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龙牌LZ5160XYKLAS等23台车辆
乘龙牌LZ5160XYKLAS等23台车辆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乘龙牌LZ5160XYKLAS等23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 (略) | BBWCQJY22-40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 概况 | 一、标的清单 | |||||||||||||||
序号 | (略) | (略) | 初次登记 日期 | 年检 日期 | 保险有效期 | 备注 | ||||||||||
1 | 桂A-D3305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2 | 桂A-D3329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3 | 桂A-D3339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4 | 桂A-D3351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5 | 桂A-D3358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高新区万纬物流园。 | ||||||||||
6 | 桂A-D3363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高新区万纬物流园。 | ||||||||||
7 | 桂A-D2291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8 | 桂A-D3335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9 | 桂A-D3362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10 | 桂A-D3369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11 | 桂A-D3372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12 | 桂A-D227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3 | 桂A-D3330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4 | 桂A-D333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5 | 桂A-D335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6 | 桂A-D335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7 | 桂A-D336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8 | 桂A-D337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9 | 桂A-D337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0 | 桂A-D3379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1 | 桂A-D338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2 | 桂A-D3382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23 | 桂A-D338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评估价格(元) | 819,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底价(元) | 819,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标的均为“国三”排放标准,外观完好,内饰清洁情况一般,维护保养正常。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南宁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324 注册地:南宁市 (略) 9号 法定代表人:莫庆联 经济类型: (略) (非上市)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 (略) 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南宁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第1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特别 告知 | 1. (略) 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对所有车辆按现状 (略) 置, (略) (略) 有描述仅供参考。 (略) 声明: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对处置车辆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对车辆过户、 (略) 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对车辆进行实地查勘,对车辆的破损及新旧程度自行查看,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及有关政策规定,已完全了解及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现状及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或政策限制规定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项、拒签成交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2.车辆落户 (略) 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略) 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3.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 (略)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5.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若车辆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需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让标的年审过期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年审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由于年审未通过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退还车辆及相关证件。 7.车辆相关证件等资 (略) 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车辆过户。受让方成交价 (略) 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 (略)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方可提车。受让方无理由逾期仍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视为违约, (略) 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车辆交接。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办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车并签署资产交割单, (略) 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及新行驶证复印件1份、新登记证复印件1份,原件比照复印件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标的以现状竞价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受让方为车辆 (略) 牌的,受让方成交价 (略) 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在本地办理完车辆档案提档手续并将车辆档案、车辆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即视为转让方已完成车辆过户义务,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割单后可提车。 (略) 收到交割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受让方自行办理后续过户手续。 4.由于车辆不符合上牌地有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退还车辆及相关证件,转让方退还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如下:南宁 (略) 。 2.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 (略) 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相关费用约定。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逾期年检罚款等行政处罚费用以及开具与车辆交易价款相等 (略) 涉及的税由转让方承担。如 (略) 桥费逾期未办理 (略) 涉及的费用、车辆过户(含补办材料)费用、 (略) 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请受让方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完毕成交、过户、交接手续,以免造成违约。 5.转让标的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和ETC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办理过户手续前拆除ETC设备、过户后拆除GPS定位系统设备,并归还转让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 (略) 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 (略) 工作人员, (略) 在核实情况 (略) 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车辆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先生, 点击查看>> 车辆展示注意事项:为确保车辆展示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意向人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展示期间,注意安全。展示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严禁吸烟,如有发现,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及时提示、制止。 (2)文明参观,注重个人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拥挤喧哗,不带宠物进场。 (3)意向人应爱护车辆及车上设施。正常、有序查看车辆,不得重击车辆, (略) 件。展示车辆不发动、不试驾。 (4)自带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由于车位紧张,建议意向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 月1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略) 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 (略) 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 (略) 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 (略) 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略) 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 (略) 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略) 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 (略) 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 (略) 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略) 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200, 点击查看>>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 (略) 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 (略) 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略) 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 (略) 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略) 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 (略) 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 (略) 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并将车辆过户完毕后,其已交纳的交 (略) 径无息退回。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6月27日10:00 至2022年7月4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 (略) 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 (略) (略) (略) 5号楼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乘龙牌LZ5160XYKLAS等23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 (略) | BBWCQJY22-40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 概况 | 一、标的清单 | |||||||||||||||
序号 | (略) | (略) | 初次登记 日期 | 年检 日期 | 保险有效期 | 备注 | ||||||||||
1 | 桂A-D3305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2 | 桂A-D3329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3 | 桂A-D3339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4 | 桂A-D3351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5 | 桂A-D3358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高新区万纬物流园。 | ||||||||||
6 | 桂A-D3363 | 乘龙牌LZ5160XYKLAS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2日 | 1.本标的为翼开启厢式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高新区万纬物流园。 | ||||||||||
7 | 桂A-D2291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8 | 桂A-D3335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9 | 桂A-D3362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10 | 桂A-D3369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11 | 桂A-D3372 | 乘龙牌LZ5312CS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仓栅式运输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 (略) 。 | ||||||||||
12 | 桂A-D227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3 | 桂A-D3330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4 | 桂A-D333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5 | 桂A-D335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6 | 桂A-D335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17 | 桂A-D3365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8 | 桂A-D337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19 | 桂A-D337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0 | 桂A-D3379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1 | 桂A-D3381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牛湾园区。 | ||||||||||
22 | 桂A-D3382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 (略) 。 | ||||||||||
23 | 桂A-D3386 | 乘龙牌LZ1311QEL | 2013年 10月25日 | 2022年10月 | 至2022年 10月21日 | 1.本标的为低栏杆载货汽车。 2.里程表数: 点击查看>> 公里。 3.停放于华南城定秋环卫停车场。 | ||||||||||
评估价格(元) | 819,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底价(元) | 819,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标的均为“国三”排放标准,外观完好,内饰清洁情况一般,维护保养正常。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南宁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324 注册地:南宁市 (略) 9号 法定代表人:莫庆联 经济类型: (略) (非上市)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 (略) 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南宁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第1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特别 告知 | 1. (略) 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对所有车辆按现状 (略) 置, (略) (略) 有描述仅供参考。 (略) 声明: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对处置车辆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对车辆过户、 (略) 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对车辆进行实地查勘,对车辆的破损及新旧程度自行查看,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及有关政策规定,已完全了解及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现状及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或政策限制规定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项、拒签成交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2.车辆落户 (略) 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略) 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3.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 (略)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5.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若车辆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需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让标的年审过期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年审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由于年审未通过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退还车辆及相关证件。 7.车辆相关证件等资 (略) 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车辆过户。受让方成交价 (略) 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 (略)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方可提车。受让方无理由逾期仍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视为违约, (略) 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车辆交接。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办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车并签署资产交割单, (略) 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及新行驶证复印件1份、新登记证复印件1份,原件比照复印件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标的以现状竞价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受让方为车辆 (略) 牌的,受让方成交价 (略) 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在本地办理完车辆档案提档手续并将车辆档案、车辆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即视为转让方已完成车辆过户义务,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割单后可提车。 (略) 收到交割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受让方自行办理后续过户手续。 4.由于车辆不符合上牌地有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退还车辆及相关证件,转让方退还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如下:南宁 (略) 。 2.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 (略) 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相关费用约定。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逾期年检罚款等行政处罚费用以及开具与车辆交易价款相等 (略) 涉及的税由转让方承担。如 (略) 桥费逾期未办理 (略) 涉及的费用、车辆过户(含补办材料)费用、 (略) 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请受让方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完毕成交、过户、交接手续,以免造成违约。 5.转让标的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和ETC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办理过户手续前拆除ETC设备、过户后拆除GPS定位系统设备,并归还转让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 (略) 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 (略) 工作人员, (略) 在核实情况 (略) 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车辆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先生, 点击查看>> 车辆展示注意事项:为确保车辆展示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意向人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展示期间,注意安全。展示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严禁吸烟,如有发现,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及时提示、制止。 (2)文明参观,注重个人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拥挤喧哗,不带宠物进场。 (3)意向人应爱护车辆及车上设施。正常、有序查看车辆,不得重击车辆, (略) 件。展示车辆不发动、不试驾。 (4)自带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由于车位紧张,建议意向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 月1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略) 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 (略) 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 (略) 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 (略) 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略) 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 (略) 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略) 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 (略) 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 (略) 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略) 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200, 点击查看>>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 (略) 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 (略) 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略) 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 (略) 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略) 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略) 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 (略) 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 (略) 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并将车辆过户完毕后,其已交纳的交 (略) 径无息退回。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6月27日10:00 至2022年7月4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 (略) 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 (略) (略) (略) 5号楼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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