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产权人已委托出租方经营管理;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本次招租面积系评估报告记载等)、瑕疵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即10个月租金) (略) 交易服务费汇 (略) 指定账户,同时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合同期间无违规违法以及违反合同行为,未对出租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在合同期满且标的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双方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后,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略) 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 (略) 的搭接费及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七、 (略)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八、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略) 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 (略) 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 (略) 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一、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二、水、电及 (略) 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三、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四、标的资料仅供参考, (略) 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房地产市场租金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