖 (略)
对新疆 (略) 、乌鲁木齐市 (略) 、 (略) 享有债权的公告
长沙市 (略) 根据湖 (略) (以下简称“猎豹特种车”)的申请,于2022年1月28日作出(2021)湘 (略)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猎豹特种车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2022) (略) 决定书,指定北京德 (略) 、北京德恒(长沙) (略) 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及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15日10:00起至2022年7月16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湖 (略) 对新疆 (略) (以下简称“汇乾安防”)、乌鲁木齐市 (略) (以下简称“汇展汽车”)、 (略) 享有的债权,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猎豹特种车对汇乾安防、汇展汽车、 (略) 享有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根据生效文书确定标准计算,债权金额合计 点击查看>> 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金)[债权经长 (略) (2020)湘0121民 (略) 和(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确认]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1、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判决确认,生效判决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 债权一 | 债权二 |
生效文书 | (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 | (2020)湘0121民 (略) 民事判决书 |
债务人 | 1、主债务人:汇乾安防; 2、保证人:汇展汽车对汇乾安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张海:在未出资本息范围 点击查看>> 万元内对汇乾安防的债务 (略)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
本金 | ||
利息标准 | 分别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 (略)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2月21日计算至货款还清之日止 | |
利息 (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 | ||
案件受理费 | ||
财产保全费 |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 ||
小计 | ||
合计 |
特别提示:本表格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28日,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 (略) 文书确定为准。
2、执行情况
根据管理人从裁判文书网查询,2021年5月8日,猎豹特种车向长 (略) 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6月26日,长 (略) 以汇乾安防、汇展汽车、张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咨询、了解
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需了解猎豹特种车主要信息情况以及本次拍卖事项的,请联系:
管理人曾律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四、竞拍起拍价、增价幅度、保证金
起拍价:3,399,68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万元。
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评估,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挂拍底价确定起拍价。
五、竞价规则
1、价高者得。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买受方;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2、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拍卖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竞拍成功后2日内买受人将剩余款项全额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 (略) 长沙分行,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两日内(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略)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中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债权转让通知
买受人办理拍卖成交手续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通知以及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八、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管理人联系。
九、风险提示
参拍者应充分考虑应收债权的追收成本及风险,管理人按现状进行拍卖,不承诺本次拍卖应收债权可执行到位,请参拍者充分衡量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以及本笔债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一切隐形未知瑕疵,参拍者参与竞买,视为对本笔应收债权已完全了解,愿意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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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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