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 (略) (略) (以下称“ (略) ”)(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 (略) 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 (略) 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略) | HJS2020ZC0917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13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略) 在地区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及电话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 (略) (略) A座27楼 |
二、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
坐落位置 | (略) 公望街471-5号1101室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物业类型 | ||
(略) | 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共有情况 | 面积 | |||
权利性质 | 出让/动迁房 | 使用期限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 杭州富阳城 (略) 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恩 (略) | 注册资本 | ||
法定代表人 | 陈孝华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XJ | |
企业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所属行业 | ||
经济性质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内部决策文 (略) | 《杭州富阳城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关于永和家苑住宅、 (略) 置方案》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家出资 (略) 门 | 杭州市富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批准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 (略) | 杭州市富阳 (略) 理单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 (略) 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 (略) 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 (略) 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交易记录、《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 (略) 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 (略)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受让方需 (略) 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 (略) 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2.5%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2) (略) 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 (略) 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4)同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 (略) 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5)同意交易标的各种使用费用(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6)已知悉并同意: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但有关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 (略) 不做承诺。(7)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标的房屋长时间未使用,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3、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4、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踏勘安排 | 时间: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看房请提前一天预约地点: (略) 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 (略) 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是否专场 | 是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5000 元 |
附件下载: | ||
4.2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 ||
1单身申明具结书.doc | ||
5委托办证协议书.doc | ||
3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xlsx | ||
2承诺函(住宅专场)(空白).docx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 (略) (略) (以下称“ (略) ”)(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 (略) 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 (略) 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略) | HJS2020ZC0917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13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略) 在地区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及电话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 (略) (略) A座27楼 |
二、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
坐落位置 | (略) 公望街471-5号1101室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物业类型 | ||
(略) | 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共有情况 | 面积 | |||
权利性质 | 出让/动迁房 | 使用期限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 杭州富阳城 (略) 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恩 (略) | 注册资本 | ||
法定代表人 | 陈孝华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9XJ | |
企业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所属行业 | ||
经济性质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内部决策文 (略) | 《杭州富阳城 (略)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关于永和家苑住宅、 (略) 置方案》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家出资 (略) 门 | 杭州市富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批准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 (略) | 杭州市富阳 (略) 理单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永和家苑5幢1101室房产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 (略) 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 (略) 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 (略) 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交易记录、《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 (略) 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 (略)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受让方需 (略) 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 (略) 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2.5%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2) (略) 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 (略) 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4)同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 (略) 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5)同意交易标的各种使用费用(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6)已知悉并同意: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但有关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 (略) 不做承诺。(7)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标的房屋长时间未使用,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3、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4、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踏勘安排 | 时间: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看房请提前一天预约地点: (略) 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 (略) 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 (略) 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是否专场 | 是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5000 元 |
附件下载: | ||
4.2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 ||
1单身申明具结书.doc | ||
5委托办证协议书.doc | ||
3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xlsx | ||
2承诺函(住宅专场)(空白).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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