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宾县宾安镇旭光村闲置校舍及院落出租项目
【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宾县宾安镇旭光村闲置校舍及院落出租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落出租(3年租赁权) | ||
项目类别 | 哈农交产(2022) (略) | 项目类别 | 农村资产出租 |
标的 所在地 | 宾县宾安镇旭光村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首年出租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评估值 | /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9日 | 账面值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9日16:00 | ||
行为批准 | 批准(备案)机构:宾县宾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 简介 | 该项目首次公告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到2022年5月31日, (略) 标的,截止公告期结束,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现收到委托方《校舍延迟出租申请函》文件要求,将 (略) 标的,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次拟出租宾县宾安镇旭光 (略) 所有的集体资产,委托哈尔 (略) 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行为是出租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 (略) 门批准。 3、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出租标的可以正常使用,不涉及安全隐患。 4、本次出租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整体出租的标的位于宾县宾安镇旭光村,学校共计参考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校舍参考使用面积为650平方米。 2.标的具体情况以出租方的现场展示与确认为准。 三、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哈尔 (略) 接受委托发布公告, (略) 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 (略) 及工作 (略) 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 (略) 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对标的现 (略) 瑕疵均已知晓、认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现异议出租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以上述异议为由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相应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相应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金额不予退回。 3.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首年租金全额一次性交纳到哈尔 (略) 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 (略) 门及出租方确认。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守法经营,自行办理一切证照等审批手续并承担各项税费,出租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租赁期间承租方一切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出租标的未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如有欠费,出租标的移交前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 7.出租标的移交后,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并承担其费用。 9.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场地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安全事故),不得在租赁的房产内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10.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如进行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期间租赁房产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 (略) 责任。 12.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标的,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房屋的主体结构。 13.承租年限3年,具 (略) 租赁合同书为准。 14.承租方还应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5. (略) 有土地现属于闲置状态。 16.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原旭光小学权属证上建筑面积为581平方米,后扩建村委会增加69平方米,现实际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权属证上使用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后增加围墙及扩建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17.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 (略) 属于旭光村老百姓筹资建设, (略) 有权人属于旭光村民委员会。原旭光村委员会更名为旭光 (略) ,现权属证未做变更。 18.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 (略) 、操场、校舍、院墙、铁栅栏及一切附属设施。 19.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在租期内如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承租方 (略) 投建的一切设施到期后自行拆除。 (略) 投建永久性设施,到期后承租方无偿交出,出租方不负任何补偿及责任, (略) (略) 理。 21.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操场可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但不能从事违法危禁的生产活动。教室内不许放养牲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许随意改变原校舍的结构, (略) 内挖坑取土,不能破坏四周松树、杨树、 (略) 墙铁栅栏等一切设施。如改变校舍结构造成校舍破坏,以及一切其他一切附属设施、附属物破坏损毁承租方要按价赔偿。 2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须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确认。对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对已知和隐形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对标的现 (略) 瑕疵均已知晓、认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现异议出租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以上述异议为 (略) 租赁合同书,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略) 租赁合同书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金额不予退回。 23.其他未尽事宜, (略) 租赁合同书为准。 四、承租押金:本次发包标的不收取承租押金。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 (略) 提供的承租相应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 (略) 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否则由 (略)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 方自行承担,哈尔 (略) 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 4、成交后,如哈尔 (略) 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六、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 (略)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 (略) 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竞价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样本附后)、声明书(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详见附件)和已阅读并确认的空白《学校租赁合同书》(详见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竞价协议(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样本附后)、声明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样本附后)、和已阅读并确认的空白《学校租赁合同书》(详见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在系统提示报名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事项,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 (略) ,存入保证金后,须在系统端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5、特别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须与本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致,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使用的银行账户须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致。 七、保证金 1、标的保证金数额:5000元/标的。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网银、电汇等方式按哈尔滨市公 (略) 平台系统提示交纳。 4、 (略) 置方式: 4.1成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 4.2未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4.3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保证金不足以缴纳服务费及补偿出租方的,哈尔 (略) 及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学校租赁合同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八、竞价时间及规则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7月6日09:00至2022年7月20日15:00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7月20日15:00起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竞价阶梯为2000元及2000元的整数倍。 九、交易方式、服务费及成交价款交纳 1、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后,以协议方式成交。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租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1如协议成交,由承租方按最终成交总价款(成交年租金×租赁年限)的1%向哈尔 (略) 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成交总价款×1%】。 1.2如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由承租方按最终成交总价款(成交年租金×租赁年限)的5%向哈尔 (略) 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成交总价款×5%】。 1.3意向承租方成交后,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 (略) 指定邮箱( @@@ 63.com)发 (略) 需信息表(备注: (略) (略) 落出租(3年租赁权)租赁服务费字样)。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哈尔 (略) 要求,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交纳到哈尔 (略) 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尔 (略) 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保证金不 (略) 分,承租方须一次性予以补足。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 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略) 租赁合同书, (略) 租赁合同书中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十、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略) 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 (略) 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确认为准。 2、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 (略) 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既视同接受此条款。 3、交割 (略) 租赁合同书约定进行交割,哈尔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或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 (略) 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承租方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意向承租 (略) 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 (略) 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承租方将无法参与该项目。 | ||
标的咨询 | 出租方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 (略) 在的; 出租方标的现场展示联系方式:孙先生, 点击查看>> ; (略) 项目联系方式:0451- 点击查看>> ; (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 (略) (略) (略) 楼4楼农村产权交易窗口 |
项目名称 | (略) (略) 落出租(3年租赁权) | ||
项目类别 | 哈农交产(2022) (略) | 项目类别 | 农村资产出租 |
标的 所在地 | 宾县宾安镇旭光村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首年出租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评估值 | /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9日 | 账面值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9日16:00 | ||
行为批准 | 批准(备案)机构:宾县宾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 简介 | 该项目首次公告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到2022年5月31日, (略) 标的,截止公告期结束,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现收到委托方《校舍延迟出租申请函》文件要求,将 (略) 标的,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次拟出租宾县宾安镇旭光 (略) 所有的集体资产,委托哈尔 (略) 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行为是出租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 (略) 门批准。 3、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出租标的可以正常使用,不涉及安全隐患。 4、本次出租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整体出租的标的位于宾县宾安镇旭光村,学校共计参考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校舍参考使用面积为650平方米。 2.标的具体情况以出租方的现场展示与确认为准。 三、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哈尔 (略) 接受委托发布公告, (略) 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 (略) 及工作 (略) 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 (略) 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对标的现 (略) 瑕疵均已知晓、认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现异议出租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以上述异议为由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相应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相应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金额不予退回。 3.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首年租金全额一次性交纳到哈尔 (略) 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 (略) 门及出租方确认。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守法经营,自行办理一切证照等审批手续并承担各项税费,出租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租赁期间承租方一切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出租标的未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如有欠费,出租标的移交前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 7.出租标的移交后,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并承担其费用。 9.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场地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安全事故),不得在租赁的房产内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10.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如进行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期间租赁房产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 (略) 责任。 12.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标的,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房屋的主体结构。 13.承租年限3年,具 (略) 租赁合同书为准。 14.承租方还应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5. (略) 有土地现属于闲置状态。 16.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原旭光小学权属证上建筑面积为581平方米,后扩建村委会增加69平方米,现实际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权属证上使用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后增加围墙及扩建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17.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 (略) 属于旭光村老百姓筹资建设, (略) 有权人属于旭光村民委员会。原旭光村委员会更名为旭光 (略) ,现权属证未做变更。 18.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 (略) 、操场、校舍、院墙、铁栅栏及一切附属设施。 19.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在租期内如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承租方 (略) 投建的一切设施到期后自行拆除。 (略) 投建永久性设施,到期后承租方无偿交出,出租方不负任何补偿及责任, (略) (略) 理。 21.依据出租方提供的《学校租赁合同书》显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操场可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但不能从事违法危禁的生产活动。教室内不许放养牲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许随意改变原校舍的结构, (略) 内挖坑取土,不能破坏四周松树、杨树、 (略) 墙铁栅栏等一切设施。如改变校舍结构造成校舍破坏,以及一切其他一切附属设施、附属物破坏损毁承租方要按价赔偿。 2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须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确认。对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对已知和隐形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对标的现 (略) 瑕疵均已知晓、认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现异议出租方及哈尔 (略) 不予负责。以上述异议为 (略) 租赁合同书,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略) 租赁合同书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金额不予退回。 23.其他未尽事宜, (略) 租赁合同书为准。 四、承租押金:本次发包标的不收取承租押金。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 (略) 提供的承租相应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 (略) 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否则由 (略)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 方自行承担,哈尔 (略) 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 4、成交后,如哈尔 (略) 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六、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 (略)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 (略) 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竞价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样本附后)、声明书(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详见附件)和已阅读并确认的空白《学校租赁合同书》(详见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竞价协议(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样本附后)、声明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样本附后)、和已阅读并确认的空白《学校租赁合同书》(详见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在系统提示报名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事项,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 (略) ,存入保证金后,须在系统端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5、特别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须与本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致,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使用的银行账户须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致。 七、保证金 1、标的保证金数额:5000元/标的。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网银、电汇等方式按哈尔滨市公 (略) 平台系统提示交纳。 4、 (略) 置方式: 4.1成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 4.2未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4.3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保证金不足以缴纳服务费及补偿出租方的,哈尔 (略) 及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学校租赁合同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八、竞价时间及规则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7月6日09:00至2022年7月20日15:00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7月20日15:00起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竞价阶梯为2000元及2000元的整数倍。 九、交易方式、服务费及成交价款交纳 1、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后,以协议方式成交。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租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1如协议成交,由承租方按最终成交总价款(成交年租金×租赁年限)的1%向哈尔 (略) 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成交总价款×1%】。 1.2如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由承租方按最终成交总价款(成交年租金×租赁年限)的5%向哈尔 (略) 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成交总价款×5%】。 1.3意向承租方成交后,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 (略) 指定邮箱( @@@ 63.com)发 (略) 需信息表(备注: (略) (略) 落出租(3年租赁权)租赁服务费字样)。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哈尔 (略) 要求,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交纳到哈尔 (略) 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尔 (略) 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保证金不 (略) 分,承租方须一次性予以补足。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 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略) 租赁合同书, (略) 租赁合同书中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十、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略) 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 (略) 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确认为准。 2、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 (略) 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既视同接受此条款。 3、交割 (略) 租赁合同书约定进行交割,哈尔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或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 (略) 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承租方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意向承租 (略) 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 (略) 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承租方将无法参与该项目。 | ||
标的咨询 | 出租方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 (略) 在的; 出租方标的现场展示联系方式:孙先生, 点击查看>> ; (略) 项目联系方式:0451- 点击查看>> ; (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 (略) (略) (略) 楼4楼农村产权交易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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